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雍正密折治国
<a id="ch15" href="#ch15-back">(15)</a> 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岳麓书社2014年版,第105—107页。
<a id="ch10" href="#ch10-back">(10)</a> 蒋攸铦:《拟更定漕政章程疏》,见《魏源全集》第15册《皇朝经世文编》卷34—卷53,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488页。
躲避差役很好理解,包揽钱粮有必要略做解释。在包揽的过程中,底层百姓交给官户、儒户的钱粮往往多于应该交给官府的法定钱粮。百姓之所以愿意多出钱,也要去找官户、儒户来代自己纳税,是因为缴纳钱粮并不是往官府的银库、粮库一扔就完事了。在纳税的过程中,他们需要面对粮头、柜吏、仓吏、官银匠等少则七八个、多则十余个环节的刁难与盘剥。这些环节全部走下来,耗费早已远远超出了法定税额。让官户与儒户代缴则没有这样的问题。
<a id="ch11" href="#ch11-back">(11)</a> 何兆燕:《从“封丘罢考案”看雍正对绅衿的整饬》,《哈尔滨学院学报》2017年第7期。
清代有对官员与士人免除差役、徭役的优待。官员与士人被称作官户、宦户或儒户,对他们的优待催生出了两种后果。第一种是许多底层百姓为躲避朝廷沉重的差役、徭役,想方设法找关系,将自己挂靠在同姓的官户、儒户下面。雍正将之称作“其子孙族户滥冒及私立儒户、宦户”<a id="ch8-back" href="#ch8">(8)</a>。第二种是底层百姓将自己的田产挂靠在官户、儒户那里,到了纳税的时候,底层百姓就把钱粮交给官户、儒户,由他们代为缴纳。雍正将之称作“生监包揽同姓钱粮以为己粮”<a id="ch9-back" href="#ch9">(9)</a>。
<a id="ch12" href="#ch12-back">(12)</a> 《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第三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431—434页。
<a id="ch5" href="#ch5-back">(5)</a> 赵伯陶:《落日辉煌:雍正王朝与康乾盛世》,济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
在雍正看来,这是士大夫“彼此为援”,是远比罢考本身更可怕的事情。
<a id="ch6" href="#ch6-back">(6)</a> 赵伯陶:《落日辉煌:雍正王朝与康乾盛世》,济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88页。
事件本身不难平息,按常规办法杀几个带头者,组织一场补考,地方很快便能安定下来。但雍正对罢考事件非常在意。他发现,在处置的过程中,只有非科举出身的田文镜积极镇压,科举出身的河南官员则集体态度消极。科举出身的学政张廷璐平日里碰到儒户不肯上缴钱粮,即多有庇护。儒生罢考,他也自始至终没有半句申饬之言。科举出身的开归道陈时夏负责审讯闹事儒生,但他并不坐堂审案,而是将闹事的儒生请到内衙,彼此以年兄年弟相称。科举出身的按察使张保则拒绝介入罢考事件中来,声称自己只管人命盗案。据雍正接到的密报,甚至连朝廷派去处理罢考事件的钦差大臣也是“初有沽名袒护之意”,即一开始也有意袒护闹事的儒生。<a id="ch12-back" href="#ch12">(12)</a>
<a id="ch7" href="#ch7-back">(7)</a> 冯尔康:《雍正传》,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56页。
莽鹄的奏折是在刻意揣摩雍正的心思,迎合他的需求。
<a id="ch13" href="#ch13-back">(13)</a> 董含:《三冈识略》,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1页。
雍正三年(1725年)六月,巡盐御史莽鹄上奏皇帝说:天下有许多钻营附势之徒,他们互通声气,投拜门生,没有中举的人希望靠他们在考场上打通关节,做了官的人希望得到他们的举荐,官越做越大。那些本来不和的人一旦拜了师生,立刻惺惺相惜,互相引荐、说情、徇私舞弊。莽鹄希望朝廷颁布诏令,严禁科举出身的官员搞门生、座主的把戏。<a id="ch7-back" href="#ch7">(7)</a>
<a id="ch14" href="#ch14-back">(14)</a> 《朱批谕旨·田文镜奏折·四年六月十一日折及朱批》,见冯尔康主编:《清朝通史·雍正朝》,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版,第184页。
<a id="sec002"></a>二、全面侮辱打击科举出身的官员
恰是“士民一体当差”的新政策在河南接连闹出风波。先是雍正元年(1723年),巩县知县张可标贴了一张“生员与百姓一体当差”的告示,引起该县生员不满,控告他贪污腐败。雍正二年五月,封丘县又以修复黄河河堤的人力、资金不足为由,下令“士绅一体当差”,引发了士子集体罢考事件。罢考之前,士绅群集在开封巡抚衙门前投诉,要求废除“士绅一体当差”,维护官户、儒户的尊严。<a id="ch11-back" href="#ch11">(11)</a>
<a id="ch8" href="#ch8-back">(8)</a> 《清世宗实录》卷四十三“四年四月戊子条”,见冯尔康:《雍正传》,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77页。
底层百姓两害相权取其轻,找关系依附在官户、儒户之下,对朝廷来说意味着可供汲取的物力、人力的体量变小了。对找不到关系挂靠的百姓而言,意味着朝廷会将更沉重的赋税和差役压在自己身上。所以,雍正二年,朝廷下诏革除了官户、儒户的名目;雍正四年,又再次下诏规定免差役、徭役的特权仅限于做过官的或有功名的士子本人。与这些新规同时推出的还有“士民一体当差”的新政策。
<a id="ch9" href="#ch9-back">(9)</a> 《谕直省督抚晓谕粮户除去儒户宦户名目严禁生监包揽钱粮》,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第三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3页。
嘉庆年间做过军机大臣、直隶总督的蒋攸铦在奏折里给皇帝分析过为什么百姓宁愿多出钱,也要将自己的税粮包给官户、儒户代缴。蒋说:“所最苦者,良善乡愚,零星小户,虽收至加五六而不敢抗违……且乡僻愚民,始则忍受剥削,继亦渐生机械,伊等贿托包户代交,较之自往交漕加五六之数,所省实多,愚民何乐而不为?是以迩年包户日多,乡户日少。”<a id="ch10-back" href="#ch10">(10)</a>那些老实的零星小户最惨,他们缴纳漕粮,常遭州县官府盘剥,多交法定纳税额度的五六成,也不敢反抗。但即使是老实的愚民,受剥削久了,也会慢慢开窍。他们会发现,其实花钱让人“包户代交”,比起自己去交而被多盘剥五六成更划算。所以,近些年来,民间的“包户”越来越多,自己单独纳税的“乡户”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