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章 狂热的汉军们!愿为驸马效死!
因为战争中的伤残而退役者,待遇为在职时的一半,直至其去世。如果去世过早,会保留至最小的子女十五岁。
因为自身的疾病,或者年老体衰而退役者,待遇降低至三分之一,直至其去世。如果去世过早,会保留至最小的子女十五岁。
这是什么?
这已经是对高级军官优待过后的结果。
对于千户以下的军官,则更加严苛。
百户如果没有上级命令无故撤退,直接斩百户长,家产全部没收,妻子贬为奴隶。
百户长战死,麾下士兵抢回尸体,则全部编入入敢死营,没收全部财产。
敢死营在全军地位最低,下次冲锋或者攻城的序列,比巴鲁营还靠前。他们唯有立下战功之后,才能重新加入汉军八旗,酌情返还财产。
这又是一大笔的收入。
虽然依旧不能弥补史家的损失,但也差不了太多。
而如果不投蒙古呢?蒙古军迟早会战胜金国,他们的的土地能保得住?
怎么算怎么是赚的。
而且,以后这仗还有的打呢!
如果没有抢回百户长的尸体,则全部斩杀,没收全部财产。
如果普通士兵在战场上贪生怕死,则不但将其处斩、家产全部没收,而且妻子贬为奴隶。
如果普通士兵奋勇作战,战死沙场,则妻子土地都会为他们留着。
如果家中没有儿子,这些土地会回收一半,剩余的一半会一直保留到他们的妻子去世。如果妻子去世过早,会保留至女儿十八岁。
如果有一个儿子,则必须在成丁后的五年内,通过官府组织的考试,才能继续拥有这些土地,否则这些土地会被收回去。如果有多个儿子,长子未能在成丁五年后通过官府的测试,土地也会被收回去。那些年纪小的儿子,可以在成丁三年内,向官府提出申请,加入八旗,重新获得土地。
何愁没有加官进爵发大财的机会?
当然了,如果打不好仗,那就全完了。
对于千户以上的八旗军官,赵朔定下了五等赏罚制度。每战之后,由赵朔、八旗万户、蒙古千户、以及军法官抹赤别都温共同评定。
一场损兵折将的大败仗打下来,别说什么加官进爵发大财了,就是直接斩首都不是什么稀罕事,所赐的土地也会全部收回,只会保留他们的宅院和浮财。
什么?太严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