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见缪斯(求收藏)
“滚出去,老子不租了。”萃武居的一旁,里里外外围着一层人。
“明明是我买的房子,定金都付了,你想赖了?”凌洌不是爱凑热闹的人,但这个声音却让他觉得熟悉,可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他便带着众人走了过去。
“什么定金?没有的事。你们走不走?再不走,我不客气了。”
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一身的丝绸锦衣,肉呼呼的指间,闪闪发光硕大的红色魔晶戒指,显的他富足无比。
“你在找死。”看到眼前瘦瘦高高的背影,凌洌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居然是曾在优乐岛上和自己有过冲突的瘦子,缪斯。
“哇,老大,莱恩斯居然会写诗。”走在路上,小贼阿手一刻不停的叫道。
“哦,知道了。”
“老大,他真的会写诗。”
“好的。”
“你们怎么没反应啊?”
缪斯身后站着几名汉子,显然是和他一起的。
“哼,敢威胁我,不想活了?”胖子看起来有所倚仗,完全不把眼前竹竿一样的男子放在眼里。作为萃武居有名的包租公,的确有所凭仗,不然也不会如此的趾高气扬。
缪斯心里堵着一块石头。自几个月下来加入黑袍人的组织以后,他里外巴结,又亲自带队消灭了父亲辛苦经营的塞勒佣兵,并将塞勒佣兵团的全部财富贡献给了黑袍组织的上层,得到了高层的赏识。这也是他会出现在帝都诺希亚的原因。
“他是神经病,你别学他。”刘若雨道。她可是见识过嘉信城街道上偶遇之时,莱恩斯的表现。
闻言,小贼只得郁闷的低下头。没办法,这年头,诗人就等于神经病。
莱恩斯假装没听到刘若雨的话,他让小妖骑在自己的白马上,自己却牵着马缰,一边讲着他游历大陆时碰到的趣事,逗的对人情世故苍白的如白纸一张的小妖咯咯直笑,让阿手好不羡慕。小贼心想,要是女剑士也如小妖一般的好哄,那该有多好。
眨眼,众人已走出许多路程。这是博文学院东门外头,并且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萃武居。多少年来,自发形成了以博文学院为中心的经济小镇。
其繁华程度,虽比不上诺希亚中心区域,但也相差无几。博文学院的学生大多住在萃武居,一些是自己买的房子住,更多的是租。当然也有为数不少的学生,住在学校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