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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酒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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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奥斯卡最佳影片《鸟人》的主角是一个电影明星,但他希望大家能把他当成一个有真材实料的演员。所以他怎么办呢?他排演了一出舞台剧,剧本改编了雷蒙德·卡佛的一个短篇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很显然,至少在这个角色的眼里,卡佛这个名字是能让人刮目相看的。这个短篇的名称也大致体现了作者的风格和关注的东西。用词简单。剥离日常生活的表面,展现表面之下的真实。再加上卡佛经常关注的是一些让人嫌恶的角色,从事着一些低微、粗笨的工作,所以经常有人把他和一个叫做“肮脏现实主义”的文学流派联系起来。

<b>辛克莱·刘易斯</b>

卡佛另一件最为人所熟知的事情是他跟自己的父亲一样,是个出类拔萃、无所顾忌(或许可以说是“逢酒吧必光顾”<a id="jzyy_0_15" href="#jz_0_15"><sup>(1)</sup></a>)的酗酒者。他的酒瘾大到会等在卖酒的店铺门口,等他们开张。他的另一个标志性行为就是在饭店里吃饭的时候喝醉,然后不买单就跑路。他似乎是因为结婚太早(共结连理时他十九岁,妻子玛丽安才十六岁),觉得受到束缚,喝醉的时候算是短暂的纾解。在华盛顿州和之后的加利福尼亚,他也干着低微的工作,并在业余时间开始写作——且大量饮酒。在某个阶段,他很有名地宣称自己放弃了写作,改成全职饮酒了。不过在清醒的时候,他还是例行公事般地写出了一些短篇小说,深受评论界推崇,把他称作二十世纪末期的海明威<sup>∗</sup>。

当时是一次宴会开启了她的作者生涯。同席的有一个兰登书屋的编辑,用激将法问她敢不敢把自己的人生写下来。结果安吉洛交出的就是那本《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1969),这也是她七卷自传的第一卷,也是最广为人知的一卷。她写了自己的很多次恋情,但更为重要的,是写了作为黑人的经历,在刚刚脱离殖民统治的加纳当记者的经历,和好朋友马丁·路德·金一起游行的经历(金被枪杀的那天就是她的生日)。她是黑人作家中最早把自己作为一个黑人放在小说中心的先驱之一。

<b>查尔斯·布考斯基</b>

辛克莱的另一本广受赞誉的小说叫《埃尔默·甘特里》(1927),写的是一个虚伪的福音传教士。这本书后来拍成电影,让伯特·兰卡斯特拿了奥斯卡的最佳男演员奖。因为他的自由主义政治倾向,以及对同时代美国的批判,辛克莱在当时的影响力非常大——虽然他的文笔或许不是最一流的。

他的人生起步并不顺利,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对于这个敏感的、笨手笨脚的小子,父亲很看不上。而且辛克莱年轻时还有青春痘和明显的金鱼眼。但后来辛克莱很受女性欢迎——就是因为他的作品实在精湛,而且大获成功。小说《大街》讲述一个聪明而年轻的新婚妻子,到了美国的一个小镇。她试着推行一些自由主义的改革,但很快被当地的社群拒绝了。公众习惯了文学作品歌颂美国小镇民风淳良,读到《大街》很是震惊。它1920年出版时就影响极大,后来成了二十世纪出版界最为轰动的书之一。

<b>雷蒙德·卡佛</b>

辛克莱·刘易斯是第一个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他生动地刻画了矛盾之中的人物,创造了体现他政治热忱的故事,或许最重要的,是深刻剖析了他同代人的心理,拿奖实至名归。但说到刘易斯自己,他的眼光就没有这么精准了。因为他是个酗酒者,1937年就被医生警告,如果不戒酒他就会死;但刘易斯觉得他对自己的身体比医生更了解,没有听从劝告,1951年死在了酒精上。

Raymond Carver,1938—1988

<b>用法:</b>辛克莱·刘易斯和约翰·多斯·帕索斯<sup>∗</sup>都是很好的例子,代表了那些曾经红极一时,但声誉今不如昔的美国小说家。

短篇小说家

小说家

<b>用法:</b>给自己又倒了一杯红酒之后,你可以加一句:“我正在考虑做一个全职的饮酒者,就像雷蒙德·卡佛那样。”

Sinclair Lewis,1885—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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