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东林挽歌
<a id="ch3" href="#ch3-back">(3)</a> [日]小野和子:《明季党社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7—10页。
严禁生员议论国家政策的利弊。若生员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损,只能由家人去找衙门;与自己的利益无关,却前往衙门为民请命、议论官员的好坏,要被革除生员资格,丧失进入仕途的机会;如果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聚集10个人以上,介入政治事务,为首者问罪发配,其他人一律革除生员资格,贬为庶民。
矿监、税监横行天下,皇帝肥了,宦官及其爪牙也肥了,唯独民不聊生。按大学士沈鲤的说法,是“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尽倾,农商交困”。按直隶巡抚刘曰梧的说法,是“民间之皮毛穿、膏脂竭矣”。按辽东巡按萧淳的说法,是“辽东……十室九空”。按陕西巡按龙遇奇的说法,是“坐括(陕西)民脂一百四十余万,民间皮肉俱尽”。按户部尚书赵世卿的说法,是商业萧条,家家户户关门大吉,他举例说:税监到任不足两年,河西务的160余家布店只剩下30余家,临清关伙商38人只剩下2人;缎店32家,关门21家;布店73家,关门45家;杂货店65家,关门41家。<a id="ch16-back" href="#ch16">(16)</a>
清军入关后,全盘继承了上述明朝的统治术,且有所发展。顺治九年(1652年)向全国颁布的《生员条例》,除重申朱元璋与张居正所定规章之外,另有补充:“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a id="ch33-back" href="#ch33">(33)</a>生员不但不能议论时事,不能亲自为自己的利益上诉,不可以帮助他人上衙门,不可以聚众介入公共事务,也没了结社、出书的权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明神宗的掠取所得并不等于汲取底层百姓的全部额度。时任吏部尚书李戴的评估是“十不解一”,一份献给了明神宗,两份被宦官中饱私囊,三份遭参随瓜分,四份落在数量众多的负责直接搜刮的恶棍手里。参随和恶棍瓜分了多少民财缺乏数据,但宦官中饱私囊是有具体案例可以参考的。山东巡抚黄克缵给宦官马堂算过一笔账:从万历二十七年三月到三十三年十一月,将近7年的时间里,马堂共计在山东临清及周边地区征税180万两左右,但献给内库(皇宫的府库)的只有50万两多一点。也就是说,有130万两白银被马堂和他的参随们瓜分了。黄克缵还说,另一位在山东做税监的宦官陈增在山东8年积攒了近百万资产,而他在这8年中献给内库的税银只有80多万两。陈增麾下有一个参随程守训,其家产被查抄,搜出了“违禁珍宝及赇银四十余万(两)”。因此,学者方兴认为,“在1596—1620年,即万历二十四年至四十八年间,通过贸易从美洲及日本等地输入中国的白银大抵被‘矿监、税使’搜罗殆尽”<a id="ch15-back" href="#ch15">(15)</a>。
自顺治而下,康雍乾三代皆继续维持并强化这种统治术,对“生员”实施严格管控。乾隆借修《四库全书》的机会,集合纪晓岚等学者,以“明朝亡于讲学”为历史定论,将东林众人拉出来鞭挞,其实是在警告清帝国的读书人千万不要“重蹈覆辙”。
为了让乾隆满意,有些阐释非常露骨,直指讲学活动会将人聚集起来,而聚集对朝廷有害:“大抵门户构争之见,莫甚于讲学,而论文次之。讲学者聚党分朋,往往祸患延宗社。操觚之士笔舌相攻,则未有乱及国事者。盖讲学者必辨是非,辨是非必及时政,其事与权势相连,故其患大。文人词翰,所争者名誉而已,与朝廷无预,故其患小也。”<a id="ch28-back" href="#ch28">(28)</a>讲学和写文章相比,前者的危害更大。因为讲学会把人聚到一起,讨论时事、辨别是非,形成有力量的团体;文人写文章互相攻击,不过是点对点争个人声誉,影响反而不大。
<a id="sec002"></a>二、东林兴衰与明朝之亡
权力人物对读书人聚众讲学的憎恶也见于朱元璋与张居正。
李三才的政见与勇气,是东林党人有意在万历后期支持李三才进入内阁的主因(尽管李在私德上被他的政敌指责有许多缺陷)。但东林党人的支持并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东林党自始至终只是一个松散的同道组织,除言路之外,他们没有更切实的政治实力。掌握着杀伐大权的明神宗则将所有的批评一律扣上“谤君卖直”的大帽子,随心情而定对批评者的惩罚,或无视、或廷杖、或流放、或残杀。
在“卧碑文”里,朱元璋明确规定,“天下利病,诸人皆许直言,惟生员不许”,天下人都可以直言时事利弊,只有生员不可以。朱元璋还规定,遇到与己无关之事,生员不许去衙门,不许介入其中,否则革去生员资格,严重者发配边疆,乃至杀头。<a id="ch29-back" href="#ch29">(29)</a>在朱元璋看来,生员拥有同窗、师长方面的优质社会关系,比普通百姓更有活动能力,是需要严格控制的对象。
南炳文等依据《明神宗实录》中的数据做过不完全统计,认为自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派到地方做矿监、税监的宦官每年向明神宗进奉白银约171万两,黄金约3600两。也就是说,在这短短的9年时间里,明神宗就掠取了超过1500万两白银和超过3.2万两黄金,而矿税之祸的肆虐时间长达24年。<a id="ch14-back" href="#ch14">(14)</a>
<a id="ch1" href="#ch1-back">(1)</a> 黄宗羲著:《明儒学案》第十一册卷五十八,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47页。
税监的职责是代表皇权直接向民间征收法外之税,其具体的敛财办法有四:1.在原官僚系统控制的税卡之外,另增由宦官控制的税卡。南直隶巡抚刘曰梧曾上奏痛陈,宦官来了之后,在自己的辖区内,商人携带货物一天之内要经过五六处税卡。北直隶的通州,税卡更增至数十处。2.巧立名目,增加税种。养鸡有鸡税,养猪有猪税,过路有过路税,落地有落地税,不产鱼的地方也要交鱼税。3.直接将敛财额度摊派给地方上的大商户,不管商业是否繁荣,也不管具体的营业额是多少,大商户必须按期如数向宦官缴足额度,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宦官及其爪牙敲诈勒索,导致商户家破人亡是极为普遍的事情。4.当因为开采不出金、银,或开采成本高于收益而无法开矿之时,干脆将摊派给地方的开矿的额度直接转为“正额课税”,也就是转为正规赋税,由税监接手负责监督地方官员征收,并送到明神宗手里。<a id="ch13-back" href="#ch13">(13)</a>
<a id="ch2" href="#ch2-back">(2)</a> 也有学者主张将“东林党”与“东林学派”分开来看。见刘军:《东林党与东林学派辨析:关于东林是否为党的另外一种思路》,《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矿监的职责是代表皇权监督百姓开采金、银矿,其具体的敛财办法有二:1.皇帝一分钱不出,百姓负责所有成本及开采工作,地方官府负责调兵防护(即武力控制)。开矿所得由皇帝和百姓五五分成。2.宦官只对明神宗负责,考核标准是每年能为皇帝拿到多少金银。为求旱涝保收,完成皇帝交下的任务,宦官往往直接将敛财的额度摊派给地方,既不管地方是否有金、银矿存在,也不负责勘探矿产,更不理会开采是否顺利。<a id="ch12-back" href="#ch12">(12)</a>
在所有的批评当中,又以李三才最为大胆。李在奏折中非常干脆地给君王重新做了一番定性:“(君主)省刑薄敛,视之如伤,爱之如子,人主能长为百姓之主;然后奔走御侮,尊为元后,戴为父母,百姓亦长为人主之主。”意思是:皇帝须实行仁政为百姓服务,才有资格做“百姓之主”;百姓是“人主之主”,是高于皇帝的存在。将这样的见解写入奏折,送到皇帝跟前,自然是需要胆识与觉悟的。而且,与一般人针对矿税之祸的批评只将矛头指向宦官不同,李三才的言辞非常尖锐,直斥皇帝:“皇上爱珠玉,人亦爱温饱。皇上忧万世,人亦恋妻孥。奈何皇上欲黄金高于北斗之储,而不使百姓有糠秕升斗之储;皇上欲子孙千万年之计,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之计。试观往籍,朝廷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乱者哉?”<a id="ch20-back" href="#ch20">(20)</a>大意是:皇上喜欢珠宝,百姓想要温饱。皇上追求千秋万代,百姓想要养活妻子儿女。皇上把黄金堆得天高,却不让百姓家中存有升斗的粮食;皇上想要子子孙孙都做皇帝,却不让百姓有足以活过明天的储粮。翻看历史,朝廷如此做事,天下如此景象,有不出乱子的吗?
张居正也有相同的认知。万历三年(1575年)已身为内阁首辅,大权独揽的他再度重申并强化了朱元璋的祖制,严禁生员参与一切政治事务。他勒令天下:“不许别创学院,群聚党徒及号召他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游士人等,许各抚按衙门访拿解发。”<a id="ch30-back" href="#ch30">(30)</a>万历七年正月,张居正又下令遵照“皇祖明旨”,毁天下书院,全部“改为公廨衙门”,书院的田产、粮食全部划归地方里甲。全国著名书院中,超过60所遭到查封。<a id="ch31-back" href="#ch31">(31)</a>与张居正禁毁书院大略同期,欧洲的中世纪大学开始向近现代大学转型。
频繁的暴动丝毫未曾动摇明神宗的矿税政策,所有领导暴动的人物均遭捕杀。因为矿监、税监的存在只对皇帝和宦官集团有利,故“内而六部尚书、侍郎、科道言官,外而各省督抚布按,上自内阁大学士,甚至个别掌权的太监,下至州县官员,无不反对矿税”<a id="ch18-back" href="#ch18">(18)</a>。东林党人针对矿税之祸的冒死批判即发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比如魏允贞直接说明神宗“爱贤士曾不如爱珠玉锦绮”。田大益指责明神宗误入歧途,嘴上说着爱国、爱民的漂亮话,实际上“内库日进不已,未尝少佐军国之需”,钱全进了内库。田大益甚至还说出了“陛下尔来乱政,不减六代之季。一旦变生,其何以托身于天下哉”这样振聋发聩的话语——陛下如此疯狂地把天下之财往自己家搬,如此荒淫无道,一旦某天出了变故,你要如何让天下人再支持你!<a id="ch19-back" href="#ch19">(19)</a>
在约束生员方面,张居正的规定较之朱元璋的更为具体:“我圣祖设立卧碑,天下利病,诸人皆许直言,惟生员不许。今后生员务遵明禁,除本身切己事情,许家人抱告有司……其事不干己,辄便出入衙门,陈说民情,议论官员贤否者,许该管有司申呈提学官,以行止有亏革退。若纠众托帮,聚至十人以上,骂詈官长,肆行无礼,为首者照例问遣,其余不分人数多少,尽行黜退为民。”<a id="ch32-back" href="#ch32">(32)</a>
民不聊生,自然就会有民变。万历二十七年(1559年),临清百姓纵火焚烧了税监马堂的衙门。同年,湖广百姓扔砖放火,欲与坐地敛财的宦官陈奉同死。万历二十九年,百姓又包围了陈奉的衙门,将其爪牙十余人投入江中。同年,2000余名苏州织工暴动,攻击了坐地敛财的太监孙隆,击毙孙隆的爪牙黄建节,焚烧了多名孙隆爪牙的家,孙隆本人连夜逃往杭州。万历三十年,江西百姓反抗宦官潘相,将他的爪牙陆泰打了个半死。万历三十四年云南军官贺世勋等人不堪宦官杨荣的暴虐,聚众数千人,杀死杨荣,将其住宅付之一炬。万历三十六年,辽东屯垦的军队不堪宦官高淮剥削,歃血为盟,杀死高淮,为民除害。万历四十二年,福建百姓万余人攻击了宦官高寀的住宅……据不完全统计,“神宗朝,万历后期的20多年中,各地直接因矿、税监激起的民变达49起之多”。<a id="ch17-back" href="#ch17">(1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