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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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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那时候争吵才刚刚开始,这人已预料得到事态会越来越严重,他等着好戏上场,是故掩饰不了一脸兴奋的表情。

他既不排解,也不作声。

他只是观望。

为什么他可以如此肯定王鹏鸣会跟我继续骂下去呢?

首先,我并没有(当然没有)把名片交给王鹏鸣。

知道我和王鹏鸣发生龈龋的亲戚朋友,或认识我的人,除了妻子之外,谁都不在当场。

妻跟我箱蝶情深,她毫无可能会这样做,而且,我的不在场,她是有力证人之一。

唯一的可能,便是我曾把公事包遗漏在现场,而里面正有我的名片,有人拿了一丐长,本来就计划要杀害王鹏鸣,正好可以趁此嫁祸给我。

也就是说,凶手极可能在我跟王鹏鸣吵架的当日,同时也在现场。

如果我不是在她毙命的当晚,有明显而无可置疑的不在场证明,恐怕我这一进警署,就要"一进衙门深似海"了。

就算是这样,我也不好受,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调查,各种怀疑的眼光,不信任的语气,而且,我也成了同事朋友的话题和笑柄。

王鹏鸣死了也罢,偏偏她是被人奸杀致死的,这罪名任何一个男子汉都担当不起。

那在大年初二的一场骂战后,她和我结果都不好:她死了,我却在活受罪!

凶手一日没有抓到,我就一日不能抬起头来做人。她死了,我反而可能是最巴望能替她找出凶手的人。良心话,一时的冲突在所难免,我可不想她死,更不希望她死得如此之惨。

但谁会干这种事呢?

任何人都有可能,包括王鹏鸣的同事、那外籍女侍应生、那收银的妇人

"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决定回到那家餐厅去看看;当然,我不能也不方便自己过去,便请妻过去装作吃东西,暗地里留意一下。

我送妻到餐厅门口附近,忽然,眼中掠过一个人影,心中想起几个字:幸灾乐祸。

那天,我跟王鹏鸣争吵的时候,便闪过这样子的脸容。

人世间这种关系,想来也真荒谬,我觉得多要好好把这件事的始末从头想一想。

我曾与王鹏鸣发生冲突,甚至警告她下班小心,而后她真的被人奸杀,就算我有不在场的证据,但任何人都会怀疑是我指使人去干这种下流事的。

想到警员讥讽的语言、轻蔑的眼光,真是心丧欲死。

不过,在王鹏鸣尸首旁的名片,虽然是我的,但却为我洗脱了不少嫌疑。因为作案的人断无理由这般"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此粗心大意,这反而是摆明了有人存心陷害。

是谁会这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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