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白马之盟”的玄机
稍加留意,其实不难发现,以游侠为底色在秦末乱世中取得成功的并非只有刘邦一人。刘邦待之如兄长的王陵以游侠身份聚众数千人,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反秦力量。<a id="ch9-back" href="#ch9">(9)</a>英布、彭越等人均以游侠起家,为众豪杰所推举。<a id="ch10-back" href="#ch10">(10)</a>刘邦曾经的门主张耳更不必说,乃是反秦运动中极著名的游侠领袖。秦帝国扩张太快,严密的法家网络尚未来得及消灭隐匿在民间的游侠力量,当乱世来临,山东六国的游侠们乘势而上,极大地影响了历史的进程。
<a id="ch8" href="#ch8-back">(8)</a> 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624页。
先说财富分配。
<a id="ch3" href="#ch3-back">(3)</a> 班固:《汉书·韩彭英卢吴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890—1891页。
这种关系见于西汉初年的财富分配与权力分配。
<a id="ch4" href="#ch4-back">(4)</a> 司马迁:《史记·魏公子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85页。
正因为西汉建国有这样一种游侠底色,所以刘邦称帝后与下属形成的并非后世通常所言的君臣关系,而更近似于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
高帝五年二月,也就是前述社会财富重新分配开始的三个月前,刘邦在定陶汜水之北即皇帝位。由汉王升为皇帝,刘邦即位与后世的皇帝登基大不同,既没有改元,也没有改制,连采用了何种仪式,史书也没有记载。但史书详细记载了刘邦何以有资格做皇帝。
结果就是,那些本属中央管辖的百姓不愿再承担朝廷苛刻的盘剥,用脚投票,抛弃故土家园,遁入吴国,成了刘濞的子民,也成了景帝、袁盎和桑弘羊口中的“天下亡命”(逃亡者)<a id="ch27-back" href="#ch27">(27)</a>、“无赖子弟”(生计无所依赖之人)<a id="ch28-back" href="#ch28">(28)</a>和“山东奸猾”<a id="ch29-back" href="#ch29">(29)</a>。
再说权力分配。
也就是说,七国之乱这个故事存在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王国势力膨胀→想要叛乱→中央出兵平叛→王国战败→百姓拍手称快。第二个版本则是:中央横征暴敛→百姓用脚投票,遁入王国(王国也汲取民力,但百姓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王国力量壮大→中央深感不安,率先发难→王国战败,被肢解→百姓失去用脚投票的机会。
这个规模是相当惊人的。刘邦自然也很清楚,要将全国四成左右的耕地拿出来,重新分配给六十万“军吏卒”,在操作上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但他选择这样做,也有不得不为的理由——西汉帝国是在反秦、反项羽的战争中建立起来的,内部组织带有浓厚的游侠色彩。刘邦要想坐稳帝位,首要之务是与助他建国的功臣“共享胜利成果”。西汉立国之初,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目的是在汉帝国内部形成一个新的既得利益集团——军功集团。这个集团是西汉立国的基础,也是刘邦统治的基础。
<a id="ch5" href="#ch5-back">(5)</a> 司马迁:《史记·张耳陈馀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71—2572页。
<a id="sec002"></a>二、军功集团的权利与义务
<a id="ch6" href="#ch6-back">(6)</a> [日]守屋美都雄:《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03—141页。
这样的建国背景很自然地使得游侠之风在汉初的社会生活中相当盛行。代国相国陈豨门下游侠、食客如云,一度“从车千乘”<a id="ch11-back" href="#ch11">(11)</a>。朱家收留亡命游侠季布,还设法为季布向刘邦求情。所谓“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正体现了汉初社会对游侠精神的认同。司马迁在《史记》中为游侠单独立传,其深意也正在于此——无《史记·游侠列传》,不足以解释西汉建国的背景。
<a id="ch7" href="#ch7-back">(7)</a> 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1页。
前者是由“膨胀”“叛乱”“平叛”等一系列带有强烈价值判断色彩的词汇刻意构筑的,灌输的是汉景帝本位思维,但对百姓而言,站在孟子的“民本”立场,后一个版本才是更有思考价值的历史真相。对普通百姓而言,秦制之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与白马之盟约定的体制下的可以用脚投票、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究竟孰优孰劣,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问题。遗憾的是,白马之盟没有固化为稳定的制度,它只维系了不足五十年。
据李开元的推算,这场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大约涉及六十万“军吏卒”。若将六十万“军吏卒”的家庭人口也算在内,则大约涉及三百万人口,占汉初总人口的16%—20%。根据汉代军法,第五等爵位——大夫应授予500亩土地和25亩住宅地。如此,六十万“军吏卒”应授予的耕地总量约为3亿亩,住宅地总量约为1500万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40%左右。<a id="ch12-back" href="#ch12">(12)</a>
<a id="ch1" href="#ch1-back">(1)</a> 陈高傭:《老子今解》,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61—62页。
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刘邦召集汉及其他诸侯国的军队在垓下与项羽决战,获胜。同年五月(汉初继承秦制,以十月为岁首,故高帝五年十二月在前、五月在后),刘邦发布诏书,解散军队,命其归家。诏书的核心内容是谈如何优待爵位高者,重新分配社会财富,具体来说就是给参与楚汉之争的“军吏卒”分配田宅。
<a id="ch2" href="#ch2-back">(2)</a> 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