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上海
医生回答:“有这个可能。”但刚从亚洲旅行回来这个线索好像更有爆炸性。他告诉我,就是在前不久,越南报告过几例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新采的血样会被拿去做血清检测,是H5N1型病毒,还是引起玫瑰疹的疱疹病毒,检测结果出来就清楚了。
“你不是一个人?”我问。
医生走出去,我控制住声音对Lyle说:“这跟去中国有什么关系?”
护士进来量了耳温,还是一百零一度多。Caresse吵着不肯睡,生病的小孩子脾气总会变坏,那个晚上她无论如何都只要我抱她,可能是想要妈妈,也可能只是因为另外两个人都骗她吃过退烧的糖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就那样一直抱着她,在房间里一边走一边轻轻地跟她讲话,让她安静下来,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她从来没有这样哭闹过,我知道她肯定很难受很难受。如果是从前的我,看到这样妈妈宝宝的煽情场面一定会觉得虚伪老套,笑都要笑死了,但那个时候,我抱着这个十四个月大、十一公斤重的孩子,从凌晨三点一直到四点半,没有觉得累,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不断地落下来。
他沉默了一下,说:“好的。我暂时没办法回来。如果急的话,我会把需要的东西交给律师,授权书或者别的什么,你肯定比我清楚,你今天下午就可以跟他联系。”
差不多三点半的时候,我打发Sandy回去睡觉,叫她早晨再带一点小孩子吃的玩的东西过来。Lyle没走,坐在病房里的沙发上,笨手笨脚的根本帮不上手。等Caresse睡熟了,我把她放到床上,摸摸她的脸还是很烫。我的两条胳膊几乎没知觉了,手抖得抓不住东西,但还是拿了手机跑到走廊上去给我妈打了个电话,一听到妈妈的声音就趴在窗台上面哭得稀里哗啦的。搞得她还以为出了什么性命攸关的事情。问清楚来龙去脉之后,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为了安慰我,她嘲笑我大惊小怪,然后告诉我:“肯定是玫瑰疹,发三四天烧,烧退了,疹子一出就好了,你小时候也得过,百分之八九十的小孩都要经过这个病的。”我将信将疑,不过总算放心了一点。挂掉电话,回头看见Lyle正站在病房门口看着我,看到我回头,就转身走进去了。我跟进去,没看他也没讲话,两个人在沙发上坐到天亮。
“应该可以,我朋友送我们到机场,我爸爸会在上海那边接。也没有很多东西。”
第二天,病情还在反复,高烧,退烧,再高烧。稍微有点咳嗽,没有痰,很少有鼻涕。快到中午的时候,护士又来取了一次血样。医生过来解释是因为反复高烧,要考虑病毒感染的可能性。
二十分钟之后,车子在医院急诊入口前面停下。我付了车费下车,一边朝里面跑一边打Lyle的手机。照他告诉我的号码,在八楼的一间儿科病房里找到他们。房间里面总算不像楼下急诊大厅那样灯火通明,Caresse坐在小床上面,眼睛哭得通红,身上全是吐出来的东西,精神倒还不错。Sandy正在给她换衣服。Lyle蹲在床边,嘴里唱着几句关于小蜘蛛或是小绵羊的儿歌。看到我来了,Caresse兴奋起来,眼泪还没干又在笑了,伸出双手要我抱她。我过去握住她的手,手心又干又热。
签字的场面没什么特别,两个人甚至都用不着见面。我在MacDenton律师行的会议室里签字,Lyle隔着一个大西洋和六个小时时差,所以,用的是传真。
我问Lyle:“什么时候开始的?医生说是什么病?”
本以为我们会在九月十七日再见,因为那一天是分居满一年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签字离婚的日子。不过,十四号上午,我接到MacDenton的电话,跟我说,Lyle人在苏黎世,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他那方面的律师打电话来询问,是照原来的计划十七号签字,还是等一等,直到他回来。我回答:“照原计划。”
回答我的却是Sandy:“九点钟我送她上床的,十一点多发觉有热度,一百零一度多,在急诊室吃过退烧药,降到九十九度,一点钟又烧到一百零三,刚刚吃过药,差不多全吐了……”
“你一个人带她坐飞机没问题吗?”
Lyle莫名其妙地加了这么一句:“她刚刚从中国上海回来。”
“我打电话来的时间不对,真的对不起,”我连忙道歉,回到原计划上来,对他说,“九月下旬我想带Caresse回家,回上海,需要你的同意。”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他只看了我一眼,没回答我的问话。我也忽略他,直接问医生,“会不会是玫瑰疹?”
他没回答,捂住电话跟那个女人说了句什么,然后又回到线上。
当天下午,他的律师给了我正式的授权,明示享有共同监护权的一方同意另一方把被监护人带出境。不过那份东西不光是那么简单而已,上面还仔仔细细地列明了附加条件:在国外逗留多长时间(要有两个人往返的机票作证明),每隔多久通一次电话,另外还要求我为这次旅行提供抵押,房产外加银行户头上的存款。我不知道那究竟是Lyle自己的意思,还是他接受了律师的建议。抛开一本正经的法律术语不提,那些条款让整件事情看起来跟小学生在桌子上画三八线差不多,同时又多少显得有点冷酷。我全部照办,不管怎么样,我走定了。
“医生说是什么病了没有?”我带着点火气继续问Lyle。
他也说:“再见。”
他总算答我了:“验过血,可能是流感。”
我回答:“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