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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的日记和明信片内容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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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名单来看,参加小组讨论的人包括其他书的作者,他们都是来书展宣传作品的,其中一位是个有名的美国男作家,自认为智商很高,还有一位美国女作家,没那么有名,但也没那么自命不凡,可她的观点应该属于“色情作品侵犯了我的公民权利”那一类。(她很可能已经写过《少儿不宜》这本书的评论,而且很可能抨击了它)。

艾伦很可能会抱怨我连写两本关于女作家的小说,但他也说过,编辑不能建议作者写什么或者不写什么,我当然要提醒他这一点。

还有一位年轻的德国小说家,他的作品在加拿大被禁了,因为有人指控书中存在淫秽内容——其实很可能没有那么严重。这位小说家书中的一个人物喜欢和鸡发生关系,结果在豪华酒店里被人撞见了——酒店工作人员听到他的房间里传出可怕的鸡叫声,清洁女工还在现场发现了很多鸡毛。

当然,如果我写一本关于女作家的第一人称小说,那些书评人难免会给它贴上“自传”的标签,以此宣扬他们的结论:我是在写我自己。但我不能因为担心作品出版后会引起某种反应而回避特定的写作方式。

和小组的其他成员比起来,这位德国小说家算是有趣的了。

在寄给艾伦的另一张明信片(莱茵河畔的宏伟古堡)上,露丝写道:亲爱的编辑,请帮我从中选择一个书名:《她的最后一个坏朋友》还是《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无论选哪个我都会喜欢。爱你的露丝

在寄给埃迪·奥哈尔的明信片(科隆大教堂的壮丽穹顶)上,露丝写道:与你见面和交谈……迄今为止,那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夜。我希望很快再次见到你。你诚挚的,露丝·科尔

又及:为我买下这栋房子,我就会嫁给你。但我觉得无论怎样我都会嫁给你!

究竟要不要寻找我的母亲?希望有一天她会来找我。我的人生中还剩下哪些重大事件?我的意思是,这些人生大事可能会促使她来找我——我父亲去世、我的婚礼(如果我结婚的话)、我的孩子出生(如果我生的话)。(即便我想生孩子,也会只生一个。)也许我应该公开宣布我要和埃迪·奥哈尔结婚,这样或许能引起她的注意,不知道埃迪是否愿意配合——但他肯定也希望见到她!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的火车上,我又想出一个新小说的标题,也许它比《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更有吸引力,但这只是因为使用这个题目,我可以继续用第三人称写书。《她见到的和她不知道的》——我猜它有点长,而且太直白,也许在中间加个分号更准确:《她见到的;她不知道的》,我猜得出艾伦会怎么看待加了分号的标题,他不喜欢我用分号,“现在没人知道分号是什么意思了,”他说,“如果你不经常读十九世纪的小说,说不定会以为逗号上面那个点是印刷错误——分号只会让读者分心。”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和他结婚!

我也喜欢德国人的这一点:他们会自己得出结论。

“我是个幽默小说家。”我也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一句,我总是这样。半数观众(以及半数以上的小组成员)会认为我的意思是“我不是个严肃小说家”,幽默的风格不是经过选择得来的,你可以选择情节,也可以选择没有情节,可以选择人物,但幽默不是个选择,是自然流露的东西。

然而读书会结束后,那个女人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不相信你,是别人打的你。”

另外一位小组成员是个英国女人,她写了一本关于找回记忆的书——找回她的记忆。有天早晨,她醒来时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被父亲强奸过,她的哥哥、叔叔们,甚至她爷爷也强奸过她!每天早晨醒来时,她都会“想起”某个人曾经强奸过自己。她的日子一定过得很累吧!

“是的,我打败了他。”我说。

在某种程度上,比起实际写作,我更喜欢小说构思的阶段,因为存在各种可能性,而等我敲定了细节和语言之后,选择的机会就没有了。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用了两个小时,我在法兰克福待的时间最长,要忙的事也最多。只有两场读书会,但有好几场访谈,在书展上还要参加小组讨论,这正是我所纠结的,因为讨论的主题是德国的统一。

看过妓女接客之后,男朋友可能一时兴起,想和女作家做爱,结果让她觉得他做爱的时候想的是别人,不过这无非是一次令人不快的性经历而已,刺激她的必须是更可怕、更羞辱的事件。

“我是小说家,”我无疑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句声明,“我只是个讲故事的。”

对于这部新小说,更重要的是:坏男朋友到底做了什么,才会让女作家在观察妓女接客后产生了羞耻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她下决心要改变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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