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宴席
但妈妈赶紧把兄妹三人叫住,要大家一起吃。但三人中只有吾纳孜艾一个人坐进了席间,加依娜独自盛了小半碗坐到一边吃。杰约得别克呢,则捧起空空的大铁锅远远蹲到门口空地上,用一把小铁勺用力地刮剥锅底残留的一点点坚硬的锅巴。刮一点,吃一点,无限珍惜。刮了老半天,等他好不容易把那口锅收拾干净了,我们席间这边也吃完了。因此他一直到最后都没能上桌。
到了吾塞后,在阴雨绵绵的一天里,扎克拜妈妈突然吩咐我为大家准备手抓饭。我很犯愁,因为当时除了米饭和固体酱油,就再也没有其他任何材料了。于是我又想起了那两根肋骨。我翻遍了储放食物的角落,总算找到了。它们仍然还是两根,仍然还是那么细,仍然干巴巴的,上面仍然粘着两三根坚强的肉丝。
午餐结束后没一会儿,爷爷家那边的小木屋也飘来了饭香味。我们觉得奇怪,因为这时候海拉提夫妇和托汗爷爷都不在,只有三个孩子守着家。这时,加依娜高兴地跑来对我们说,他们那边也要吃抓饭了!杰约得别克做的!——显然,刚才的饭没吃过瘾。
还在春牧场时,我就记得家里有两根神出鬼没的羊肋骨,它们不时出现在家里的各个角落。似乎从没人在意过它们,毕竟只是两根光骨头。却也没人想过要扔掉它们,毕竟上面还挂着几根肉丝。
做饭这种事怎么学来的呢?又好像根本不用学,会吃饭就会做饭,了解食物就会了解厨房。就好像成长只与时间有关,等待只与耐心有关。夏牧场上的男孩杰约得别克,突然有一天会做饭了,好像他无数个秘密中的其中一个冒头了。又因为他心怀无数秘密,而成为一个强大的小孩。总之,加依娜为杰约得别克会做饭这件事表示深深的惊奇和喜悦。我常常想起那天她灵巧地钻过我家栅栏间的缝隙,欢快而骄傲地向我们报告这一消息时的情景。
这次宴席又是另一种氛围,恰马罕为大家主持了简单的巴塔。太阳能灯坏了,大家点着蜡烛吃抓肉,房间里深厚的黑暗和虚淡的光明一团一团参差分布着,那么多人围坐在黑暗之中,沉默咀嚼。而羊肉在明处,在大盘子里更为沉默地冒着热气。大家越吃越慢,渐渐停下来,却仍然坐着,似乎还有什么事没发生。
据说哈萨克牧人有句谚语是:财产的一半应属于客人,意为招待客人得尽心尽力。如果有客上门,即使主人不在家,客人也可以自由取用主人家的食物,使用主人家的炉灶(因此牧人的毡房不上锁)。而为来客宰羊设宴,则是传统礼性。
斯马胡力啃完羊的肩胛骨后,用匕首在骨头上割来割去。才开始还以为他闲得无聊呢,后来却见他在那块骨头上割开了一个三角形小口,然后把这块骨头递给我,示意我将其折断。我一时无法理解,恰马罕说:“弄断吧,断了以后,明天上路就平平安安。”第二天,我就要出远门了。我第一次得知这样的习俗,虽然不能明白,但还是满怀感激地将其折断。然后顿时感觉到已经有力量保护在左右了。
有胡萝卜和羊排的抓饭是拖依上才会有的诸多美味之一,平时我们很难吃到。至于肉,就更别提了。
除此之外的平凡日子里,虽然我每天都挖空心思为大家准备好吃的,尽量将唯一的一顿晚餐折腾得花里胡哨,但真正的宴席带来的节日感和仪式感却从没有过。大家只是快乐地吃,吃饱肚子后快乐地睡觉。
然而,再往下,从六月到七月中旬擀毡之前,又是四十多天不知肉味,整天馋肉馋得心慌……
又想起斯马胡力给我的肩胛骨。仍然是突然的一天,依附于食物的某种古老的意义把他和他手中的骨头灌满了。他一边苏醒着,一边把骨头递给我。他也是一个强大的青年啊!他已经足以保护我们所有人了。
就在我们分吃那块肉后的十天之内,冬库尔附近的牧场上一连举办了三场拖依!于是饱餐了三顿手抓肉(实际上三顿吃全了的只有斯马胡力——不,四顿,男方家的婚礼他不但参加了白天的仪式,还参加了夜里的聚会。而我和卡西各参加了两场拖依,只吃了两顿,妈妈只参加了男方家白天的宴席,只吃了一顿),还算尽兴。
夏牧场的确过于悄寂,少有盛大的相聚和庆典。但繁盛的夏牧场本身就是一场盛宴啊。餐布展开之处青草繁生,食物与安宁甜蜜地并置,哪怕是最普通的一道茶饮都能令人目眩神迷。这正是一年之中最舒适、最丰饶的时光。
五月底,扎克拜妈妈去城里吊丧回来,带回了一大块熟肉。我们都非常高兴,当时我有好几个月都没吃过肉了(四月底在塔门尔图,爷爷家举办过一场分家拖依,当时倒是宰羊待客了。但家里只有妈妈参加了宴席,我们三个只啃了些妈妈从宴席上带回的几块吃剩的骨头。那不能算是吃肉),唯一的油水来自那一小桶快要见底的雪白的羊油脂肪。于是我们三个还没等到晚饭,就快乐地将其分吃了。虽然又冷又硬,并且没有盐,但还是那么香美可口。
当然,真正的抓饭除了新鲜肥嫩的羊骨块外,还有胡萝卜条这一标配,有的还会加洋葱和葡萄干。而我家的抓饭,除了拼命放羊油外,顶多煮进去一小块切碎的土豆。不过,做出来也非常好吃。
有时候才中午斯马胡力就嚷嚷着饿了,给他倒茶也不干,切馕也不干,非要吃手抓饭不可,于是妈妈只好让我做饭。这一天便多吃了一顿饭。
吃饭时,大家围着大盘子从四面进攻,吃着吃着就翻出了那两根骨头,顿时乐坏了!——当然,并不是为吃到它而高兴,而是为认出了它而高兴。都说:李娟真不错!弄得像真正的抓饭一样!我得意地说:“当然!和拖依上的一样。”
别看孩子们平时又调皮又闹心,但在吃饭问题上都极有礼貌。做饭时大家还都围着锅灶打闹,开饭时却立刻纷纷告辞。
虽然已经放了两个多月,快干成了一根柴棒,但仔细闻闻,肉的气息朴素而扎实,绝对没变质。我原本打算剁成一截一截的用油煎了,再煮进饭里,算是添点儿肉香。奇怪的是,如此又窄又薄的细骨头,却极其坚硬,我挥起菜刀抡圆了剁下去,也只剁出了一道白印,只好囫囵扔进米饭里煮。不由暗暗佩服这只羊,不愧是牧放养成的,走了几千里路,吃天然草料,健壮优质。而在城里买的那些圈养催肥的牲畜的肉,别说肋骨了,就是猪脚都可以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