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灯做伴
坐着,叫了一杯菊花茶,我从夜晚的十一点坐到了第二天的凌晨五点,我续了一回水,抽了一整包名字叫做绿叶的淡烟,我想投入进去,但是n城从骨子里排斥了我。
茧居时代
我回信,告诉小妖,即使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也不得不说实话,小妖其实那是一首诗,那不是歌词,但即使它是一首诗,它也实在是太烂了,我很难肯定周艳泓会唱这首歌。
与n城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看着父亲,他的头顶闪闪发亮,父亲已经五十四岁了,他的头发日渐稀疏,即使他只用温水拍打头部,用最昂贵的洗发水,头发仍然在减少。我亲眼目睹了这个英俊的有着茂密黑发的年轻男子在短暂的二十年里变成了一个挺着小肚子并且有点秃的中年男人。整个过程,我无比失望。
在我的少女时代我曾经爱慕过一个男人,并且特意跑到n市去,只为着见他一面,与此同时另一个男人对我说,那有什么好看,他是一个秃头。但他在骗我,我终于见到了他,那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头自然是不秃的,而且有着极黑极长的头发,头发束起来,在他的漂亮脑袋后面扎成了一个小辫子。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面对着他我万分沮丧,我从没有这么失策过,我在一个要好女友的窜掇下买了一件闪光的碧绿的短上衣,我就穿着那件难看衣服见到了我爱慕的男人,我穿戴得灯红酒绿,就象小野店的老板娘一样。我懊恼、皱眉,我的脸皱起来就会很不美,但什么也无法改变了。
这是n城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面对着它我永远就象一块透明的立体玻璃,在艳华横溢的同时,每个人都一眼看明白了藏在角角落落里的污垢,我无法再去爱n城的任何一个男人,这是注定了的事情。
写小说是生孩子,写诗是做ài,写散文只是手淫罢了。我不知道这是谁对我说的这句话,总之我把它记下来了,我想也许是某个作家发明了,然后及时地运用在他的小说里,或者还没有及时地运用在他的小说里,那么我就先借来用用了,当然这不是我的想法,我没有那么精辟和老道的见解。它只是作为一句名言从无数人嘴里传诵开来,当然我也会称职地把它又重新地在我们的小城市里传扬开来,直到我们都认可它已经过时了为止。
好了好了,让我们生孩子吧,孩子会长大,而且很健康,她长得象我,我耐心地看着她,她实现了我无法实现的愿望,我就很满足。孩子红润的脸,丰厚的嘴,当我老得不成样子了,我在暮夜里凝视着我的孩子,用最温柔的眼神,她们存在,白纸黑字,天真并且单纯,我会很满足。
长了一张我们城市的脸
我站在n城的闹市口,用盛气凌人的外地人的口气说,你们这个城市所有的鸡都有鸭的味道,当然我指的是纯粹的鸡和鸭,我厌倦现在普遍的把人物语化,我不知道怎么称呼人和动物,他们经常会搅和在一起。
我很熟悉n城的商业街,因为我每次到n城,我都要沿着街走,我象n城的女人一样,熟练地用手指在各种各样的东西游走一遍,当然我并不想买它们,我不需要。但我长了一张我们城市的脸,也许你没有来过我的城市,但是我们的女人,我们的脸都一样,真的。我起先是不知道的,我想我们怎么可能一样呢,我们不一样,她的脸我的脸怎么可能,鼻子不一样,腰身也不一样,但是事实摆在眼前,我碰到了我们城市出去的女子,我们一起开会,但是开会的第二天早晨,我无所事事,我出去闲逛,我发现一个面目慈祥地老太太向我招手,我吃惊,但我顺从地走了过去,她问我:“你先生呢?”我不知道。我说,我还没有结婚。
我经常出入n城,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即使没有会议我也经常呆在n城,我认为总有那么一天我会永远地呆在那个城市,就象小妖去了广州一样。我们无法爱我们的城市,它就象一个怪僻的老男人,任何一个女人都只在它的身上走一遭,然后消失。无关紧要,城市里总会有新鲜美丽的年轻天真的女孩子出现,她们心甘情愿,把贞操放心地交给这个爱慕已久的城市,然后大哭一场,然后成熟,每天都出现,无穷无尽。
我眼睛不大好,当然我可以戴眼镜,但是我不戴,和所有的近视眼不同,我因为看不清楚而睁大了眼睛,我不明白为什么近视眼看不清楚就要把眼睛迷起来,不清楚就是不清楚,并不会因为眼睛迷起来了就能清楚。一个站在大街上迷眼睛的女人是很丑陋的,如果你看电视,你就会记得那个广告片。(约会,女子与男子含情脉脉,铁板端上来,一阵雾气,女子慌乱,拭镜片,一脸蠢笨,第二次约会,女子衣裳光鲜,不再戴眼镜,模样俏丽,对方被她美貌惊倾,女子羞涩,眼波流转道,嗨,怎么了?)就象广告片演绎的一样,戴眼镜的女人一脸蠢笨,我不戴,什么也不戴我才会显得很美,眼神迷离,在无数张脸上游动。我只是看见他穿着不知道什么质料的衣服,现在那件可怜的衣服正被一双纤细的手扯动着,拉出去很远,又反弹了回去,一遍又一遍,在他们的对面,我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我目瞪口呆,我的心隐隐作痛,我是那么地尊敬他,仰慕他,现在那个我尊敬并且仰慕的男人已经喝下去了四两白酒,他脸色红润,魅力四射,但他的上衣正在被一个女人扯动着,那个女人戴了一副最拙劣的眼镜。
已经十一点钟了,尽管我经常呆在n市,但事实上在这个城市我谁也不认识,谁也不认识我,我只能对着司机说,载我到n大旁边的小酒吧去吧。我们知道在一个陌生城市当我们没有地方可去,我们就应该回到我们的学校,它们以城市名为校名,但我没有想到他会问我,你n大的前门还是后门,还是其它的什么门。我镇静地回答,当然哪个门最近就去哪个门好了。
我来到了那个酒吧,只有我一个人,我坐着,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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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她吃惊地盯着我的脸看,然后很及时地,旁边有人提醒她,她不是,你搞错了。我单身一人,来到了n城,我什么人也不认识,所以吃饭的时候有很多人和我打招呼,我都很受宠若惊,我猜想我的同乡一定很烦恼,因为她比我漂亮一些,而且她的先生很著名,我没有先生,即使将来有了,一定没有她的著名。
写歌
在广州的小妖写了无数首歌词,每一次她都告诉我那歌是要给周艳泓唱的,于是我始终关注着周艳泓,从又见茉莉花到红顶屋的故事,我没有找到小妖的名字,我猜测小妖大概出于秘不示人的原因运用了笔名。
至今为止她只寄给了我一首她亲笔写的歌词。
今天早上炎热我读一首诗,诗里有一句这世上有一个孩子,我特别地想念她我泣不成声一个疯老头从街那头走过来,笑嘻嘻地一条胳臂动另一条胳臂不动一条伤感的狗夹着尾巴跑拐了个弯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