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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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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这老家伙会有那么多的血?

序幕放映了一个电影片段,理查三世的骨骸在停车场底下被挖掘出来,这是一个发生过的真实事件,加文在电视新闻里见过。确实是理查三世,有完整的DNA证据及多处头骨损伤。序幕被投影在一块像床单的白色幕布上,也许那就是一条床单,既然艺术预算就那么点儿,加文压低声对着雷诺兹评论道。雷诺兹用胳膊肘碰碰他。“轻点声。”她低语。

“哦,老天啊!”发现他时雷诺兹说道,“加文!我真得一刻不离地看着你!瞧瞧你现在的样子!”她突然哭了起来。

公园里活泼热闹。孩子们在操场上掷飞盘,婴儿们叫喊着,狗狗也吠了起来。加文仔细研究着节目单,照例又是些装腔作势的废话。戏很晚才开演:据说是灯光系统出了点故障。蚊子聚拢过来,加文用力拍打着;雷诺兹拿出防蚊喷雾器。一个穿着深红色弹力紧身衣、长着一对猪耳朵的傻子吹起喇叭,让大家安静下来,此后传来一个小小的爆破声,一个戴着轮状皱领的人朝着小食亭子飞奔——他要找什么?他们忘了什么吗?——戏开演了。

“雷诺兹。”他喊道,没人应。她抛弃了他。他活该。今天下午他表现不佳。不过表现不佳让他很爽。不许再这样对女性说话。

“你醒了?”雷诺兹噼啪地走过地板,轻快地问道。她穿着黑色套头衫,系着一根银色和松绿色相间的腰带,下身是一条紧身牛仔裤。她的大腿外侧有点臃肿,否则就能显出速滑选手坚实的肌肉线条。他要指出这些臃肿的肉袋吗?不,最好等以后时机恰当了再说。也许不是臃肿,就是肌肉隆起。她经常锻炼的。

去他的,谁说他不能了?他都退休了,谁都不能解雇他。他对着自己轻声笑着。

真要被驼背搞死了,加文一边心想,一边看着雷诺兹抱着枕头走过来。造化弄人。雷诺兹就是第一杀手。不过从各个方面想,这还真合适;加文确实从各方面想过了。他有时间。

对女性说话。

但他还是没带手电筒。他要努力,要探寻,要找到,就是不要妥协。他缓步走入幽暗里,笨拙地拉着拉链。他什么都看不见。至少没有撒到腿上,这回袜子没有濡湿温暖。方便完了,他拉好拉链转过身,准备摸索着回来。但是他身处哪里?树枝擦过他的脸,他失去了方向感。更糟糕的是,林中也许尽是暴徒,就等着拦劫这样蠢笨的目标。该死的!如何把雷诺兹喊来?他不想大声呼救。他一定不能惊慌失措。有一只胳膊抓住了他,他猛一惊,心脏咚咚跳着,呼吸急促起来。别慌,

“一个很不错的女人,”雷诺兹说,“很好的姑娘,是位研究生。她在写关于你作品的论文。”她自己就曾经写过关于他作品的论文。当时,这对他充满了吸引力,能有这样一位魅力十足的年轻姑娘对他每个形容词都予以聚精会神的关注。

他告诫自己。这只是梦魇,这只是一首幼稚至极的诗。

“这回是谁?”加文问。

那只手准是雷诺兹的。她一定是跟着他进了灌木丛,还带着手电筒。他记不得了,不过准是如此,否则他此刻不会在折叠躺椅里,是吧?他再也想不起来了。

因此,除了他那巨大、杂色、有转喻意义的驼背,理查还穿了一件高贵的长袍,后面拖着16英尺长的裙摆,裙摆被两个侍从抬着,他们头戴特大号野猪头,因为理查的盾徽上就有一头野猪。克莱伦斯要淹死在一个巨大的马姆齐甜酒桶里,台上还有两把和演员一般高的剑。至于王子们闷死在伦敦塔里的一幕,则采用默剧表演,就像《哈姆雷特》里的戏中戏,两只巨大的枕头被担架抬着,就像尸体或烤乳猪,枕套的杂色还与理查的驼背相配,以免观众抓不住重点。

他从躺椅上爬起来,朝着进屋的台阶方向。瓷砖地面很滑,院子里又很暗。朦胧黄昏,他想,这个词的发音听起来挺像淡水龙虾,是个尖细、硬壳的词,还带着钳子。

幕布唰地一下被拉开,强光灯下站着理查,一副要跳跃的样子,准备冲上前来大声谩骂。他背上有一个突兀的隆起,上面装饰着小丑的红黄条纹,就像潘趣先生,演出说明上解释过,他本人就是个丑角;因为导演认为莎士比亚的理查就是模仿即兴喜剧的,当时英国盛行这种剧团演出。那个巨大的驼背是故意渲染的:该剧的内在核心(“正好与外在核心相反。”加文自言自语地揶揄道)就是道具。它们就是理查无意识的象征,这就解释了为何它们被放大。导演的想法一定是,如果观众们盯着特大号的王座、驼背之类的东西看,心想他妈的这些东西在戏里到底干吗用,那他们就不会对听不清台词而耿耿于怀了。

到台阶了。抬起右脚。他没踩住,跌倒、撞地、擦伤。

配音从噼啪作响的扬声器里出来,那是对伊丽莎白时期的五步抑扬格的拙劣模仿,他们听明白了,整部戏会揭示理查遭受重创的脑子的尸检结果。这时出现了头骨上一个眼窝的特写镜头,接着穿过眼窝进入了颅骨内部。一片漆黑。

她喜欢根据自己对他当日、当时情绪的分析给他改名字:在她看来,他很情绪化。每种情绪都被她拟人化,并加以尊称,于是他成了暴躁先生、瞌睡先生、反讽博士、讥讽爵士等,有时候,她会尖酸刻薄,或颇感怀旧,就称他浪漫先生。不久前她管他的“小弟弟”叫扭扭先生,可现在不叫了,也不再尝试用药膏,草莓酱口味、爽口姜汁柠檬味、薄荷牙膏味的润滑剂来复苏他那荡然无存的性欲。还有一次是用吹风机,这冒险他可不愿再想起。“三点四十五,”她继续道,“让我们准备迎接伙伴吧!”接着就会上来一把梳子,他一直设法留住一样东西,就是头发,接着又来了一把绒毛刷。他像狗一样,毛发随着梳子落下了。

他睡了多久?天都暗了。在黑夜和白昼之间,当夜色开始降临。暮霭中歌声响起。真是维多利亚时期的词汇,现在没人再用暮霭

雷诺兹把枕头塞在加文身后,一只放在头后面,另一只放在腰下。枕头这样放,她声称,会让他显得高大些,因此更有型。她把车用格纹毯抚平,盖住他的双腿双脚,她执拗地管它叫午睡毯。“哦,暴躁先生!”她说,“您的笑容哪儿去了?”

这个词了。黄昏时分,爱的甜言蜜语依然会出现。该喝一杯了。

“就是之前没醒,这会儿也清醒了,”加文说,“你听起来就像枕木铁路。”他讨厌那双木屐,之前也对她说过。它们和她的腿不搭,可是她和以前一样并不在乎他怎么看自己的腿。她说木屐很舒服,并觉得舒服比时尚更重要。加文试图引用叶芝的诗句来表明女性必须努力让自己美丽,可是雷诺兹(她以前超迷恋叶芝的)现在认为,叶芝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过那是当时,社会观念也不尽相同,而且事实上叶芝已经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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