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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岁的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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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父亲的卧室之前,露丝看到了她死去的两个哥哥在主教学楼门口照的那张相片,想起之前和汉娜打过的那个电话,她就知道汉娜的记忆力没有那么好。

金红色头发的律师把他的车停在布里奇汉普顿的棒球场附近,所以他和露丝不得不拖着她的行李走了大约两百码。他开车时敞着车窗。他们拐进萨加波纳克的牧师巷,向东行进,车身在前方投下长长的影子,南边是被斜阳映成翡翠绿色的马铃薯田,淡蓝色天空下的海洋蓝宝石般深邃璀璨。

所以……汉娜放我的鸽子是因为她睡了我父亲,露丝想,她走进二楼大厅,边走边脱掉身上的泳衣,看了看两间较小的客房,两间房的床都是铺好的,但其中一张上面有个浅浅的人形印迹,显然曾经有个身量瘦削的人在这儿躺过,几只枕头斜靠在床头板上,平时搁在床头柜上的电话跑到了床边,汉娜一定是在这间卧室给她打的电话,为了不吵醒她的父亲,她刻意压低了声音——在她把他睡了之后。

这时露丝才注意到卧室地板上的那个敞开的棕色真皮手提箱,箱子很旧,显然经常被人使用,配有许多实用的口袋和束带——这是汉娜的随身行李箱,自打露丝认识她开始,汉娜就一直带着这只箱子旅行。(“汉娜还没成为记者之前,这只箱子就让她看上去像个记者了。”露丝曾在日记中这样写过,但她忘了是哪一年写的了。)

离开之前,斯科特说:“他大概在游泳池里——现在这个时间。”

露丝呆呆地站在父亲的卧室里,就好像汉娜和她父亲正一丝不挂地躺在她面前的床上一样,海风又顺着卧室窗户吹进来,关上了她身后的门,她觉得自己仿佛被锁在了壁橱里面,要是再被什么东西(比如挂在衣架上的衣服)轻轻碰到的话,她会吓得晕过去或者尖叫起来。

“爸爸?”

露丝挣扎着想要恢复写小说时的平静状态,她把小说看成宏伟却凌乱的宅邸,自己的工作就是收拾这座豪宅,让它变得可以住人,或者至少让它显得有条理,只有在写作的时候,她才无所畏惧。

露丝没看到车道上还有别的车,只有她父亲的沃尔沃,但她猜想也许是他的新球友住得近,可以骑自行车来,自行车比较不起眼。

露丝赤脚踩着铺了地毯的楼梯往下走,这时她听到泳池里的水声,泳池在房子后面,从楼梯上看不到那边,从楼上的卧室也看不到,为了欣赏海景,所有的卧室窗户都朝南。

斯科特·桑德斯的勾引让她有点魂不守舍,她今天不想再看到别的男人,虽然她觉得父亲的其他球友不太可能比桑德斯还要有魅力。

墙上那些曾经空荡荡的画钩——它们给露丝留下的印象比她哥哥们的照片还要深——现在挂满了照片,足有几百张,都是露丝的生活照,从童年到少女时代的都有,有些上面还有她父亲,但通常他是摄影师。肯奇塔·戈麦斯经常和露丝一起出现在照片里,还有无数水蜡树篱的照片,这些画面见证了她的成长,每逢夏季,露丝和爱德华多都会站在坚强的树篱前面来一张表情严肃的合影,树篱总是比她长得快,一直长到爱德华多的两倍高才停住。(在其中的许多张照片里,爱德华多看上去似乎有些害怕水蜡树。)当然后来也有露丝和汉娜的合影。

来到前厅,她抓紧那个大旅行箱,开始往楼上拖,刻意不往游泳池那边看——经过饭厅时可以看到游泳池,楼梯爬到一半时,水声消失了,等她拆开行李整理好之后,那个不知名的家伙大概也该走了,然而经常旅行的露丝很快就整理好了东西,换上了泳衣,她打算等父亲的球友离开后去游个泳,在城里待久了,这是很好的休闲方式,然后她就给父亲做顿好饭,陪他聊聊。

来到科尔家的房子,斯科特帮露丝把大包小包拿进前厅,特德唯一的车——那辆海军蓝色的沃尔沃——停在车道上,这说明他并没有出门,可她父亲为什么不接她的电话呢?

如果感到害怕,露丝会呼吸困难,恐惧让她瘫痪,小的时候,连突然接近的蜘蛛都会吓得她动弹不得。有一次,一条狗在门后朝她吠叫,她死死握住门把手,就是松不开手。

1958年爱德华多种植的马蹄形水蜡树篱现在已经足以荫蔽整个游泳池,完全遮挡傍晚时分的夕照,树篱相当浓密,只有最纤细的日光才能穿透,光点像钻石的碎片漂浮在水中,宛如磷火和不会下沉的金币,池边铺的木板朝水面上方探出一截,每当有人游泳,池水会拍打木板,发出湖水拍击码头一样的声音。

现在,夺走她呼吸的是她父亲和汉娜,露丝必须鼓起极大的勇气才能重新动弹,起初她的动作非常慢,她把黑色的小胸罩叠起来,放进汉娜的手提箱,她找到了汉娜的另一只鞋——在床底下——把两只鲑鱼粉色的鞋并排放进手提箱里显眼的地方,她知道一场混乱难免发生,因此不希望属于汉娜的任何性感物品留在这里。

无论人们如何夸大或贬损汉普顿的景色,初秋的黄昏在这里仍然美得令人心醉,给露丝一种这片土地已经得到救赎的感觉——但也仅限于这个瞬间。她父亲可能刚打完壁球,也许正和他的手下败将洗淋浴,或者在游泳池裸泳。

主卧室的门半开着,但特德没在里面——经过虚掩的房门时,露丝又叫了一声:“爸爸?”这时,二楼长廊里的那些照片再次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她赤着脚走到楼上的大厅,经过父亲的卧室门口时,一阵海风把卧室门吹得关上了,她想找本书或者找只鞋顶着门,让它保持半掩状态,于是敞开了主卧室的门——她第一眼看到的是主卧室里的一只高跟鞋,鞋子是鲑鱼的那种漂亮的粉色,露丝把它捡起来,发现它的皮质很高级,是米兰制造的,她发现床没有整理,凌乱的床单上丢着一副黑色的小号胸罩。

她带来三件行李——一个大旅行箱,一只衣物袋,还有一个小一点的行李箱,她坐飞机时会把这个小箱子带在身边。她开始把衣物袋和小箱子往楼上搬。许多年前,大概是九岁或者十岁的时候,她就从和她父亲的主卧室共用浴室的儿童房搬到了最大最远的客房里,埃迪·奥哈尔1958年夏天曾经住过那间客房,露丝喜欢那里,因为它离父亲的卧室远,而且自带浴室。

这么说……和她父亲待在泳池里的不是什么壁球球友,露丝仔细看了看那副胸罩,发现它还带聚拢效果,似乎很昂贵,虽然露丝本人根本没必要穿聚拢内衣,但泳池里的那位女士显然认为她需要这种胸罩,所以她的胸一定很小——眼前这副胸罩的尺寸是32B。

“有道理,”露丝说,“谢谢你!”她在他身后叫道。噢,艾伦,救救我!她想。她真希望再也别见到斯科特·桑德斯——或者任何他那种类型的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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