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总是积极面对生活的人
<a href="#note9">⑨</a>弗洛伊德(1856—1939):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
<a href="#note10">⑩</a>拉康(1901—1981):法国精神分析学家、哲学家。
然而,像我这样采取自然处世态度的人,似乎只是属于极少数派。在这个国度里,到处都充斥着“把不愉快的事全忘掉的人”,更确切地说,是想忘掉、假装忘掉,至少也要尽量避免提及。
纵观人类历史,对于大多数弱者来说,治疗悲伤的唯一方法就是“遗忘”。所以,有人提醒我,不应该盛气凌人地指责他们。这点我倒是能理解。但即使完全认同,也必须指出:“遗忘”是一种无可救药的(而且相当恶劣的)欺瞒手段。即使弱者不选择遗忘就真的活不下去,也不能因为它“适合弱者生存需要”就获得绝对的正当性。在现代日本社会,有很多人大肆宣扬“遗忘”理论,把它当作一面锦旗高悬在空中,以为这样就能让大众沉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遗忘”的做法就是“正确”的。
<a href="#note1">①</a>《飘》: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
<a href="#note2">②</a>《情死天网岛》:日本剧作家近松门左卫门创作的剧本。
<a href="#note3">③</a>《冥途信使》:同上。
其实我略有些理解:因为他们好不容易才强忍住悲伤、拼命坚持到今天,担心自己一流泪就会“坚持不下去”。但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非要强忍住悲伤。所以,总的来说,我还是没弄明白。根据我漫长的人生经验,人不会因为哭泣而“坚持不下去”。想哭就尽情地哭吧,不至于一哭就哭上十年八年的。无论如何悲伤,哭够了,自然就不会再流泪。
大约在两年前,一直仰慕我、说要跟我学哲学的K君投河自杀了(也很有可能是事故)。在那之后,我不可思议地哭泣流泪了好长一段时期。他曾给我发来传真,说有烦恼想找我倾诉,我回答说:“你自己解决吧。”之后不到三个星期,他就自杀了。可能因为这个原因,我常常讲着讲着课,眼前就浮现出他的面容,不禁潸然泪下、泣不成声,没法继续讲课。夜晚,自己在路上走着时,忽然悲从中来,号啕大哭。来到繁华的商业街时,当然会擦干眼泪;但一转入昏暗的住宅区,强忍着的泪水又立刻涌出来。和朋友偶尔一谈到K君,泪水就在眼里打转。两三杯酒一下肚,就忍不住当众流下泪来。
这种状况持续了三个多月。之后的半年,还经常触景伤情,潸然泪下。为什么会哭成这样呢?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虽然并非全无愧疚之念,但毕竟K君自杀的原因很复杂,跟我的过失没有直接关系。K君对我既仰慕又憎恨,这跟我的病态人格颇为相似。这让我多少有些不安,想尽量和他保持距离。虽然我认同他的能力,但我确实并不“爱”他——无论是从爱情还是友情的意义上来说。所以,我并不觉得K君不在了,我就活不下去。说实话,即使从来不认识他,对我也没什么影响,但我还是泪流不止。连父母去世的时候我都没怎么哭过,现在却哭成这样,到底是为什么呢?自己的内心真是难以捉摸。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啦。总之,我感到悲伤,所以哭泣、流泪。这一点是无法掩饰的。既然这样,那就顺其自然吧。于是,又继续哭了一段日子……过了两年之后,现在,我很少再为K君的自杀而哭泣了。
把不愉快的事全忘掉的人
从上述经历也可看出,对于不愉快的事,我总是连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越痛苦的经历,我越要固执地反复回想,有时甚至写下来,公之于众。对我来说,这样做并不是有意为之,而是一种自然状态。最终,还能起到治愈效果——我越是回想和记录不愉快的事,内心就会变得越平静。
<a href="#note4">④</a>尼采(1844—1900):德国哲学家,西方现代哲学的开创者。
<a href="#note5">⑤</a>阿里斯托芬(约公元前446—前385):古希腊喜剧代表作家。
<a href="#note6">⑥</a>特高警察:1911年日本政府为了取缔左翼运动而设置了特别高等警察,简称特高警察。
<a href="#note7">⑦</a>坂本九(1941—1985):日本演员、歌手、主持人。1961年发行的歌曲《抬头向前走》是其代表作。
<a href="#note8">⑧</a>永六辅(1933—2017):日本广播作家。
弗洛伊德<a id="note9" name="121957" href="#footnote9">⑨</a>有个术语叫作“快乐原则”(Lustprinzip)——我们从一生下来就追求快乐,避免不快。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光这样是行不通的。我们还必须同时遵循“现实原则”(Realitätsprinzip)——压抑快感,忍受不快。
但我们无法据此解释,为什么自己会反复回想或多次梦见过去的痛苦经历。如果说做梦是为了满足欲望,那么,梦见过去的痛苦经历又是为了满足什么欲望呢?弗洛伊德如是说……拉康<a id="note10" name="122613" href="#footnote10">⑩</a>如是说……这些专业理论在此略去。我想说的是,至少对于我来说,回忆痛苦经历并非不可思议,也无须引发争论,只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而已。
人活着必然痛苦。所以,如果我们认真追问:“人生是什么?”那就只能回忆自己的痛苦经历,并且像牛反刍一样地反复“回味”。对于不愉快的事,我们要巨细无遗地记住,从各个方面观察体会。这样的话,今后人生遇到各种痛苦时,就会比较容易忍受了。
所有经历过原子弹爆炸、被关押在集中营的人,都绝不可能忘记这段经历。这不仅是因为他有义务将其告诉后世,而且正因为他度过了这段残酷的经历,所以才成就了今天的自己。审视自己人生时,不可能删除掉这段经历,即使能够,那也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因此,无论是社会的不幸,还是个人的不幸,这种经历越痛苦,对人格形成的作用就越大。所以,还是不要忘记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