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元和中兴
宪宗大感冤枉:“如今河南河北数十州,皆国家政令所不及;河、湟地区(今甘肃及青海东部)数千里,长期沦陷于吐蕃之手。朕日夜都想洗雪祖宗的耻辱,可财力不足,不得不尽力储蓄。倘若不是为了这个,朕宫中的用度极为节俭,存那么多钱干什么?”
宪宗说得没错,他确实不是一个铺张浪费的皇帝,他存钱的目的也是为了国家,不是为了个人享受。李绛想了想,觉得自己有点错怪天子了,连忙正色道:“一般的地方官员,向百姓横征暴敛,以此换取朝廷的恩宠,尚且为天下人所不齿,何况臣掌管户部,更应该以身作则。户部所管理的,都是陛下的财物,无论收入还是支出,一律登记在册,怎么可能有盈余?如果只是把国库里的东西移到内库就算是盈余,那这跟挖东墙补西墙有什么差别?这种欺君之事,臣不敢做。”
宪宗闻言,对李绛的正直很是欣赏,从此对他更加器重。
吐突承璀处心积虑要李绛的好看,结果却弄巧成拙,反而给李绛提供了更多的表现机会,这实在是让吐突承璀懊恼不已。
当然,他不会就此罢休的。
李绛看吐突承璀不顺眼,吐突承璀当然也不会让李绛的日子好过。
元和六年(公元811年)正月,李绛忽然接到了一纸调令。准确地说,这是一纸升迁令——把他调离了翰林院,擢升为户部侍郎。
李绛苦笑。
他知道,这肯定是吐突承璀在背后对宪宗施加了影响。之所以把他调离翰林院,就是不让他整天跟皇帝待在一起;而之所以把他升为户部侍郎,则是有意把他放在火炉子上烤。
为什么说户部侍郎是火炉?
随后的日子,吐突承璀一直在耐心地寻找机会,无论如何都要整垮李绛。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元和六年十一月,吐突承璀还没来得及整垮李绛,自己就东窗事发了。
吐突承璀有一个手下叫刘希光,时任弓箭库使。此人暗中收受一个羽林大将军的贿款二万缗,企图为其谋求藩镇节度使的职位,不料被人告发,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宪宗立刻将刘希光赐死。
刘希光虽然死了,但这个案子没完,因为还有很大的疑点——一个小小的弓箭库使,有什么能耐替人谋求节度使的职位?
案情明摆着——刘希光背后肯定有人。
因为户部主管财政,而宪宗朝廷经过去年的战事之后元气大伤,亟须大量输血,尤其是宪宗本人,更是视财政增收为第一要务。所以,这个户部侍郎就必须生财有道,更要有替朝廷和宪宗大肆聚敛的本领。
李绛有这种本领吗?
没有,所以他惨了。
果然,李绛刚上任没多久,宪宗就找他谈话了,说:“按照惯例,户部侍郎除了打理国库,更要想办法向宫中的内库进奉‘羡余’(财政收入的盈余部分),可你上任以来从不进奉,这是为何?”
李绛回答得很坦率:“陛下身为天子,不应该以聚敛钱财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