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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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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是不死的,老伙计。您看看,从来没人能证明这一点,却让我给撞上了,在一辆95路车上。一个运转上的小错误、一个时间的褶皱,重生体与前世之身竟同时在世,而不是接续出现。卢克本应该在我死后再出生的,但是……更别提我竟在公共汽车上遇见他这惊人的巧合了。我相信我已经跟您说过,那是一种无需言语的、完全的笃定。就这么回事,结了。可是,疑虑却也随之产生,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人都会以为自己傻掉了,也许会吃些安眠药了事。但随疑虑而生的,是在将疑虑逐个消除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证据,证明我没有搞错,证明不必再有疑虑。有时候我也会想跟那些蠢货聊聊,而我现在要跟您说的正是让那些蠢货笑得最厉害的地方。卢克不仅仅是我的重生体,他的未来也会跟我——这个正在跟您说话的可怜虫——一模一样。看看他玩耍的样子,看看他每次摔跤都伤得很重,会扭到一只脚或是锁骨移位,看看他那些明摆在脸上的心思和有人问他随便什么事情时那股涌上他脸庞的红晕吧。他的母亲却不同,他们多喜欢聊天,即使那男孩就在那里羞得要死,他们也会口无遮拦地乱说,说他最不可思议的隐私,说他长第一颗牙时的趣事,说他八岁时的画作和生过的各种疾病……那好心的夫人一点也没有怀疑,这是当然,他舅舅也常跟我下国际象棋,我就像是家里的一分子,我甚至垫钱帮他们撑到月末。我毫不费力地了解了卢克的过去,只需要把问题穿插在大人们感兴趣的话题上:舅舅的风湿、女门房的坏心眼儿、政治。就这样,我在象棋将军和思考肉价的空隙中逐步了解了卢克的童年;就这样,证据更加完备、确凿了。但是,请您理解,我们也再要一杯酒:卢克就是我,就是我的小时候,但是您别把他想象成一模一样的复制品,倒不如说他是一个相似的镜像,明白吧,就是说,我七岁时手腕脱臼,卢克却是锁骨脱臼;九岁时,我们分别得了麻疹和猩红热;而且时代也会有影响,老伙计,我的麻疹持续了十五天,而卢克才四天就被治好了,医学的进步,诸如此类。一切都很相似,所以说,打个比方,街角面包店的老板很有可能就是拿破仑的一个重生体,他对此一无所知,因为这个顺序并没有被打乱,因为他永远不可能会在一辆公交车上撞破真相;但是,如果他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个真相,就会明白他是在重蹈覆辙,是在重走拿破仑的老路,他会明白从洗碗工变成蒙帕纳斯一家上好的面包店的老板就是从科西嘉一跃坐上法兰西王位的写照,若是在他一生的过往中慢慢淘,他就会发现那些可以与埃及之战<a id="noteBack_5" href="#note_5">[5]</a>、执政府时期<a id="noteBack_6" href="#note_6">[6]</a>和在奥斯特里茨<a id="noteBack_7" href="#note_7">[7]</a>的时候对应起来的那些时刻,最后,他会明白在几年内他的面包店就会遇上不测,他最后会流落到圣赫勒拿岛<a id="noteBack_8" href="#note_8">[8]</a>,不过到他这儿就可能是六层楼上的一间小屋,但同样是一败涂地,同样被孤独淹没,同样为他那曾经宏图大展的面包店而骄傲。您明白了,对吧。”

索摩萨已经不紧不慢地脱下了衬衫。当莫朗看见他解着裤子纽扣时,他心想自己就不应该由着他这么兴奋,不该容他的狂热发作。干瘦、黝黑的索摩萨赤裸裸地站在聚光灯下,他似乎很陶醉地注视着空间中的某一点。从他微张的嘴里,滴出一线口水。莫朗猛地将酒杯往地上一放,他估计,要走到门口,就必须想个法子骗过索摩萨。他一点也不清楚索摩萨手中晃动着的石斧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蓦地明白了。

“早该看出来。”他说,一面慢慢后退,“与哈伊莎的契约,嗯?那鲜血就由可怜的莫朗来提供,对吗?”

索摩萨并不看他,而是开始绕着圈向他靠近,好像在踏着一条既定的路线。

“你要是真的想杀我,”莫朗冲他大叫,一边向暗处退,“何必弄这些玄虚?我们俩都很清楚,这是因为特蕾丝。但是,她没爱过你,也永远不会爱你,你这又何苦呢?”

赤裸的身体已经从聚光灯下的光圈中走了出来。莫朗躲到角落的暗影中,踩着地上湿漉漉的抹布,他明白自己已经退无可退。他看见斧子高举,便像流<a id="noteBack_4" href="#note_4">[4]</a>在岱纳广场的体育馆里教过他的那样跳了起来。索摩萨大腿中部中了一脚,脖子左侧挨了一劈。斧子斜飞出去老远。莫朗灵活地挡开倒向他的身体,抓住了那尊再无人护卫的玩偶。当斧刃落到索摩萨额头中央时,他还在低哑、惊恐地尖叫。

这是将近两年来莫朗第一次听见他说起特蕾丝,就好像在此之前,她对他而言已经死了。但是,他提到特蕾丝的那种方式还是怀旧得无可救药,还像是在希腊的那个早上,当他们下到沙滩上时一样。可怜的索摩萨。他仍然……可怜的疯子。但是,更奇怪的是,他自己竟在琢磨,为什么到了最后一刻,在他接到索摩萨的电话上车以前,他会觉得好像必须给特蕾丝的办公室打个电话,让她迟一些过来工作室这边跟他们见面。他一定得问问她,在听到他教她怎么来到小山上这座僻静的小楼时,她都想了些什么。要让特蕾丝一字不差地把她听到自己所说的话复述出来。莫朗暗自痛骂自己这种偏要像修复博物馆中的希腊陶瓶一样重现生活轨迹的条理癖,他必须细致地将小小的碎片都拼凑起来。而索摩萨的声音就在那里,还有他的双手,来回挥动着,好像也想拼贴空气的碎片,做成一只透明的瓶子。他的双手指着小雕像,莫朗不由再一次看向那只史前小东西的月白色身躯,它是在难以想象的环境中被遥远得不可思议的某人雕琢而成的,距今几千年,也许更久远。在那让人目眩的远古,有鸟兽奔跳、吼叫,有无须生祭的仪式,也有潮汐、星宿、发情期,以及朴拙的生祭。他看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庞,它如同一面空洞的镜子,紧绷到极点,只有鼻梁的线条将那镜面打破;他看向那对不怎么明显的乳房、三角形的私处、环抱着小腹的双臂。这是最初的偶像,她代表着祭神时节那些仪式底下隐藏的第一波恐惧,她高举着山中祭台上宰杀祭品的石斧。这真的让人觉得他自己也变蠢了,好像当个考古学家还不够糟糕似的。

“求你了,”莫朗说,“就算你认为这一切都无法解释,但你就不能努把力给我解释一下吗?说到底,我只知道你这几个月一直都在刻复制品,还有两天前的晚上……”

“这太简单了。”索摩萨说,“我一直感觉那另一个世界仍然鲜活地存在着。但是,首先得纠正五千年来走过的错路。有趣的是,就是他们自己,爱琴海人的后代们犯下了这个错误。但是,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看,就是这样。”

在那尊偶像旁边,他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她的乳房和腹部,另一只手抚着脖颈,再往上摸到雕像那并未描出的嘴。莫朗听见索摩萨在用一种低沉、喑哑的声音说话,有点像是他的双手——或者也许是那张并不存在的嘴巴——在诉说着那烟雾弥漫的洞穴中的狩猎、那奔逃无路的鹿群、那不能直呼的名字、那些蓝色油脂画成的圆圈、两河并行的嬉戏交错、波赫克文明的伊始,以及去往西方石阶和不祥暗影中的高地的远征。他心想,若是趁索摩萨不注意时打个电话,是否还来得及叫特蕾丝把佛内特医生带过来。但特蕾丝应该已经在路上,而在岩石边,女神在吼,牧民首领割下最壮美的公牛的左边犄角,将它递给盐民首领,以此重修与哈伊莎女神的契约。

“嘿,让我喘口气。”莫朗说,他站起身,往前跨了一步,“这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我渴得要死。我们喝点什么吧,我可以去找一点……”

再次看向索摩萨之前,莫朗在工作室的角落里吐了出来,就吐在那块脏抹布上。他觉得像被掏空了似的,吐一下让他感觉好了些。他从地上把杯子拿起来,喝掉了剩下的威士忌,想着特蕾丝随时都可能来,他得做点什么,通知警察,解释清楚。他抓起索摩萨的一只脚拖着尸体,让它完全暴露在聚光灯光下,一面想着,他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并不困难。索摩萨古里古怪,与世隔绝,明显是疯了。他弯下腰,将双手放在死者脸上和头发上流淌的鲜血中浸湿,同时看看手表,七点四十了。特蕾丝不会耽搁太久的,也许最好是出门到花园里或街上去等她,不让她看到偶像的脸上流着鲜血的一幕,那些顺着脖子往下滑的细红线,沿着乳房的边缘,在阴部那小小的三角区汇合,再顺着大腿滴下。斧子深深地嵌入祭品的头颅,莫朗将它拔出来,用黏糊糊的双手掂了掂。他用一只脚把尸体再推过去一点,让它抵着柱子。他在空中嗅嗅,然后向门口走去。也许最好把门打开,让特蕾丝能够进来。他把斧子倚在门边,开始脱衣服,因为很热,而且这股味道让人喘不过气,仿佛屋子里挤满了人。他已全身赤裸,这时他听到出租车的声音,听到特蕾丝的声音引领着笛子的乐音,他关上灯,拿着斧子在门后等着,他一边舔着斧刃一边想着,特蕾丝真是准时极了。

一朵黄花

听着像玩笑话,但我们确实是永生不死的。我是通过反向推理知道这一点的,因为,我认识那个唯一难逃一死的人。他在康布罗纳路上的一家风味餐馆里跟我讲了他的故事。他喝得很醉,所以,虽然店老板和吧台旁的食客们都笑得快把酒从眼睛里喷出来了,他仍能轻松地吐露真情。他应该看到了我脸上印着某种好奇,因为他坚定地坐到了我旁边,我们后来甚至还要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可以安静地喝喝酒、聊聊天。他对我说,他从市政府退休了,老婆去她父母家住了有一阵子,这是用来表示她已经抛弃他的众多说法之一。他一点也不老,也不蠢,脸庞干瘦,眼睛像是得了结核病似的。他是真的在借酒消愁,五杯红葡萄酒下肚,他便一直大声地这样宣称。在他身上,我没有闻到巴黎人特有的那种气味,但是,那似乎只有我们外国人闻得到。他的指甲保养得很好,也没有一点头皮屑。

他说,他曾在95路公交车上见到过一个大约十三岁的男孩儿。见到那男孩儿的一瞬间,他就发现这个男孩跟他很相像,至少跟他对自己在那个年龄时的记忆很像。渐渐地,他意识到他们俩在所有方面都很相像:脸、手、落在额头上的那绺头发、分得很开的双眼,尤其是那股羞怯、那副把自己藏在一本漫画杂志后面的样子、那个把头发往后抹的动作,还有行动时的那种笨拙。两人相像得让他直想笑。当男孩在雷恩路下车时,他也跟了下去,把一个还在蒙帕纳斯等着他的朋友晾在了一边。他找了个理由跟男孩攀谈起来,他跟男孩打听了一条街,然后,毫不意外地,他听到的声音就是他自己童年时的声音。男孩正往这条街走,两人很不好意思地一起走了几个街区。突然,他恍然大悟。一切都没有解释,但是这种事本就不用解释,若是试图解释它,就像现在,它反倒会变得含糊,显得愚蠢。

长话短说,他千方百计进入了那男孩的家,借着曾经做过童子军指导员给他带来的权威感,他打入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堡垒:一个法国家庭。他看见的是一户虽贫寒却还体面的人家、一位挺显老的母亲、一位退休的舅舅和两只猫。然后,他毫不费力地让他的一个兄弟把自己十四岁上下的儿子交给他管。两个男孩成了朋友。他开始每个星期都去卢克的家,卢克的母亲用煮过头的咖啡来招待他,他们聊战争,聊军事占领,也聊卢克。原先的顿悟渐渐完整、明确起来,有了一种分明的轮廓,人们喜欢称之为命运。这甚至可以说得更通俗一点:卢克就是他重生的模样,不存在必死的天命,我们都是不死之身。

“威士忌就在那里。”索摩萨说,一边慢慢地把手从雕像身上收回来,“我不喝,我在献祭之前得斋戒。”

“真遗憾。”莫朗一边找酒瓶一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一个人喝酒。什么献祭?”

他将威士忌一直倒满至杯沿。

“按你的话来说,就是为融合而做的献祭。你听不见吗?那是双笛,就跟我们在雅典博物馆看见的那个小雕像上的那支一样。生命之音在左边,不和之音在右边。对哈伊莎而言,不和也是生命,但是,献祭一旦完成,笛手们就不会再在右边笛管里吹奏了,从此只听见新生命的笛声,这生命饮下了流淌出来的鲜血。笛手们会满嘴都是血,再用左边笛管吹奏。而我会用血涂上她的脸,你看,就这样,在鲜血下,她的双眼和嘴就会出现。”

“别再说傻话了。”莫朗灌下一大口酒,说道,“血可不适合我们的大理石小玩偶。是的,很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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