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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爸爸让栾欢到他的书房去,栾欢在爸爸的书房呆了很久,第二天,栾欢把金黄色的头发染回黑色,乱七八糟的黑人辫子变成了马尾辫,柳钉鞋子换回中规中矩的皮鞋。
李若芸十三岁那年,爸爸带回一位和她年龄相仿的少女,少女亭亭玉立,梳着黑人发辫,穿着破破烂烂的衬衫短裙,衬短裙下是修长均匀的腿,站在爸爸的身边,表情冷漠,爸爸宣布,从今以后,他带来的女孩将成为李家的一份子。
少女叫栾欢,爸爸初恋情人和别的男人生的女儿,和李若芸同岁。
爸爸不顾爷爷奶奶的反对,让律师介入更改了栾欢的年龄,让她从十三岁变成了十四岁。就这样爸爸强行把栾欢变成他的二女儿,在盛大的舞会上,他把她推到世人的面前。
于是,所有的人都知道,那位叫栾欢的是李俊凯遗失多年的女儿,他们举起双手去欢迎那位叫栾欢的女孩,私底下,他们对于女孩的妈妈表示出了莫大的兴趣,他们把私生女这样的头衔扣在女孩的身上。
李若芸十三岁这年过得很不开心,她替妈妈感到难过,在她眼里妈妈是和善隐忍的,她已经在尽着最大的努力去欢迎新来的家庭成员,可那位新来的家庭成员仿佛不领情,她每天穿着她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衣服,翘课,离家出走,对他们一一的冷嘲热讽,恶言相向。
李若斯和拖车一起出现,一打开车门就把热乎乎的奶酒递给栾欢,他打开车门就开始数落李若芸,他说李若芸你一个人头脑发热就好不要把小欢拉下水,要是,在车上遇到的男人是危险分子什么办?
劈头盖脸的数落使得李若芸话也毫无遮挡起来。
“李若斯,你有种就把她真正的变成我们李家的人,把她变成我的嫂子!”李若芸大声喊出来。
她的话类似魔音,一下子,车厢安静的出奇。
栾欢拿着杯子的手在微微的抖着,她的脑子拼命的在想该如何打破此时此刻那对兄妹所形成的那种压抑气氛。
十三岁的栾欢是叛逆的,尖锐,敏感,喜欢发脾气,当然,十三岁的李若芸也不是吃素的,她联合自己的哥哥在爷爷奶奶的默许下孤立栾欢。
十四岁,栾欢闯下大祸,她偷偷的从旧金山回到她以前居住的地方,离家出走的第二天栾欢在纽约臭名昭著的皇后街被警察带走,其被带走的原因是参与了纽约某所中学的校园枪击案,在那一起校园枪击案中有两名无辜者被枪射死,纽约警察在栾欢的书包里搜出枪支。
李俊凯率领着强大的律师团从旧金山来到纽约,一个月之后负责枪击案的法官宣布栾欢无罪释放,经过调查放在栾欢书包里的枪是她朋友在慌乱中放进她的书包里。
那时,李若芸透过电视镜头看到,很多人高举抗议标题守在法院门口,那些人是死去孩子的亲属,栾欢走出法院时抗议的民众朝着栾欢扔鸡蛋,大骂她是小婊.子。
李俊凯再次把栾欢从纽约带回旧金山,栾欢清秀的脸上布满了淤青,显然,那是在青少年感化院里挨的打,她顶着那样的一张脸冷冷的从她和李若斯的面前走过。
李若芸的话听在别人的耳朵里是禁忌。
“李若芸,不要胡说八道,你现在已经不小了,你需要知道什么话应该讲什么话不应该讲,你要牢牢的给我记住,小欢是我的妹妹,是年长你一岁的姐姐。”李若斯缓缓的,一字一句的说着。
李若芸的目光落在栾欢的脸上,栾欢的眼里带着乞求,目光再转向自己的哥哥。
俊朗的青年眼眸里有着挥之不去的压抑。
在外人的眼里栾欢和李若斯是兄妹,是有法律依据的那种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