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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大唐兴亡三百年(第二卷) > 第五章 贞观制度 开明政治的典范

第五章 贞观制度 开明政治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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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所谓唐代皇帝是为了强化君权才分散相权的说法根本是站不住脚的。

事实上,贞观政治制度的出发点和本质精神并不在于将哪一方的权力削弱,而是在于对各方的权力进行制衡。这种制衡不仅仅存在于政事堂的宰相们之间,还存在于相权与君权之间。换言之,贞观制度最有价值、最弥足珍贵的地方,就是相权对君权的监督和制衡。

综观秦汉以降的两千年中国政治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唐初的宰相制度无论比起前后的哪一个历史时期,都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也就是说,在君主专制制度的既定框架之内,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下,贞观政治的开明程度可以说是最高的,也是最接近理想状态的。即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作为贞观时代留给后世的宝贵遗产之一,唐初的宰相制度仍然不失其震古烁今的价值。

在中国历史上,君权几乎从来没有明确的限制,而难能可贵的是——贞观时期的政事堂恰恰对君权的范围有明确的划定。按照唐初的宰相制度,皇帝发布的任何敕令都必须经由政事堂会议集体研究通过,然后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方可送交尚书省执行。如果是皇帝直接发出诏命,没有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在当时便被视为违法,各个下级机关可以不予承认。

这就是贞观时期相权对君权的制约。

虽然相权对君权的这种制约到后来逐渐废弛,未能有效延续,可即便到了武则天当政专权的时代,这种传统却仍然深植人心。

当时发生的一起“刘祎之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垂拱三年(公元687年),时任宰相的刘祎之因不满武则天“临朝称制”,曾私下跟凤阁<sup><small id="filepos1056628"><a href="#filepos1093701">[1]</a></small></sup>舍人贾大隐抱怨,说武氏应该还政于李唐,“以安天下之心”。贾大隐随即向武则天告密。武则天大为不悦,从此怀恨于心。不久后,武则天罗织了一些罪名,颁下一道敕令,要将刘祎之治罪。敕使向刘祎之宣读敕令后,刘祎之接过敕书一看,当即不屑一顾地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旧唐书·刘祎之传》)

武则天大怒,随后便以“拒捍制使”为名将刘祎之赐死。

这是中国政治史上一个有名的故事。刘祎之对敕使的那一句严厉质问,不仅代表着臣对君的反抗,更能充分说明贞观传统对后世所具有的深远影响。所以当相权遭到君权的侵犯后,刘祎之才能如此理直气壮地进行对抗。

尽管这种对抗是微弱而渺小的,丝毫不能改善刘祎之的处境,更不能使他免遭杀身之祸,但足以在泛黄的史册中留下一道值得后人崇仰的光芒。

而这道光芒的源头,就是以李世民为首的贞观君臣所共同缔造的那个制度典范。

如果说李世民实行三省制和集体相权的目的是削弱相权,强化君权,那么在唐初的宰相制度中,为何还有皇帝敕令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才能生效的规定?为何到了武则天当政专权的时代,宰相刘祎之仍然可以凭借这种贞观传统,公然与代表君权的武则天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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