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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文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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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正是窗前弹指时光过。

但日常语与俗谚的使用马上给正统派作者怒目而视,施以苛酷的批评。而结果,袁中郎所收的报酬是在文学史中一束轻视的头衔,如“轻佻琐细”“粗俗不雅”“非正统”。直至一九三四年,这位性灵文学的始创者始从几被全部埋没的厄运中翻转身来。但袁中郎亦未有胆略或见识以主张白话的应用。倒还是一般通俗小说的作者,他们盖已放弃了一切博取文名的野心,而他们为求大众的了解起见,不得不用白话来写,这一来奠下了用活的现代语的文学之基石。而当胡适博士提倡采用白话为文学工具的时候,他曾屡屡申述这种基本工作已经前人替他彻底准备,历一千年之久,凡欲用此新文学工具写作者,尽有现成的第一流模范作品放在面前。因是而三四年间,白话文运动收空前迅速之成效。

戏剧歌词之作者,得适应剧情之需要,故其字句较长,并得插入格外的字眼,韵律亦较宽而适宜于剧曲所用的白话文,宋词韵律比较自由的特长,导源于歌行,现以之应用于曲调中,故长短行之韵律,早经现成的准备成熟,这种韵律乃所以适应白话而非所以适应文言者。在戏曲里头,韵律来得更为宽松。下面所摘的《西厢记》——这是中国文学的第一流作品——中的一节,为不规则韵律的一示例。这一节是描写女主角莺莺的美丽的:

直到十六世纪末期,忽然崛起一位人物,他说:“现代的人,应该用现代语言写作。”这个主张,垂示给吾人一个健全的历史眼光。这位人物就是袁中郎和他两位兄弟。袁氏胆敢将通常社会惯用语,甚至土谚俗语写入他的文章。而有一时期,他的作风曾成为盛行的文学时,尚拥有相当信徒,自成一派,世称公安派(公安为袁中郎出身的地名)。他首先主张解放文章形式的束缚。他又说,写文章的方法,只消信手写来。他又主张个性独立的文体,坚信文学只为性灵之表观,性灵不应加以压迫。

那婆婆将粗剌剌陈米来喜收希和,

如谓中国诗之透入人生机构较西洋为深,宜若非为过誉,亦不容视为供人愉悦的琐屑物,这在西方社会是普通的。前面说过,中国文人,人人都是诗人,或为假充诗人,而文人文集的十分之五都包含诗。中国的科举制度自唐代以来,即常以诗为主要考试科目之一。甚至做父母的欲将其多才爱女许配与人,或女儿本人的意志,常想拣选一位能写一手好诗的乘龙快婿,阶下囚常能重获自由,或蒙破格礼遇,倘他有能力写两三首诗呈给当权者,因为诗被视为最高文学成就,亦为试验一人文才的最有把握的简捷方法。中国的绘画亦与诗有密切的关系,绘画的精神与技巧,倘非根本与诗相同,至少是很接近的。

的播那蹇驴儿柳阴下舒着足,乞留恶滥的卧,

八 诗

那汉子脖项上婆娑,没索的摸。

异国人之观光中国戏院者,常吃不消锣鼓的嘈杂嚣噪声浪,每当武戏上场,简直要使他大吃一惊。与锣鼓声同样刺激神经的为男伶强做高音的尖锐声,而中国人显然非此不乐。大体上这情形应归因于中国人的神经本质,无异于美国人的欣赏萨克斯风(Saxophone)及爵士音乐,这些可使任何一位中国大爷搅得头痛。真是无独有偶!一切的一切不过是顺应环境的问题。中国戏院子里头锣鼓的起源和矫饰尖锐声之创始,只有明白了中国剧场的环境以后,才能理会得。

还有一个重要理由,诗完全是思想染上情感的色彩,而中国人常以情感来思考,鲜用分析的理论的。中国之把肚皮视作包藏一切学问知识的所在,如非偶然,盖可见之于下述常用语中,如“满腹文章”或“满腹经纶”。现在西洋心理学家已证明人的腹部为蓄藏情感的位置,因为没有人的思维能完全脱离情感。著者很相信我们的思考,用肚皮一似用头脑,思考的范型愈富于情感,则内脏所负思想的责任愈多。邓肯女士说女子的思想,谓系起自下腹部,沿内脏而上升,男子的思虑则其自头脑而下降。这样的说法,真是说的中国人,很对。这确证了著者的中国人思想之女性型的学理(见第一部第三章)。又以吾们在英语中说,当一个人作文时竭力搜求意思之际,叫做“搜索脑筋”以求文思,而中国语叫做“搜索枯肠”。诗人苏东坡曾有一次饭后,问他的三位爱妾:我腹中何所有?那最黠慧的一位叫做朝云的却回答说他是满腹不合时宜的思想。中国人之所以能写好诗,就因为他们用肚肠来思想。

中国剧场的流行式样,大多用木板布篷架搭于旷场之上,形如伊丽莎白时代的戏院。大概情形,戏台系用临时木架搭成,台面离地甚高,而又露天,有时则适搭于大道上面,盖演唱完毕,便于撤卸。剧场既属露天,伶人的声浪得与合场小贩的嘈杂叫卖声竞争——卖饴糖的小锣声,理发匠轧刀声,男女小孩的呼喊号哭声,以至犬的叫吠声。处乎这样喧哗哄闹声上面,只有逼紧声带,提高喉咙,才能勉强传达其歌唱声于观众。这样情形,人人都可以去实地体验。锣鼓的作用,也在所以吸引注意力,它们都是演剧前先行敲击,所谓闹场,其声浪可远传之一里以外,这就代替了影戏广告之街头招贴。但既已有了现代化的戏院建筑,还须沿用此等声响,未免可怪。不过中国人好像已习惯于此,好像美国人的习熟于爵士音乐。时代将抹去这些残迹,中国的戏剧最后总会静雅而文明化起来,只要把剧院建筑现代化。

中国思想的枢要,似也在鼓励诗的写作,她认为诗是文艺中至高无上的冠冕。中国教育重在培育万能的人才,而中国学术重在知识之调和。十分专门的科学,像考古学,是极少的,而便是中国的考古学家,也还是很广达人情,他们还能照顾家务,弄弄庭前的花草。诗恰巧是这样形式的创作,她需要普通的综合的才能,易辞以言之,她需要人们全盘地观念人生。凡失于分析者,辄成就于综合。

从纯粹的文学观点上观察,中国的戏曲,包括一种诗的形式,其势力与美质远超于唐代的诗,著者深信,唐诗无论怎样可爱,吾们还得从戏曲与小调中寻找最伟大的诗。因为正统派的诗,其思想格调总摆脱不了传统的固定范型。它具有修养的精美技巧,但缺乏豪迈的魄力与富丽的情调。一个人先读了正统派诗然后再读戏曲中的歌词(中国戏曲,前面已经指出,可认为诗歌的集合),他所得到的感觉,恰如先看了插在花瓶中的美丽花枝,然后踱到开旷的花园里,那里其繁锦富丽另是一番景象,迥非单调的一枝花可比了。

中国散文还有光明的未来,假以时日,它可以匹敌任何国家的文学,无论在其力的方面或美的方面。最好的现代英国散文乃以善描摹的具体文字,来自土著的英语,与来自拉丁派遗传的具有确切意义与文学意味的文字的健全融和著称的。一种书写的语言倘把下述种种词句,如“新闻之嗅觉”“知识之蛛网”“语言之追逐”“跨于胜利潮流之上”“利奥德·乔治(Lioyd George)向保守党的卖弄风情”,当做好的标准英语,将仍保留为刚健的文学工具。一个不正确的文学标准,它将抽去这些字眼像“嗅”“蛛网”“追逐”“潮流”等,而代以像“玩味”“累积”“倾向”“前进”等字眼,则将立刻失去其刚健的活力。两种组织要素,具体字与抽象字,很丰富地含存于中国语言中。它的基本结构始终是具体的,像盎格鲁—撒克逊文字,而古典文学的文学传统遗给我们一部词汇,意义很精细而又新颖,相等于英文中的拉丁词汇。特此两大元素经文学大匠之手加以融和,必有最大的力与美的散文出现。

你早则醒来了也么哥!

实在此等困难乃为翻译者之罪,其理无他,即为他们的对于外国语言的通晓练达之不够,使他们不得不一字一字地翻译,而缺乏全句概念之体会。试想那些把冗长英文关系句接连前行词翻成中文之畸形,此关系句(中文中无此结构)乃易成一长串的形容句,在说出所要形容的一词以前,可延长至数行之文句。某几种变迁显然是进步,如宽散句法之介绍是。又似把“假设”句段放于主句之后向为不可能者,现已可能有这样写法的了,这使散文大为柔和而具伸缩性。

你早则醒来了也么哥!

紧接文学革命之后,有两大重要变迁。第一为尚性灵的浅近文体的写作的培养,以周氏兄弟为代表,即周作人、周树人(鲁迅)。所堪注意者,为周作人氏受公安派之影响甚深。第二个变迁即所谓中文之欧化,包括造句和词汇。西洋名词之介绍,实为自然的趋势,因为旧有名词已不足以表现现代的概念。在一八九〇年前后,为梁启超氏所始创,但一九一七年之后,此风益炽。鉴于一切时尚之醉心西洋事物,此文体之欧化,诚微不足道;但所介绍的文体既与中国固有语言如是格格不入,故亦不能持久。这情形在翻译外国著作时尤为恶劣,它们对于中国通常读者,其不合理与不可解,固为常事。

然倘令没有特殊适合于诗的发展的条件,则中国的诗不致在人民生活上造成这样重要的地位。第一,中国人的艺术和文学天才,系设想于情感的具象的描写而尤卓越于环境景象的渲染,乃特殊适宜于诗的写作。中国人特性的写作天才,长于约言、暗示、联想、凝练和专注,这是不配散文的写作的,在古典文学限度以内为尤然,而却是使诗的写作天然的流利。倘如罗素所说的“在艺术,他们志于精致;在生活,他们志于情理”,那中国人自然将卓越于诗。中国的诗,以雅洁胜,从不冗长,也从无十分豪放的魄力。但她优越地适宜于产生宝石样的情趣,又适宜用简单的笔法,描绘出神妙的情景,气韵生动,神隽明达。

中国的诗歌是雅致洁美的,但总不能很长,也从不具阔大闳深的魄力。由于文体之简净的特性,其描写叙述势非深受限制不可。至于戏曲中的歌词,则其眼界与体裁大异,它所用的字眼,大半要被正统派诗人嗤之以鼻,认为俚俗不堪的。因为有剧中的形象之出现,戏剧场面的托出,需要范围较广之文学魄力,他当然不能就范于正统派的诗歌界域之内。人的情感达到一种高度,非短短八行的精雅律诗体所能适应了。所写的语言的本身,即所谓白话,已解脱了古典文学的羁绊,获得天然而自由的雄壮的美质,迥非前代所能梦想得到。那是一种从人们口角直接取下来的语言,没有经过人工的矫揉修饰而形成天真美丽的文字,从那些不受古典文学束缚的作家笔下写出来。他们完全依仗自己的声调与音乐艺术的灵感。几位元曲大作家,就把土语写进去,保存它固有的不可模拟的美,它简直不可翻译,也不能翻译成现代中文;不可翻译,也不能翻译成别国语言。比如像下面马致远所作的《黄粱梦》中的一节,欲将其译为外国语言,只能勉强略显其相近的意思而已:

诗又曾教导中国人以一种人生观,这人生观经由俗谚和诗卷的影响力,已深深渗透一般社会而给予他们一种慈悲的意识,一种丰富的爱好自然和忍受人生的艺术家风度。经由它的对自然之感觉,常能医疗一些心灵上的创痕,复经由它的享乐简单生活的教训,它替中国文化保持了圣洁的理想。有时它引动了浪漫主义的情绪,而给予人们终日劳苦无味的世界以一种宽慰,有时它迎合着悲愁、消极、抑制的情感,用反映忧郁的艺术手腕以澄清心境。它教训人们愉悦地静听雨打芭蕉,轻快地欣赏茅舍炊烟与晚云相接而笼罩山腰,留恋村径闲览那茑萝百合,静听杜鹃啼,令游子思母,它给予人们以一种易动怜惜的情感,对于采茶摘桑的姑娘们,对于被遗弃的爱人,对于亲子随军远征的母亲和对于战祸蹂躏的劫后灾难。总之,它教导中国人一种泛神论与自然相融合:春则清醒而怡悦;夏则小睡而听蝉声喈喈,似觉光阴之飞驰而过若可见者然;秋则睹落叶而兴悲;冬则踏雪寻诗。在这样的意境中,诗很可称为中国人的宗教。吾几将不信,中国人倘没有他们的诗——生活习惯的诗和文字的诗一样——还能生存迄于今日否?

我这里稳丕丕土坑上迷没腾的坐,

吾觉得中国的诗在中国代替了宗教的任务,盖宗教的意义为人类性灵的发抒,为宇宙的微妙与美的感觉,为对于人类与生物的仁爱与悲悯。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或活跃的情愫。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头未曾寻获此灵感或活跃的情愫,宗教对于他们不过为装饰点缀物,用以遮盖人生之里面者,大体上与疾病死亡发生密切关系而已。可是中国人却在诗里头寻获了这灵感与活跃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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