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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喀斯·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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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糖蜜做得不错。我做的时候想起来男孩子总是喜欢吃甜的东西喜欢好的糖蜜的。”他继续往前走,又扭头说,“这个冬天别再掉到小溪里去。”后来他又看见过他两次——还是那黑西服、那帽子、那表链,但再一次见到他时没有了那根牙签这一次路喀斯笔直地看着他,从五英尺外笔直地看着他的眼睛然后走了过去他想他已经把我忘记了。他甚至不再记得我了一直到差不多又过了一年舅舅才告诉他莫莉在一年前去世了。他当时没有花心血没有费时间去考虑舅舅怎么那么巧会知道这件事(显然是爱德蒙兹告诉他的)因为他已经在飞快地往回计算时间;他抱着一种被证明无罪的感觉一种解脱几乎是一种胜利的心情,想:当时她刚去世。那就是他没看见我的原因。那就是他为什么不带牙签的原因怀着一种惊讶的心理想他在伤心。你并不一定非得不是黑鬼才会伤心悲哀接下来他表现自己在等候,经常去广场就像两年前老在找爱德蒙兹要给他那两件圣诞节礼物请他转交,他白等了那以后的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才忽然想到他以前总是一年在镇上看到路喀斯一次总是在一月或二月然后他第一次明白这是什么道理:他是来付一年一度的土地税。于是那是在一月末,一个明亮而寒冷的下午。他在微弱的阳光下站在银行的拐角看见路喀斯从县政府大楼里走出来穿过广场对着他走过来,穿着那黑西服那无领带的衬衫那趾高气扬地歪戴着的做工精致的旧帽子,走路时腰板挺得如此笔直使得外套只是在肩部垂下来的地方才碰到他的身体他已经能够看见那根翘起来的歪斜的金牙签的亮光他感觉到自己面部的肌肉开始紧张,他等候着后来路喀斯抬起眼睛又一次笔直地看着他的眼睛大约有四分之一分钟然后往别处看他笔直走过来甚至为了从他身边走过去而往边上绕了几步走了过去又继续前进;他也没有回视路喀斯的目光,只是站在微弱的阳光下站在马路牙子边沿心想这一回他甚至没有去想我是谁。他甚至不知道我是谁,他甚至没有费心思去忘掉我。甚至带着平和的心情想:事情过去了。就是这样了因为他自由了那个三年来使他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心神不安的人已经走出他的生活。当然他还会再见到他;毫无疑问在路喀斯的余生里他们还会像这样每年一次在镇上的街道里相遇并且擦肩而过但就是这么回事了。其中一个不再是那个人而只不过是命令两个黑孩子捡起他的钱还给他的那个人的鬼魂;另外一个只不过是那个孩子心中的记忆他拿出钱来要给他后来把钱扔在地上,他带入成年时期的只有那日渐淡却的一鳞半爪的有关那古老的一度使他几乎疯狂的耻辱痛苦与不是报仇雪恨而是重新肯定他的男子气概和白人血统重新平等化的需要的记忆。到了某一天其中一个甚至不再是那个叫人捡起那些硬币的人的鬼魂而对另外那一个来说那耻辱和痛苦不再是想得起来可以回忆的事情而只不过是一次呼吸一句悄悄话就像那男孩在消逝的童年里所吃过的小酸模的又苦又甜又酸的味道,只是在品尝的一瞬间才记得在它被想起来被回忆起来以前就已经被忘却了;他能够想象他们两个人成为老人,在很老的时候的某次相遇,到了人们称之为活着的痛苦的某个时刻相遇,由于缺乏更好的言词人们只好如此这般地称呼那赤裸裸的无法麻醉的神经末梢的痛苦那时候不仅他们度过的岁月就连他们那年龄相差的半个世纪都跟煤堆里的沙子一样难以区别无法统计他对路喀斯说:我就是那个孩子当年你分给我一半你的饭而我想用那时候大家称之为七角钱的钱币来付给你为了挽救面子我能想到的只是把钱扔在地板上。你还记得吗?而路喀斯说:那是我吗?或者换个方式,倒过来是路喀斯说我就是那个在你把钱扔在地板上不肯捡起来的时候让两个黑鬼捡起来还给你的人,你还记得吗?这一回他说那是我吗?因为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他把另一半面孔也转了过去并且被接受了。他自由了。

他认识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也许除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以外(路喀斯就住在爱德蒙兹离镇十七英里外的农场上),他比别人更认识路喀斯,因为他在他家吃过一顿饭。那是四年前的初冬;当时他才十二岁,那事是这样发生的:爱德蒙兹是舅舅的朋友,他们在同一个时候在州立大学上学。舅舅是从哈佛和海德堡大学回来以后去州立大学的,为的是学到足够的法律知识以便当选做县政府律师。出事的前一天,爱德蒙兹进城来看舅舅谈一些县里的事务并且在他们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

(陶洁译)

“这儿有样东西给你。”她说。那是一桶容量为一加仑的新鲜的家制的高粱做的糖蜜。她还没有把话说完他早就知道答案了:“有人从爱德蒙兹先生家那边给你送来的。”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着爱德蒙兹回家。那天早上天气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场寒流;灌木树篱挂了霜显得硬邦邦的路边排水沟里的死水结了一层薄冰就连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会碎从他们经过的第一个农家场院和后来经过的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场院里传来不带风的强烈的木柴烟味他们可以看见后院里的黑铁锅已经在冒热气还戴着夏天遮阳帽的女人或戴着男人的旧毡帽穿着男人的长外套的女人在往锅底下塞柴火而工装裤外面围着用铁丝系着的黄麻袋片做的围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经在猪圈附近走动圈里的猪呼噜噜地咕哝着不时尖叫着,它们不太惊慌,没有张皇失措只是有点警觉仿佛已经感觉到尽管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它们丰富多彩而又与生俱来的命运;到了傍晚时分整个大地将会挂满它们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荡荡的尸体它们是在脚跟处被固定起来其姿态犹如在疯狂地奔跑,仿佛笔直地扑向地球的中心。

“路喀斯·布香,”他说,几乎是喊了起来:“他走了有多久?他为什么不等我?”

舅舅说:“我们可以保证他不会跟你那个捣乱的。”

“不,”母亲说,“他没有亲自送来。他是派人送来的。一个白人孩子骑着头骡子送来的。”

“你要是脸上带着这副神情还在这儿走来走去的话你就会变成诱捕乌鸦的烂尸肉。”那白人说。大约有一分钟或者至少有半分钟的时间路喀斯带着沉思默想平静冷漠的神情看着那白人;他一只手里的盒子慢慢地侧过来直到又倒出一块姜饼落在他另一只手的掌心,接着他掀起唇角,吮吸了一个上牙,在突然的静寂里显得挺响但并无含义既不是嘲弄也不是反驳甚至都不是不同意,完全没有任何一点含义,而是几乎漫不经心地咂了一下,好像一个在广漠百里的孤独中吃姜饼的人——要是他吃的话——会吮一下上牙似的,然后说:

“拿着他的枪,乔。”他说。

“是啊,我以前听说过这种说法。我还注意到提起这话头的人还都不姓爱德蒙兹。”话音未落那白人已经跳了起来同时伸手往背后乱摸他身后的柜台上有六七根犁杖上的单驾横木他抓起一根已经开始往下揍去这时店主的儿子,他也是一个很活跃的年轻人,不是绕过柜台就是从柜台上跳了过来一把抓住那个人结果那横木没有伤害任何人只是飞过过道砸在那冰凉的炉子上;这时另外一个人也抱住了那个白人。

“我回爱德蒙兹先生那里。”他说。那人并不回头。他甚至没有回答他的话。

“出去,路喀斯!”店主的儿子扭头说。可路喀斯还是没有迈步,他神色平静,甚至并不含有嘲笑,甚至并不表示蔑视,甚至并不很警觉,那花里胡哨的盒子还在左手倾斜着小饼还在右手里,他只是在观望而店主的儿子和他的伙伴正使劲拦着那满嘴白沫怒骂不已的白人。“滚出去下地狱去,你这个该死的傻瓜!”店主的儿子大声喊。只是在这时候路喀斯才有所动静,不慌不忙地转过身子朝门口走去,一边把右手送到嘴边,因此在他出门时他们看得见他嘴巴一上一下有节奏地咀嚼着。

然而爱德蒙兹说:“他那个童仆也会逮兔子吗?”

那就是发生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他们开始的地方;一切又要从头做起;这一次情况更糟糕因为这一次路喀斯命令一个白人孩子把他的钱捡起来还给他。接着他意识到他根本不可能从头做起因为要是他把那桶糖蜜送回去扔进路喀斯的前门的话,那只不过是把硬币事件重演一遍让路喀斯再指挥某个人捡起来还给他,更何况他还得骑上那匹小孩子才骑的设得兰矮种马他已经太大了不好意思再骑了(只不过他母亲还不同意让他有一匹完全长大的大马或者至少是他想要的舅舅答应给他的那种像个模样的大马)走十七英里的路到他家门口把桶扔进去。事情只能是这样了;任何可以或可能解救他的办法的不仅是他力所难及而且还超越了他的知识范围;他只能等待着如果解救那一天会来到的话,如果没有那一天的话他也只好在没有的情况下如此这般地过日子。

“他已经有个童仆在伺候他呢。”舅舅说。

四年后他几乎已经自由了十八个月他以为事情就那样了结了。老莫莉死了她跟路喀斯生的女儿跟着丈夫搬到底特律去了他现在终于通过偶然的间接的迟到的传闻听说路喀斯一个人住在那房子里,孤身一人无亲无故倔强而难以对付,显然没有朋友不仅没有他自己那个种族的朋友他甚至还颇以此自豪。他又见到过他三次,在镇上广场里而且并不都是在星期六——事实上他在最后一次见到他以后又过了一年才发觉从来没有看见他在星期六进城来而乡下其他所有的黑人还有大多数白人都是在星期六到镇上来的,甚至连他见到他的那几次中间的间隔都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他能见到路喀斯并不是因为路喀斯的到来是种巧合正好赶上自己偶尔穿过广场而是因为他正好赶上路喀斯每年必须进城来的时候——但不是在周末而是跟那些不是农民而是种植园主,那些像商人医生和律师那样穿马甲打领带的白人一样是在工作日里,仿佛他拒绝,他不肯接受某个不单是黑人而且是乡下黑人的行为方式中哪怕是小小的规范,他总是穿着描金画架上那张照片——肖像里的那套显然当年很昂贵但现在已经破旧然而刷得很干净的细平布做的黑西服还有那顶歪斜的做工精细的帽子他外公时代的上过浆的白衬衫没有领带的活领很粗的表链以及那根跟外公放在马甲前胸口袋里的牙签一模一样的金牙签。他第一次见到路喀斯是在第二年冬天是他先开的口虽然路喀斯马上就认出他来;他谢谢他送的糖蜜而路喀斯的回答跟外公在这种场合上说的话一模一样,只是用词和语法有点差别: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接着对他母亲说,“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来。他拿着枪出去的时候我会派个童仆跟着他。”接着又对他说:“他有条好狗。”

“上我家来吧。”

因为有那五角钱。实际数目当然是四枚硬币七角钱但他从那最初一秒钟的短促瞬间起就把它们换成演绎成一个硬币一个整数从体积和重量都跟它微不足道的可换算的价值不成比例;事实上有时候那煎熬他的后悔心情也许只不过是羞愧难当的心绪或者不管什么样的难受心境终于暂时筋疲力尽甚至消停安宁他便会告诉自己至少我有五角钱,至少我有点东西因为现在不光是他的错误和由此带来的耻辱而且还有这件事的主角——那个男人、那个黑人、那房间、那时刻、那一天——都被锤炼成消融于那硬币所象征的坚硬滚圆的含义之中他似乎看见自己躺着观望着毫无遗憾甚至很平和因为那硬币一天天地膨胀到巨大的极限,终于永远固定地悬挂在他的痛苦的黑暗洞穴里像那最后的死去的没有亏缺的月亮而他自己,他自己弱小的身影对着硬币指手画脚而又微不足道拼命地要遮盖硬币的光芒却又白费心血;拼命而徒劳但又不屈不挠因为他现在永远不可能停止永远不可能放弃因为他并不仅仅损害自己的男子气概而且伤害了他的整个种族;每天下午放学以后还有星期天整天,除非有球赛或者他去打猎或者有些别的他想干或需要干的事情,他总是到舅舅的办公室去接接电话或跑腿做杂事,这一切都出于某种类似责任心的东西即使并不是真正的需要;至少这体现了他想承担一些自己的价值的愿望。他在孩提时期在他几乎还不会记事时就开始这么做了,那是出于他从来不想追究的对他母亲的唯一的兄弟的盲目而绝对的依恋,从此他就一直这么做了;后来,在十五岁、十六岁、十七岁的时候,他常常会想到那个关于一个男孩和他的宠物小牛的故事,每天男孩都要把小牛抱起来放到牧场围栏的外边;一年年过去了,他们或长大成大人或成为大公牛了,可那牛还是天天被抱着越过牧场的围栏。

“把木杆拿开别挡着他让他好出来”——那只是个声音,并不是因为这不可能是别人的声音只可能是艾勒克·山德或爱德蒙兹的童仆而是因为不管是谁的声音都没有关系:现在他两只手抓着柳枝爬出了水面,薄冰在他胸前喀嚓喀嚓地碎裂,他的衣服像冰凉的软铅他不是穿着衣服在活动而是好像套上了南美披风或海员用的油布衣。他往岸上爬先看见两只穿着高统靴的既不是爱德蒙兹的童仆也不是艾勒克·山德的脚,接着是两条腿上面是工装裤他继续往上爬站了起来看见一个黑人肩上扛了把斧子,身上穿着一件很厚的羊皮外套,戴着一顶他外祖父过去常戴的浅色宽边的毡帽,眼睛正看着他这就是他记忆中第一次看到的路喀斯·布香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记得这是第一次因为你看见了路喀斯·布香就不会忘记的;他喘着气,浑身哆嗦着,这时才感受到河水的冰凉并为之震惊,他抬起头看见一张脸正在望着他没有怜悯同情或其他表情,甚至没有惊讶:只是望着他,脸的主人根本没做任何努力来帮助他从小溪里爬出来,事实上还命令艾勒克·山德不要去用木杆那唯一的表示有人试图帮助他的象征物——在他看来这张脸也许可能还不到五十岁甚至可能只有四十岁要不是有那顶帽子和那双眼睛还有那黑人的皮肤但这就是一个冻得直哆嗦并且由于震惊和劳累而直喘气的才十二岁的男孩所看到的一切因为望着他的那张脸的表情并没有任何色素,甚至没有白人所缺乏的色素,不是傲慢,甚至也不是鄙夷:只是自有主见从容自若。然后爱德蒙兹的童仆对这个人说了句话,说了一个名字——有点像路喀斯先生——于是他知道这人是谁了,想起了那个故事的其他部分那是这个地区历史的一个片断,一个部分很少有人比舅舅更了解的历史:这个人是爱德蒙兹的曾外祖父一个叫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人的奴隶(不仅仅是老卡洛瑟斯的奴隶而且还是他的儿子)的儿子,现在他站着一直哆嗦着在他看来又有一分钟的光景那人站着看着他脸上毫无表情。后来那人转过身子,说话时连头都没回,他已经走了起来,甚至没有等一下看看他们是否听见了,更别说看看他们是否会服从他:

他抛弃了他的小牛。离圣诞节还有不到三个星期的时间;每天下午放学后和星期六整天他不是在广场就是在看得见广场,可以观察广场的地方。天气又冷了一两天,接着就变暖和了,风力缓和了,然后明亮的太阳施展威力天又下起雨来,可他还是在街上溜达或站在街头那里商店橱窗里已经都是玩具圣诞节商品炮仗彩色灯泡常青树金银箔的街头,或者隔着杂货店或理发店蒙着水蒸气的窗户看里面乡下人的面孔,那两包东西——给路喀斯的四根一毛二分五一根的雪茄烟和给他妻子的一个平底玻璃杯的鼻烟——用五颜六色的圣诞礼物包装纸包好的东西就在他的口袋里,一直到他终于看见爱德蒙兹并把东西交给他请他在圣诞节早晨送过去。不过,这仅仅偿还了(以加倍的利息)那七角钱;那每天夜里悬挂在愤怒与无奈的黑暗深渊里的死去的可怕的没有热气的圆片依然存在:要是他先就当个黑鬼,只当一秒钟,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一秒钟,那该有多好啊。于是在二月里他开始攒钱——父亲每周给他当零用钱的两角五分和舅舅的作为在他办公室工作的薪水的两角五分钱——到五月里他攒够了钱在母亲的帮助下挑了件带花的仿真丝的裙衫用农村免费投递的方式寄给卡洛瑟斯·爱德蒙兹转交莫莉·布香终于他有某种类似无忧无虑的感觉因为那愤怒已经过去他所不能忘却的只是那悲哀和那耻辱;那圆片仍然悬挂在那黑暗的洞穴,但几乎快有一年了,那洞穴不再那么黑暗了,那圆片变得暗淡他可以在圆片下入睡了,因为就连神经衰弱的人最后也会在他那越来越亏缺和没有光彩的月亮下打瞌睡的。接下来是九月。还有一周就要开学了。一天下午他回到家里母亲正等着他。

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个童仆是爱德蒙兹一个佃户的儿子,年纪和个子比艾勒克·山德要大,而艾勒克的个子又要比他大,尽管他们的年纪一般大。那男孩在大屋里等着他们带着他的狗——一条真正的逮兔子的狗,有点猎犬血统,相当多的猎犬血统,也许大部分是猎犬血统,美洲赤犭是,是体黑而有深褐色或深红色斑点的捕浣熊的猎狗杂交的后代,也许一度还有点那种能指示动物所在地的小猎狗的血统,一条杂种狗,一条黑鬼的狗,一眼就能看出来它的本性跟兔子特别亲近,就像人们说黑人跟骡子特别友好一样——艾勒克·山德已经拿了他的飞镖——一个钉在一小段扫帚把上的拴铁路路轨的粗螺母——艾勒克·山德能把飞镖嗖嗖地头尾相接地旋转着投向在奔跑的兔子,其准确性跟他用猎枪差不了多少——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拿着他们的飞镖他拿着枪他们穿过庭园经过牧场来到爱德蒙兹的童仆知道的水面上架有一根木头可以踩着过河的小溪边,他并不知道那事是怎么发生的,那种事情发生在女孩身上也许可以想象甚至可以原谅但在别人身上就不应该也不可原谅,他踩着木头走了一半他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他在围栏最上面那根木头上走过许多次而且距离比这个要长两倍突然那熟悉的十分了解的阳光普照的冬天的大地翻了个个儿平展展地倒伏在他的脸上他手里还拿着枪他急速猛扑不是脱离大地而是远离明亮的天空他还能记得冰面破裂时轻微而清脆的碎裂声记得他怎样在落水以后并不觉得震惊倒是在又浮出水面呼吸到空气时才激灵了一下。他把枪掉了只好扎猛子再潜到水里去寻找,离开冰凉的空气又回到水里他还是对水没有感觉,既不觉得冷也不觉得不冷连他湿漉漉的衣服——靴子和厚裤子和毛衣和猎装外套——在水里也不觉得沉重只是有点碍事,他找到了枪又使劲摸找水底然后一只手划着水游到河边一边踩水一边拽住一根杨柳枝一边把枪往上递直到有人接了过去;显然是爱德蒙兹的童仆因为这时候艾勒克·山德正使劲向他捅来一根长木杆,那简直是根原木,刚一捅过来就打在他脚上使他站立不稳把他的脑袋又弄到水底下还差一点让他失手松开了手里抓着的柳树枝后来有个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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