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后悔的蠢事
我接过来一看,是酒店洗衣房的账单,居然真的是洗衣房的账单!我也不说话,低头从零钱包里拿了八块钱给他。他接过钱,也握住了我的手,拿到嘴边亲了一下。然后,笑了。我有种印象,他很少笑,在此之前至多是稍微动下嘴角,就算个笑了,一般情况是连这样也没有的。而这次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大大的微笑,不管他实际上是怎么样的人,他笑得温柔而腼腆,对我说:“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对不对?我不会错过的。”
床上用的是蛋壳色丝的床单。事后不出意料,那床单算是毁了。他的衬衣团在床上,也弄到一点血。我淋浴,干脆地拒绝了晚餐邀请,穿衣服走人。但是,地铁里车轮和铁轨摩擦发出尖锐的金属声,车厢里人们交谈的声音,脚步声,风的声音,所有东西都随时可能让我想起他的身体和抚触,让我闭上眼睛,一瞬间麻痹。我没有别的经验可以比较,不过我确信这样的感觉是不一般的。那时的我还不懂得若即若离的诱惑,自始至终,我的身体似乎悬浮在床单上方五公分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紧贴他的身体,没有缝隙,融化进去。
“十点半见。”他说。
到家不过五点多。我不愿意再去回想下午的事情,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加夜游。两个是从前法学院的同学,也在纽约工作的,另一个就是Nick谢。在一片叽里呱啦的聊天声和喧闹的音乐声中过了整个晚上和上半夜,到家已经是凌晨了。临睡前看到手机上有两个未接电话,一条消息,之前故意不去管它,一点都没听见:“你棒极了,我从没想过能有更好的,给我回电话。”
“十点或者十点半。”
我很简单地回了一条:“把洗衣房的账单寄给我,不要再联系了。”心想,都结束了。
我没有想很久,真正在脑子里盘算的时间大概只有两秒钟。然后点头,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发觉他说的地方,是格林黛尔花园饭店三十楼的一个套间。种种迹象表明,他想要的恐怕只是一段东方风情的艳遇,不过,我想要的也不太多。
事实证明,阳光下面,我一样会做出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
所幸那个套间属于行政公寓,而非普通客房,我想象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走过酒店大堂的尴尬场面并没有出现。单独的门厅,只有一个穿制服的男人远远地朝这里点头致意,脸上非常有专业精神的不带任何特别的表情。专用电梯直达三十楼,房间很大,装修是简朴硬朗但追求质感的都铎风格,四处纤尘不染,没有任何私人物品摆在可以看见的地方。厚窗帘已经拉开,但阴天午后光线穿过白色窗纱依旧显得有些晦暗。
吃完饭,我们牵着手在公园散步,在一条没什么人的林荫道上我们又吻了一次。然后,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去我那里。”
他领我进去,在起居室的落地窗前面,双手捧起我的脸吻得很温柔。我头一次没有流连在亲吻上,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穿过卧室敞开着的门,落到那张特大号的床上,说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我是第一次,我想应该告诉你。”
“几点?”
我脱掉衣服,穿着胸罩内裤站在盥洗盆前面刷牙,浴室里淡黄色的旧日光灯管发出刺刺刺的声音,好像鬼片里常见的恐怖场面的前奏曲。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个月之前刚刚过完二十四岁的生日,五官和身体仿佛还站在一条微妙的分界线上面:成熟了,有的时候甚至显得锋芒毕露,同时又有那么一点稚嫩的东西挥之不去。我猜这正是吸引Lyle Ultan的地方,因为除此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而这一点稚嫩,我不知道可以保存多久,一年还是两年?可能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就会消失殆尽。毕竟生活对于我来说既现实又紧张,要挣钱糊口,要顶风冒雨,要拿超过五公斤重的文件和电脑,赶在地铁门关闭的前一秒钟挤上去。
尽管有点开心,我还是说:“不管怎么说,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我没有说下去,后半句话是:因为夜色里我可能会干一些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我星期六早上在公园晨跑,我们可以一起吃brunch。”
我对着镜子撇撇嘴,反正结束了,多想无益。至少到此时为止,我还算是占了上风的。我像往常一样跳到床上去睡觉,甚至有点得意。结果却根本睡不好,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浅浅地睡着。到了八点钟,天已经大亮,我随便怎么样都躺不住了,穿了衣服下楼去买早餐和杂志。走回来,发现楼下停了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跑车。我住的那个街区租金便宜,街坊邻居都是讲究实惠的工薪阶层,平常进进出出的大多是半新不旧的福特别克之类,像这样的车子在这周围还从来没见过。我从车边经过,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不想车门突然开了,一个男人从车里出来。是Lyle Ultan,还是那副样子,不笑不说话,伸手递给我一张纸。
电话里传来轻轻的笑声:“你误会了,从头到尾。上次那间餐厅其实很不错,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会没有人,订位子用的是我秘书的姓。”
菜端上来,我吃得风卷残云。在那个年纪,我的胃口总是好得出奇,肚子饿的时候甚至有点贪心不足的味道。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说是象征性地陪我吃一点,这又让我在私底下惭愧了一小下。回想起来,当时的我总是为了类似的事情惭愧,直到后来才渐渐明白过来,他追求的东西跟我想要的从来就不一样。吃的、玩的、穿的、用的,我有那么多东西梦寐以求——一架钢琴、一辆太妃糖色的丰田雅力士、让·乔治家传说很好吃很好吃的朱古力松露夹层蛋糕,以及在麦迪逊大街七百一十号的橱窗里看到的黑色纪梵希皮草手提包……所有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唾手可得,但他真正想要的东西却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至少,我从没有听到他说“饿”这个字。“累”,我听到过一次,“饿”,从来就没有过。
这个老江湖明显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回了一句更有分量的:“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不对?你确定吗?”
我没吃早饭,慢跑了将近四十分钟,脸通红,快饿死了,还渴得要命,一点不客气地拿起他面前放着的一杯水,站着一口气喝完,方才露出一个微笑,气喘吁吁地跟他说:“早上好。”他抬着头看着我,依旧一言不发。我好像已经习惯了他这种作派,仍由他看着,一边坐下,一边招呼侍者过来点菜。才刚刚脱了左手的手套,右手就被他拿过去了,解开手腕上的扣子,慢慢地摘掉那只手套。这个似乎微不足道的动作让我心头一颤,却还是稳住阵脚,盯着菜单,要了卷饼、沙拉、汤和香草布丁。眼睛的余光看到他把手合在我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修长,相比之下,我的手要小得多了。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我要说的已经说了。我回答:“非常确定。”然后伸手解开了他衬衣上第二和第三颗扣子。
于是,我们订下约会。第二天早晨,我照例跟一个同事一起去公园跑步。那个时候,秋天已经渐渐找到了感觉,公园里的枫树叶红得层林尽染,只是那年雨水多,到处都显得冷冷清清的。早上天气冷,我穿了厚运动衣裤,带了手套。十点多的时候,天晴了一会儿,有了些阳光,他坐在公园附近一个餐馆的露天座上,看见我,不笑不说话,示意我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