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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孙坚旧部有:程普,右北平郡土垠县人;黄盖,零陵郡泉陵县人;韩当,辽西郡令支县人。孙策旧部有:周瑜,庐江郡舒县人;蒋钦,九江郡寿春县人;周泰,九江郡下蔡县人;陈武,庐江郡松滋县人。流亡北士有:张昭,彭城国人;诸葛瑾,琅琊郡阳都县人;步骘,临淮郡淮阴县人;张,广陵郡人;严,彭城国人;是仪,北海国营陵县人。
34.陈寅恪先生《崔浩与寇谦之》一文即将其称之为“法家寒族之曹魏政权”。
35.孔融事见《后汉书・孔融传》,荀事见前述。
23.以上见《三国志・后主传》及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
24.关于这副对联,请参看拙撰《武侯治蜀与“攻心联”》,已收入《帝国的惆怅》一书。
25.见《三国志・后主传》及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
26.见《晋书・武帝纪》。
27.见《三国志・孙皓传》。
13.请参看《华阳国志・刘后主志》、王夫之《读通鉴论》。
14.见《三国志・马良传》及裴松之注引《襄阳记》。关于马谡的结局,《三国志》记载不一。《诸葛亮传》称“戮谡以谢众”,《王平传》称“丞相亮既诛马谡”,《马良传》称“亮进无所据,退军还汉中,谡下狱物故,亮为之流涕”,《向朗传》称“谡逃亡,朗知情不举,亮恨之,免官还成都”。详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15.李严被废事见《三国志・李严传》及裴松之注引弹劾奏章。李严被废原因,请参看田余庆《蜀史四题》、拙著《品三国》。
16.下引谯周事迹言论无另注者,均见《三国志・谯周传》。
17.谯周的投降论是一气呵成的,改写成对话体是为了便于理解。
28.见《三国志》之《吴主传》、《陆逊传》。
29.见《三国志・孙翊传》裴松之注引《典略》、《三国志・孙策传》。
30.见《三国志・张昭传》裴松之注引《吴历》。
31.以下论述均请参看田余庆先生《孙吴建国的道路》一文,详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32.《三国志・吴主传》裴松之注引《傅子》说孙策“诛其名豪,威行邻国”,《孙韶传》裴松之注引《会稽典录》说孙策“平定吴会(吴郡、会稽郡),诛其英豪”,《郭嘉传》说孙策“所诛皆英豪雄杰能得人死力者”,可见杀的都是什么人。
18.见《三国志・谯周传》裴松之注引《蜀记》。
19.见《三国志・薛综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三国志・孙皓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及《资治通鉴》卷七十八。
20.见《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蜀记》。
21.刘备和诸葛亮信任重用的人,除关羽、张飞、马超、黄忠、赵云外,其余有:庞统,荆州襄阳人;法正,扶风县人;许靖,汝南平舆人;李严,荆州南阳人;糜竺,东海朐(读如渠)县人;董和,南郡枝江人;魏延,荆州义阳人;杨仪,荆州襄阳人;马谡,襄阳宜城人;蒋琬,零陵湘乡人;费,江夏(读如盟)县人;姜维,天水冀县人。这些人有的属于荆州集团,有的属于东州集团,但都不是益州人。益州土著受信任的只有:费诗,犍为南安人;黄权,巴西阆中人;王平,巴西宕渠人。但王平起先不受信任,黄权后来不受信任,费诗中间出问题。诸葛亮提拔信任的益州人则有:杨洪,犍为武阳人;何祗,杨洪门下;张裔,蜀郡成都人。不过,诸葛亮并不能改变刘备既定之“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的组织路线。
22.冤杀益州豪族常房诸子一案载在《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裴松之认为是“妄杀不辜”。另请参看罗开玉《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