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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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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前任地委书记刘杰同妇救会主任李宝光结婚,政委王平做主婚人,我的父亲当司仪,几十个领导干部凑热闹,婚礼上却只有一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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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碗枣子酒。公务员玉珊惊魂未定地报告说:路上遇见一个当兵的,缠住我打赌。他说他能喝光一坛子酒,洒一滴叫我爹,喝不光,叫我祖爷爷,还说要跪着磕头叫。我说,不许放酒坛;他说,酒坛不许离嘴。我想,一坛酒有15斤,酒坛不离嘴,举工夫大了他准吃不住劲要洒,他的腰比狼腰还细,一斤酒灌下去就得从嗓子眼里溢出来。我肯定是当了爹又当祖爷爷。我说行,就把坛子给了他。他好馋,话不再说,举起坛子就喝。我的天!从酒坛子一沾嘴,他的嗓子就没停。就那么咕咚咕咚没个完,嘴边上一滴酒都不往出漏。开始我想看洋相,后来我就看傻了。等我不傻了再去夺,我就只夺回这一碗酒

“等会儿你给肖营长跪下磕头吧。”

“肖营长到前线去了,来不了。”

“你只要敢堵下去,会有毙你的人来。”

“不等毙我的人来,日本人就来了。”

父亲不再言声,这种可能性存在。他用疑惑仇恨的目光狠盯堵门汉。汉子耷拉着眼皮摆弄枪,机头张开,随时可以射击,他也许要叛变?他的行为已经无异于叛变

石雕群一般的罪犯活了,起了骚动。骚动巾,前排最右边扑通跪下一个人,其余罪犯便如被人拉扯一把似的,扑扑通通全跪倒了。

那短暂的沉寂中,响起轻微吸泣声。传入人耳,却如轰雷一样惊心动魄。

张林池胸脯起伏,声音转高亢:“你们走吧,各自逃命。能为反扫荡做些事更好。但是,反扫荡结束后,以一月为限,你们必须到这个院子里来报到,继续服刑。我强调两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见不到,你投降不投降日本人,都要以汉奸论处!你就别想入祖坟,这片土地永远没有你葬身之处!”

40年后,在北京复外大街那栋中央部长级干部居住的公寓里,张林池交给我一木地方志和一本文史资料:“你看吧,那次反扫荡结束后,不到一个月,我就见到了25个活人,12具死尸。这些罪犯没有一个当汉奸,被判死刑的罪犯也没当汉奸”

罪犯都走了,父亲仍然被常发这个无赖汉纠缠着。

一定要除掉这个土匪流氓!父亲暗下决心。这种坏坯子留下来迟早要误大事。

父亲早听说过酒神常发,军分区领导们聊天常常谈及这位“骑马挎枪走天下,马背上有酒有女人”的土匪。

“他不能算是土匪。”黄永胜曾经替他讲话“他其实属于旧小说里描写的那种武林中人物。”

“是采花贼!”李曼远下了准确定义。那时他任三分区司令员。黄永胜是副司令,心里常常不服气。

据说常发这家伙苦出身,13岁杀人出逃,不知在哪里向什么人学成一身武艺。18岁闯世界,多数走口外。他也贩烟土,也干劫富济贫的买卖,也干“采花”的勾当。据说他刺了一身锦绣,很能勾女人的心。到手的女人最后都心甘情愿在马背上随他走天下。据说他腰上的青带一丈长,里层绣满红花。一个女人绣一朵,他自己也搞不清上边有多少朵。据说他一天喝不完一碗水,却能一口气喝下一坛洒。后一个“据说”军分区、地委、专署的领导干部都相信。

“你说吧,你只要说不枪毙我,我就放了你。”常发坐在门坎上,身依门框,翘了二郎腿,堵住门口。刚才父亲就隔着他向张林池传达地委决定。因为专员也无法搬开这个无赖汉,专员也是地方官。

“你就堵在那儿吧,”父亲咬牙切齿“你堵的工夫越大,越该毙i”

“罪犯你们都放了。”

“你早已罪上加罪,比罪犯更罪犯!”

“我可以给你跪下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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