作为移民的作家
林语堂是一名成就卓著的文学家,明白文学的品行。在他第一本英文书的序言中,他写道:看中国的方式,看任何外国国家的方式,都不是寻找异域风情,而是去探寻那些最寻常的生活价值,通过深入貌似奇怪的生活习惯,找寻真正的礼。通过女人奇怪的服饰,找寻真正的女人气质和母性色彩,通过观察男孩的恶作剧、女孩的白日梦、孩子的笑声、脚步声、女人的哭泣、男人的悲伤——发现他们都是相似的,而且只有通过男人的悲伤和女人的哭泣,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一个国家。不同之处只是在于社会行为的方式。这是描写一个国家的基础。
人类的相似性是他写《吾国与吾民》所坚持的原则。直至今日,书中的很多观点都仍然新鲜,具备时代性。在我心中,赛珍珠对此书的评论依然清晰:“我认为,这本书是中国有过的最真实,最深刻,最完整,最重要的一本书。”
但是,在林语堂后期写中国时,却偏离了这钟“相似”原则,也许是由于将自己视作文化传递者的身份。他对自己的英文写作成就并不满意,深知文学也分等级。他曾说:“我希望我的小说都能成功。”一方面,他明白,在文学等级次序中,个人化的散文在最底层,而另一方面,他并没有很用心写小说。尤其在后期,他一年的写作常常不带任何明晰的文学目标,只是出于经济需要。小说中,他最喜欢《京华烟云》,那是一本他花一年时间写完的书,以《红楼梦》为模仿对象。和他很多小说的命运一样(除了《唐人街》),这本书也是很长时间没有出版英文版,但是通过翻译成中文,被零零散散的中国人阅读着。尽管该书野心很大,但普遍并不认为其是巨著。该书最显著的一个弱点便是作家并不注重细节,书中有很多关于珠宝、服饰、家具、花园以及食物的细节,但读起来像是作者从别的书上借来的,不是他自己亲眼所见。换句话说,该书的细节都不免书面化,并不能反应人物的心理和他们的日常生活。结果便是,这本书只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没有足够的质感以让读者有切实的联想。
还有两个弱点,明显是出于林语堂把自己视作中国文化的发言人。首先,作家过于急迫地想把中国文化介绍给西方读者。有一些介绍关于中国的妇道、中医、阴阳五行的段落,读起来简直就像小杂文。这些段落与起伏的情节并不相融,阻断了叙述语流,让文章显得粗糙未竟。这种粗糙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错误,也显示出作者视角的不足。一个有创造力的作家应该是努力成为文化的创造者而不是经纪人,一部好小说不仅要呈现一种文化,更要能创造一种文化。作品中不仅要有奇闻异事,更要让读者产生同情心,使其关注自己的生存状态。如果一名作家想靠一部小说来论成败,他应考虑到这本书要进入怎样的文化秩序。林语堂显然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他过于沉迷于向西方介绍中国。《京华烟云》显示出,这本书明显只是为西方读者而作。
“代言人”的另一个弱点便是,他对当时中国的生存状态采用了一种温和的描述,但事实上,那时中国正深陷于战争和剧变,民不聊生。在全书多达80个人物中,没有一个是坏人,这是不现实的。很显然,作者信仰儒教和人性本善,但如此甜美的描写着实削弱了故事力量。
这理由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也不能解释索尔仁尼琴差点就变成了美国人这个事实,并曾短暂地丧失他曾引以为傲的“作家的自信”。他一定厌恶过这漫长的等待,厌恶成为一名没有国籍的难民,厌恶为一个根本就不关心他在说什么的国家发声。而作为一个父亲,他必须为他的家庭找一条活路。
和很多人一样,他被认为过“怀疑自我”,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放弃自己的祖国。但对于他这样一个作家来说,索尔仁尼琴无法承担更改国籍所带来的后果。如果变成美国人,他回归俄国的道路将会变得更加复杂和痛苦,因为他的反对者,甚至一些普通俄国人都会把他当作美国人来看待,质疑他的忠贞。当他不断重申故土对他的重要性,故土是他的思想中心时,这些话听起来会很不可信。幸运的是,他还算头脑冷静,拒绝了那场入籍的仪式。
这段索尔仁尼琴的插曲显示出,就算作家仔细地维持与他的人民的关系,他的身份仍然容易改变——任何偶然的、甚至必要的举动都会令关系破裂,迫使其做出改变。我写这段未完成的入籍仪式,并不仅仅是想讲趣闻轶事,我是想证明给你看,为人民发声的身份,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三]
事实上,我常常为索尔仁尼琴的勇敢、甘于寂寞而感动。“我的生命只有一件事——工作。”他曾这样说。而据为他写传记的D.M.托马斯说,卡文迪许那时候连一个医生都没有,患有坐骨神经痛的索尔仁尼琴,不得不站着写作。让他如此坚强的,我想,不仅是他对工作的热忱,也是由于基督教信仰令他相信死后有来生,令其在今生无所畏惧。在回到俄国以前,索尔仁尼琴被问到他是否害怕死亡,他很开心地回答:“当然不!死亡只是一个平静的过渡期罢了。作为一个基督徒,我相信人死后还有生命,死亡不是人生的结束。灵魂可以延续。死亡只是一个舞台,或说是一种解放。我一点也不怕它。”他还曾说,“人类生存的目的不是快乐,而是灵魂的历练。”这也许是其强大精神力量的来源,令他在流放中完成写作。
[四]
索尔仁尼琴将自己与社会隔开,轻易不旅行,林语堂却在纽约过着一种精彩逍遥的生活。他常常去欧洲游历,喜欢法国南部的气候和生活方式。在1940年代中期,他花光所有财产,共12万美元,创造了第一台便携式汉字打字机。他确实成功了,但由于当时中国在内战,他找不到愿意生产它的制造商,那台机器不久也就报废了。最终,这个蕴含潜力的、革命性的、有利可图的机器,让他破产了。1954年,他来到新加坡南洋大学,但半年后因政治原因不得不辞职。在这些年中,他想要回家,但由于其反共的立场,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他老年时常去香港,站在山上,凝视着边界之后的故乡。山河尽在眼中,但他回不去了。
林语堂1966年去台湾定居,蒋介石给了他一栋房产,表达国民政府对他的感激,好像他是一名终于回国的官员。林语堂在一位著名建筑师的帮助下,设计了那栋房子。白墙蓝瓦,非常精致,池塘花园,是中式与西班牙风格的融合。林语堂很喜欢这房子,把那当作自己的家,尽管实际上它是用公共资产修建的。1976年他去世后,那栋房子成了纪念他的博物馆。
虽然他没有如索尔仁尼琴一般重新成为自己祖国的代言人,但林语堂确实以文学的方式回到了中国大陆。1987年,《京华烟云》译本终于在中国大陆出版。随之而来的是对他本人及其文学成就的研究书籍,尽管里面仍然充满了各种所谓“爱国主义”的政治性语言。他的文学全集共30卷,出版于1994年。直至今日,他的书仍被无数次再版,他本人已成为最成功的中国作家之一。《京华烟云》两次拍成电视剧,一次是台湾,一次在大陆。在福建漳州,他的家乡人民甚至为他建了一座博物馆,用的是他在海外支持者的捐款。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文学写作满足了正在逐渐开放的中国的文化需要,为其回归铺好了道路。只有通过文学,海外作家才能做到真正的回归。
比之作家的乡愁,作家本人其实算不得什么了。文学史上挤满了无法亲身回归故土的文学巨匠,但他们最终能回到他们故乡人民的怀抱。但丁,接受了自己流亡海外的现实,再没能回到佛罗伦萨,就算他的人民做了很多次请求,他的骨灰也无法回到故乡。时间流逝,他终究还是获得了桂冠诗人的名号。乔伊斯<a id="w2" href="#m2"><sup>[2]</sup></a>,把流亡当成写作的基本条件,仿佛离开爱尔兰也是一种创作。他葬在苏黎世,但其作品在爱尔兰取得极大成功,引领了现代小说的革命。中国作家张爱玲死于洛杉矶,几十年间她的作品并不为中国读者所知,而现在却是炙手可热。只有文学可以穿透历史、政治和语言的障碍,回到作者家乡的读者手中。
他的话让我想起自己2001年与一群中国诗人的聚会,在威斯康星大学河瀑分校。他们中的一个曾是我校友。他非常喜欢美国的中西部小镇,因为那些景色令他想起中国的东北,我们的家乡。我问他:“如果可能,你会愿意一个人住在这个小镇,专心写诗吗?”他回答:“我起码需要一个朋友吧。”这是典型的中国式回答。中国思维并不会仰赖什么精神上的支撑。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鲜有流放在美国的中国作家能够孤独地生活,而大部分都成了城市居民。中国人的合群性只是表面的特征,深层来看则是对信仰的缺乏,使得生命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形态。
林语堂曾在《吾国与吾民》中讨论过中国式的理想生活。他认为中国式理想生活的精髓是活在当下。由于不相信来生,中国人总是非常珍惜现世的生活,要让自己生活得最好。结果就是,多数中国人都怕死,怕孤独。他们的理想生活是“非常简单的”,“关注现世的快乐。”影响了华夏文明的孔子,曾这样回答一个关于死亡的问题,“未知生,何知死?”这是典型的关注现世。中国人害怕错过这一世的享乐,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余华小说《活着》的中心主题。
不像索尔仁尼琴这样幸运,林语堂没有回到他的祖国。尽管他在美国住了快60年,但也同样拒绝成为美国公民。他把自己看作是一名文化大使。在获得哈佛的本科学位和莱比锡大学博士学位以前,他已经是一名中国词典编纂学者,并在清华大学教书。他的一生刚好诠释了,作家的角色无论是人民的代言人还是“变节者”,都能被政治重新塑造。他第一本英文作品《吾国与吾民》,写于他仍在中国的时候。那时他的好朋友赛珍珠鼓励他,并帮助他出版了这本书。该书在美国极其畅销。一年之后,1936年,林语堂41岁,他去美国投入英文写作。当他写作《生活的艺术》时,马可波罗桥事件<a id="w1" href="#m1"><sup>[1]</sup></a>发生了,中日战争也打响。为了支持他的祖国,林语堂开始在《纽约时报》《新共和杂志》《国家杂志》《大西洋月刊》发表文章,谴责日本入侵中国,并试图说服美国人民支持中国一方。他甚至在《吾国与吾民》第十三次印刷之前,大幅修改了最后一章,令其更能让中国人团结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
那时候,鲜有中国官方可以进入美国的公共媒体系统,林语堂在文学上确实成为了中国的发言人。他的公共角色为众人所知,在他1944年回到中国的那半年时间,蒋介石夫妇接见了他不下六次,国民政府十分欣赏他的写作。
也许像林语堂这样,自己的国家深陷灾难,本人却坚持在国外,是自私的。但是他将自己视作文化大使的身份或多或少决定了他的写作质量。他承认,“我的优势就是我能够向外国人讲述中国的文化,并向中国人讲述外国文化。”在他一生中,他出版了超过60本书,其中用英文写作的有40本,其中有7部小说,其余都是非小说文学,包括长短篇杂文;古代中国人物传记;对中国古文的翻译,如老子和孔子;中国艺术理论;中国出版史;红楼梦的参考书目;政治论文;公共演讲。很显然,他是个多面作家,只是到了1940年代,他已年逾50,渴望回到中国,他的精力分散了,写作也在衰退。但他的回归梦在1949年后破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