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end(请勿订阅,剧情无关,写给想看的人)
生活浮夸的就像是酒杯里的冰块,看似晶莹透明,实际上谁也不知道冻成冰块的水,是不是充满了细菌。
当时我以为我会这样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过完这一生,至于梦想什么的,曾经有过,但在现实里它不重要,没有它我不是一样也过的很好?
直到有一天,我日常的喝酒,日常的泡妞,日常的带着姑娘去体验一把速度与激情,于是我遭遇了人生中最猝不及防的直面死神。
我朋友的车在过弯的时候翻车了,大约一百的时速,他开的是现代酷派,在那个还没有什么车的年代,这辆小跑车是他的泡妞利器,拼命的踩着刹车的我,看着那辆蓝绿色的小跑在我的前面翻滚,砸在花坛的台阶上,又砸在湖边的柳树上,像是特效大片的场景。
我一下就酒醒了。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结局很叫我伤心,因为我打鼓的技术相当不过关,我被一个专业鼓手换了下来,我买来的那套衣服还被室友借走,穿上了舞台。
我用这种方式告别了我短暂的摇滚生涯。
后面我出了国,接触到了更多的人,更多的音乐,更多的世界,让我度过了很长一段声色犬马、夜夜笙歌、无所事事的时光。
整个世界都在飞快的向前奔跑,快到我根本来不及思考,当然沉醉于盲目浮华的我自然也是不会思考的,按照动物的本能在享受生活。
回国之后,酒吧、KTV,漂亮的姑娘,跳舞、唱歌,漂亮的姑娘。
浑身冒冷汗。
万幸的人没挂,奇迹般的只受了轻伤,但车辆报废,交警说:“多亏柳树抗住了撞击,要不然翻下湖,后果不堪设想.....”
从那以后,我没怎么去过酒吧,也没有在开过快车,上车必系安全带,成了五讲四美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人生真是大起大落到毫无预兆。
我在我属于的城市里,把车窗摇下来,里面无比大声的放着林肯公园的《numb》和《in the end》,开着车从闹市区扬长而去,这个时候我已经不会跟姑娘们说我喜欢什么音乐,喜欢什么看什么书了。
我跟她们说潮牌,告诉她们什么是川久保玲,什么是alexander m,显摆资产阶级教会我的虚荣,说我在国外的经历,不忘自我解嘲的吐槽自己的恋爱经历多么单纯。
我也不算说错,下半身的动物都是单纯的,单纯的只需要下半身。
我和朋友放着《in the end》在无人的湖滨公路飙车,副驾驶的女孩尖叫,我的肾上腺素飙升,引擎声响在空旷的湖面上炸起了波纹,这一夜又是旖旎的一夜。
那个时候我以为人生就是赚钱享乐,实现虚假的野心,上最漂亮的姑娘,退而求其次的是在社会上找到安身立命的位置,娶一个能够让自己安定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