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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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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巡警的女人们经常抱怨他不喜欢刮胡子。他的低调作风或许能在一开始令女性动心,然而最终她们都会觉得,他的不修边幅是对她们的不重视。他总要等到脸上的胡茬快变成络腮胡的时候才刮脸,因为他讨厌络腮胡。有时候,他会隔天刮胡子,有时一个星期才刮一次,还有的时候,他会半夜起来刮胡子,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第二天醒来时会看到一个“面目全非”的男人。

想要找到露丝·科尔的这个人可不只是普通警察,他还是个观念相当传统的读者。

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但已经变灰了。和对待自己的胡子一样,他对头发同样漠不关心,索性剪得很短,再慢慢等它们长得很长。

他没有发表演讲的原因还在于,从长远来说,这样做对未成年妓女没有实际帮助——如同每周四下午的新妓女集会,对大多数新妓女并无裨益。有人不来,有人不想来,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这种集会,也根本不在乎。

他喜欢穿防风外套——或者防水夹克,而且永远是深色调的。他有件旧皮夹克,衬里是羊毛的,十分御寒,但所有夹克都和衬衫一样宽松,他不想让他那把插在肩带上的九毫米口径沃尔特把衣服顶起一块。只有下大雨的时候,他才会戴上棒球帽,他不喜欢帽子,也从来不戴手套。他的一位前女友说,他的穿衣风格“基本和罪犯一样”。

但是,也许这篇讲稿可以给接替他的警察提供实际的帮助,哈利想,于是他把稿子留在原处。

他很少穿警服。老城区的人对他的熟悉程度不逊于工作资历最久的橱窗妓女。执勤的时候,不管白天黑夜,他都至少在红灯区巡视两三个小时。

有氧操教练不到四十岁,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但她对自己的职业怀有宗教般的狂热,无法让哈利接受她热爱的运动伤害了她的感情。在哈利的记忆中,也不曾有人如此痛恨他的阅读习惯。女教练不喜欢读书,而且——和哈利的所有前女友一样——不相信他没和妓女做过爱,最起码受过妓女的引诱。

他刚要关上抽屉,不去翻动里面的东西,一件看上去非常有用的东西映入眼帘:最下层抽屉断掉的把手,只有哈利才知道这个小玩意多么趁手——刚好可以塞进球鞋鞋底的缝隙里,把里面的脏东西抠出来,但接替他的人未必知道这东西的妙处。

哈利常去的健身房位于洛金街,就是露丝·科尔的出版商马丁带她去过的那家。对去健身房的大多数女人而言,五十七岁的哈利巡警有些老(二十几岁的年轻女人告诉他,就年龄而言,他的身材很棒,然而这种话并不会让他觉得高兴)。不过,最近他跟一个在健身房工作的女人约会,她是个有氧操教练。哈利讨厌有氧操,他只练习举重。他一天走的路比大多数人一星期甚至一个月走的还多,而且无论去哪儿他都骑自行车,根本不需要额外的有氧运动。

哈利拿出一支笔,开始给接替者留言,他会把这张便条留在中间的抽屉里。“不用修理最底下的抽屉,留着断掉的把手,很适合抠鞋底的脏东西。哈利·胡克斯特拉留”。

哈利猜想女人们妒忌他的书,他认为这是她们最可笑的地方。怎么能妒忌书呢?而且连他在书店认识的女人都会犯这种错误,他觉得很荒唐。哈利在书店里结识了许多女人,其余的人则是在健身房遇到的,但近年来比较少。

看到三个抽屉的中间那个是空的,哈利起初吃了一惊,像在警察局里被打劫的人那样愤怒地盯着它,然后他才想起来,这个抽屉本来就是空的,由此可见,他已经多长时间没用过这张办公桌。其实,所谓的清理办公桌只是个幌子,他真正想做的是处理最底层抽屉里那件没做完的事,他认为那是应该在退休前完成的最后一个任务。

这些衬衫是他衣柜里仅有的五颜六色的东西。他的大多数女友都说,这些衣服颜色太鲜艳了,花里胡哨,可他却喜欢这种“热闹”的衬衫,反正他也从来不打领带。

由于最下面的抽屉的把手已经折断,成为哈利抠鞋底的工具,所以他只能用小刀撬开抽屉——里面是德洛丽丝谋杀案的证人寄来的证言——只有薄薄的一页,但已经揉皱了,看得出他已经反复阅读了许多遍。

哈利对衣着也同样漫不经心。他的工作需要步行,所以穿的是结实、舒适的跑鞋,如果有必要,会一直穿牛仔裤。他的腿比较短,有点外八字,腹部平坦,屁股像小男孩一样瘦得几乎不存在。从腰部往下,他的体形很像特德·科尔——坚实有力,但上半身更发达。他每天都去健身房——胸肌练得像举重选手——不过,因为他老是穿宽松的长袖衬衫,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有多健壮。

哈利喜欢复杂的情节,而且固执地偏爱按照时间顺序讲述的故事。“先抓到凶手再找证人”完全不符合他的审美要求,正经的故事都应该先找到证人才对。

心情不错的哈利从上到下依次打开办公桌侧面的三个抽屉。第一个抽屉里有一篇他为红线会写的演讲稿,但从来没寄到红线会去,主题是未成年娼妓,他不情愿地同意了红线会的立场——认为卖淫的合法年龄是十六岁,而非十八岁。

哈利的女人们还抱怨他少言寡语,宁愿读书也不听她们说话。比起聊天,他宁可燃起炉火,躺在床上欣赏跳动的火焰透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的影子。他还喜欢在床上看书。

“没人愿意见到未成年人卖淫,”哈利的讲稿开头这样写道,“但我更不愿见到未成年人在危险的地方卖淫,尽管这些未成年人总归会成为妓女。妓院老板根本不在乎她们只有十六岁。关键在于,这些十六岁的妓女也需要和年纪较大的妓女那样拥有享受社会服务和保健设施的权利,不必担心被警方逮捕。”

至于那身警服,刚当警察的那四年,哈利经常穿它,当时他在阿姆斯特丹西边执勤,他的公寓还在那一带,不是因为他懒得搬家,而是由于他喜欢拥有两座壁炉的奢侈感——其中一座壁炉在他的卧室里。他最大的嗜好就是烤火和读书,喜欢在炉火旁阅读,因为藏书太多,如果搬家会特别麻烦。而且,他喜欢骑车上班,然后骑车回家,他觉得应该和老城区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他对老城区了如指掌,在那里没有不认识的人——因为老城区才是他真正的办公室,但本质上讲他是个离群索居的人。

讲稿没有寄出去的原因并非哈利胆怯——他也曾反对过警方的立场,而是因为他觉得不能因为无法制止十六岁的女孩卖淫就允许她们卖淫。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面对现实,而是对现实的可耻妥协,连信奉现实主义的哈利都不认同这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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