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同光中兴的逻辑
肃顺是咸丰高度倚重的权臣。他并不是一个坏人,甚至可以说,在咸丰年间他是一名少见的有政治理想的高层官僚。作为满人,肃顺很愿意结交、重用汉人。《奴才小史》里说,肃顺当政之时,对待满官“眦睢暴戾,如奴才若”,对待汉官却“颇为谦恭”,理由是“咱们旗人浑蛋多”。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等人在咸丰年间得到重用,都与肃顺有直接关系。曾国藩升任两江总督是肃顺的建议;左宗棠遭人弹劾,也是肃顺维护;郭嵩焘等开明的汉族知识分子也是肃顺着意结交的对象。<a id="ch5-back" href="#ch5">(5)</a>
<a id="ch14" href="#ch14-back">(14)</a> 小横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观》卷四《科场舞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咸丰十一年,咸丰在承德去世。清帝国在外交上紧绷了多年的强硬立场瞬间松弛了下来。
<a id="ch15" href="#ch15-back">(15)</a> 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3页。
当然,决战并不存在。皇帝匆忙逃去热河,英法联军攻入京城,烧掉了圆明园。恭亲王奕䜣奉命收拾残局,与列强签订《北京条约》。洋人退去,英、法两国也承诺不再坚持让公使觐见皇帝“亲递国书”。但咸丰对他们的承诺并不放心(毕竟外国公使已经正式进驻北京),他坚持留在热河,不愿返回京城,且对恭亲王奕䜣以平等礼仪与洋人会见一事伤心欲绝:“此次夷务步步不得手,致令夷酋面见朕弟已属不成事体,若复任其肆行无忌,我大清尚有人耶?”<a id="ch4-back" href="#ch4">(4)</a>
咸丰要做的是维护清帝国“天下共主”的尊严,肃顺要做的是维护清帝国官僚系统的廉洁、高效。抽象而言,肃顺的这两件事情似乎均有助于维护政权,但具体来看未必。咸丰说,“该夷固执前说,不知悔悟,唯有与之决战”,但清军与英法联军作战并无胜算。肃顺大刀阔斧动旗人的蛋糕,虽然提高了官僚集团的效率,但旗人是清廷的重要统治基础,他们的反弹会给朝局带来难以估测的震荡。
<a id="ch9" href="#ch9-back">(9)</a>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60页。
<a id="sec002"></a>二、恭亲王奕䜣与慈禧太后的改革
<a id="ch10" href="#ch10-back">(10)</a> 沈兆霖:《吁请回銮疏》,见《近代中国对西方及列强认识资料汇编》第一辑,1972年版,第743页。
肃顺死了,清帝国官场多年来的战战兢兢也瞬间松弛了下来。
<a id="ch16" href="#ch16-back">(16)</a> 戚其章:《论“英中联合海军舰队”事件》,《社会科学辑刊》1991年第3期。
可用的对策只剩下回避与西方国家使节会面。咸丰十年(1860年),因为换约纠纷,英法联军自天津攻入通州。咸丰对联军的八项议和条件全部应允,唯独对英方提出的国书须“亲呈大皇帝御览”一条表示“万难允许”,责令负责谈判的怡亲王载垣坚决抵制,还说了重话——若抵制不成,“该夷固执前说,不知悔悟,唯有与之决战”。<a id="ch3-back" href="#ch3">(3)</a>
<a id="ch17" href="#ch17-back">(17)</a> 张雪蓉:《“阿思本舰队”糜费考辨》,《历史教学问题》1991年第3期。
但清军毕竟战败了,咸丰的指示无法得到贯彻。中英《天津条约》的第三款中,白纸黑字规定,英国乃自主之邦,与中国平等,大英钦差大臣觐见大清皇帝,必须使用英国使节拜谒其他国家元首的统一礼节。
<a id="ch11" href="#ch11-back">(11)</a>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五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72页。
凡此种种,都是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侵害。所以,处决肃顺让整个官僚集团欢欣鼓舞,囚车经过之处,“其怨家皆驾车载酒,驰赴西市观之”,前往围观,指使儿童朝囚车扔泥土、瓦块,痛骂“肃顺亦有今日”。<a id="ch8-back" href="#ch8">(8)</a>
<a id="ch12" href="#ch12-back">(12)</a> 王维俭:《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和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学术研究》1985年第5期。
肃顺还是咸丰朝整顿官场腐败最积极的人。咸丰八年,他查办“戊午科场案”,杀了包括大学士柏葰在内的五位中央官员,数十名高官与新中举人被革职或流放。咸丰十一年,户部为逃避肃顺对“宇字五号案”的追查,纵火焚烧了户部档案,大火持续了六个时辰,相关文档、字据付之一炬。户部被逼到这种程度,可见肃顺反贪是在玩真的。所以,大火之后,仍有数十名高官被革职、抄家。<a id="ch6-back" href="#ch6">(6)</a>此外,肃顺在政治生涯晚期(即被杀前夕),还曾“奏减八旗俸饷”,理由是“满人糊涂不通,不能为国家出力,惟知要钱耳”<a id="ch7-back" href="#ch7">(7)</a>,不足以充当朝廷的统治基础,还要消耗朝廷大量的金钱。
<a id="ch13" href="#ch13-back">(13)</a> 蒋廷黻编著:《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湖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