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能这么清楚地记得当年高源在舞台上的模样。比现在还瘦,戴个很夸张的黑边眼镜,乱蓬蓬的头发,穿件发黄的白衬衣,咖啡色短裤,澡堂子里的那种蓝拖鞋,那时候我刚认识他没多久,我看着他的样子一直想发笑,我在台下使劲给他鼓掌,对着他没完没了地抛媚眼儿。我那时候也真纯情啊!一转眼,也过去好几年了。实际上,高源是长得很帅,我怀疑他真的爱上了星星、月亮,爱上自己水中的倒影了,因为这么多年以来,他从来没对我说过他爱我的话。
就不会有小妞骂我变态,
“我爱你,初晓,我要跟你结婚。”高源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说。“我爱你,我从来没敢告诉你,我怕你一高兴又哭起来,没完没了的,我怕你哭,我怕你。”他说得跟真的一样,妈的,都到这个时候了他还跟我说假话,我真想抓着他的小细脖子从阳台把他扔出去。
如果我长得很帅,
高源轻轻地我的手,我到他身边坐下来,抚摩我的头发,他叫我安静下来,我一下子也懵了,愣愣地坐了一会儿,听他鬼话连篇地说了一大堆废话,等我清醒了一点儿,我把头搭在他的肩膀上,抱着他,我亲吻了他的脸,在他的耳边喃喃地说道:“我的心很疼,你知道有多疼吗?”高源全身都开始抖动起来,我觉得是他哭了。
我宁愿爱上星星,
她都不肯赏我一记耳光,
我宁愿爱上自己水中的倒影,
就算这样,
因为女人们啊,
我彻底爱上高源,是因为他在他们的毕业大戏自导自演的话剧《死不要脸》上朗诵的一首诗,在他们学校的小剧场里,舞台很空旷,高源扮演着一个其丑无比的文学青年,走在午夜空荡荡的马路上,高声地朗诵道:
我像狗一样舔他的肩膀,然后张开嘴巴,狠狠地咬了下去,这孙子疼得直叫娘,无论他怎么挣扎我都不松口,最后他不挣扎了,满头大汗地倒在沙发上,特他妈像个受伤的人,我松开嘴,像野狼一样特满足地舔了舔嘴角的鲜血,告诉他:“我的心比这样还疼,疼上一百倍。”然后穿上外衣,扬长而去,丢下高源在沙发上呻吟。
更可恨的是,
你们的无情,
她居然叫我流氓,把我的名声败坏。
已粉碎了我的心。
我只不过想看看她内衣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