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们不理解的是,渐渐地,她还确实当真起来。阿尔芬地是她自己的,是她的庇护地,是她的堡垒,和加文闹不愉快的时候,那里是她可以躲清净的地方。她的灵魂可以穿越那无形的入口,漫步在幽暗的森林和波光粼粼的田野,缔结同盟,打败敌人,没她的允许,其他人都不得入内,因为入口有一个五维咒语守护着。
哪怕康斯坦丝成为加文反讽和嘲弄的对象,甚至被调侃说她的诗歌显然容易被人遗忘,还不如她那个具有催眠作用的屁股来得更有意义,她都会觉得莫名兴奋。她自然也享有特权——出现在加文的诗作中。当然不是有名有姓,诗中的女性欲望客体被称为“淑女”,或是“我的挚爱”,带着骑士精神和民谣姿态,不过康斯坦丝对加文那些更充满情欲的诗歌迷恋至极,她知道每次他写“淑女”,或者再进一步,写“我的挚爱”时,那指的就是她。“我的淑女倚在枕上”,“我的淑女清晨的第一杯咖啡”,还有“我的淑女舔着我的盘子”,都很暖人心脾,不过她最喜欢“我的淑女俯下身子”。每次当她觉得加文对她寡言少语时,就会拿出那首诗再读一遍。
她花在阿尔芬地上的时间越来越多,尤其是当她明白,加文的新诗作里的“淑女”不一定都是她自己,除非他在他淑女的眼眸颜色上极为困惑,一会儿形容其为“魅惑之蓝”和/或“遥远星辰”,一会儿又说是黝黑深邃。“我的淑女的圆臀不似月亮”,这是在致敬莎士比亚,加文就是这样解释的。难道他忘记了他自己之前还写过一首诗,略粗糙些,但是很真挚,即宣称他的淑女的圆臀就像
同居的男人是一位诗人,她以前常常和诗人混,青春年少时她真的以为自己也是诗人。那人叫加文,当时这名字很少见,现在倒多起来了,加文们数倍增加。年轻的康斯坦丝觉得自己被加文看中很是幸运,他比她大四岁,认识很多诗人,他瘦削、尖酸,对社会规范毫不在乎,总爱冷嘲热讽,那时诗人都这样。也许现在他们依然如此,可康斯坦丝太老了,以致于无法知晓当下情形。
她写这些故事很是得心应手,好到足以刊载。小时候她就有亚瑟·拉克姆和他的同行们插画的童话书,上面尽是粗糙扭结的树木、山精小怪、身披飘逸长袍的神秘少女、宝剑、佩饰、太阳的金苹果等。阿尔芬地就是那景致的拓展版,只要把服装变一下、名字改一改就行了。
就这样,加文身处那个酒庄的橡木桶里。他并不痛苦,尽管平心而论他活该受苦。可是康斯坦丝一直努力原谅他,这样他就被允许不受煎熬。反之,他倒是始终处于一种生命暂停的状态。她有时会来到酒庄,给齐姆利送点礼物,以此拉近彼此的关系,诸如装在白瓷罐里的蜜汁萨米克海胆、一圈蓝藻爪什么的。她还念着符咒,打开木桶盖子,往里面看看。加文正在桶里安静地沉睡着。他闭着眼睛时总是这么英俊,没有比她最后一次见他时衰老哪怕半分。一想到那一天,她就会很痛苦。于是她把木桶盖子盖上,又说了一遍咒语,把加文封在里面,直到她又想再过来瞧他一眼。
当时她在一家名为“鼻烟”的餐馆当服务员,这家餐馆是以一个乡巴佬卡通人物命名的,专营玉米面包和炸鸡;她报酬的一部分包含免费吃炸鸡,康斯坦丝过去常把剩下的鸡块偷偷带出来给加文,乐滋滋地看着他狼吞虎咽。那工作很累人,老板又好色,但小费还不错,还可以加班多赚点,康斯坦丝当时就这样干的。
于是她在阿尔芬地安放了一个废弃的酒庄,就在铁拳齐姆利现在驻守的要塞地带。那是她的一个同盟者,是单为了加文而设的。因为根据阿尔芬地的戒律之一,埃文是不允许走过石门的,他绝不会找到那处酒庄,不会发现她在酒庄里藏了谁。
那时的姑娘都这样,拼尽全力支持某些男人的天才梦。那加文帮着付房租没?他没付多少,尽管她怀疑他私下买卖毒品。他们甚至不时会抽一些,不过不太频繁,因为康斯坦丝抽了会咳嗽。那时一切都很浪漫。
“谁是加文和雷诺兹?”埃文每年都会问。
康斯坦丝怀疑雷诺兹对加文放荡不羁的青年时期,特别是对康斯坦丝本人有着病态的兴趣。她怎么可能没兴趣呢?康斯坦丝曾是加文的第一个同居者,当时他如饥似渴,一旦康斯坦丝身处距他半英里内的距离,他连裤子拉链都拉不上了。那时她仿佛发射出了魔力光圈,似乎施展了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咒语,就像阿尔芬地披着宝蓝色长发的菲洛莫尼娅。这是雷诺兹无法企及的。鉴于加文都这把年纪了,她也许得让他用性药,假如她对他不满的话。
“他是我大学时认识的。”康斯坦丝如此回答。这话也不假:事实上她就是为了和加文在一起才从大学辍学的,那时她对他,还有他那半是冷漠半是热切的态度着了迷。不过埃文听了可不会乐意,他会伤心,会吃醋,甚至会愤怒。干吗惹他心烦意乱?
书籍!这会儿他们正在研读波拉尼奥,很艰深,不过只要坚持一定值得!读书会成员还准备了与阅读内容相匹配的主题点心,所以雷伊正在学做墨西哥面饼,从零开始学。好有趣!
加文的那些诗人朋友,还有那些民谣歌手、爵士乐手和演员,都是这个变幻多样、瞬息万变的艺术冒险群体中的人,他们整日混迹在位于多伦多的约克维尔区、被称为“河船”的咖啡馆里,把那里从吃白面包的准贫民窟变成很酷的前嬉皮士聚集地。现在河船的标志性装饰就只剩下那些令人压抑的历史性铸铁标语了,占据了旧址所在的俗艳的宾馆大门。一切都将消散,
阿尔芬地的其中一个益处就是,她可以将昔日那些烦人的东西通过石头门储存在常用的记忆宫殿中,那个宫殿模型是哪个时期的?18世纪?你把想记住的事情与虚构的房间相关联,当你想调用整段记忆时,就走进那个房间。
当然了,那些诗人和民谣歌手常拿她的《阿尔芬地》系列故事打趣。干吗不呢?连她自己都拿它们开玩笑。她炮制的这些亚文化小说压根儿谈不上受人尊敬。有少数人承认自己读过《魔戒》,尽管他们得借着对古斯堪的纳维亚语有兴趣为阅读理由。不过诗人们认为,康斯坦丝的作品比托尔金的水准差远了,平心而论,确实如此。他们开玩笑说她是在写花园精灵的故事,她笑着说没错,可是今天这些精灵挖出了那罐金币,都能请所有人喝啤酒了。他们就喜欢免费喝啤酒,还会碰杯祝福:“致敬精灵!长路远行!如影随形!”
直到她和埃文在一起,康斯坦丝才知道不能轻易透露自己早先的生活细节。尽管她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虽然加文情感热烈,可依然不改混账本性;他当然不能和埃文比,对比之下后者就是身披盔甲、光芒四射的骑士。于是,那段不堪的早期生活就这么糟糕地结束了,给康斯坦丝平添了懊悔和屈辱。那干吗要提加文呢?又没有一点意思。埃文从没问过她之前的情史,所以康斯坦丝也从不提及。她现在当然希望埃文不会碰到加文,哪怕经由她无声的思绪或其他什么途径。
诗人们讨厌为钱写作,可是康斯坦丝例外,因为《阿尔芬地》不像那些诗歌,它就是要成为商业垃圾的,反正她的创作是为了加文,淑女就该这样,再说了,她也不会蠢到把这些胡言乱语太当真。
这些文字的魅力,还触发了不少强烈而即兴的性爱。
书籍,仅限智慧
那标语如此表达道,远比你想得更为迅速。
雷诺兹在两人合寄的卡片上签名:加和雷伊。除了签名,她每年还附上语气轻快、讨人嫌的书信,尽说些度假的事儿(摩洛哥!幸好他们随身带了易蒙停!不过,最近的一封:佛罗里达!细雨中外出太棒了!)。她还会寄上当地小说阅读会的年度报告,仅限重要
那些诗人、民谣歌手、爵士乐手都一文不名,康斯坦丝也一文不名,但是她足够年轻,觉得贫穷都是迷人的。她就是波希米亚人。她开始创作阿尔芬地故事,想赚足钱来支持加文,他也把这种支持视为挚爱的一种奉献。她在自己要散架的手动打字机上炮制着这些早期故事,进行即兴创作。然后她设法——最初,连她自己都惊讶——把故事卖了,虽然没赚太多钱。故事被卖给了纽约的一家亚文化杂志社,他们当时很喜欢这种矫情俗气的奇幻故事。杂志封面上尽是长着透明翅膀的人、多头兽、青铜盔甲和皮坎肩,还有各种弓箭。
加文在现实生活中赢得了一些诗歌奖项,也获得了在曼尼托巴一所大学教创意写作的终身职位,尽管退休后他匆匆前往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维多利亚,想要一睹太平洋的落日美景。康斯坦丝每年都会收到他寄来的圣诞卡——其实是他和他的第三任妻子、比他年轻许多的雷诺兹寄来的。雷诺兹,多无聊的名字!听起来就像20世纪40年代的香烟牌子,那时香烟还算那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