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吃
金季子微笑道:“耕田之利十倍,珠玉之利百倍,立主定国之利无数倍。”
他这段话是出自战国策中的故事。
秦国商人吕不韦到赵国都城邯郸做买卖,认识了秦国押在赵国的人质——太子赢异人。
金季子嘻嘻笑道:“你揍我一顿,我拧痛你的腿,刚好扯平。再说,你有伤在身,未必打得过我,就算我不是你的对手,你的腿受了伤跑不快,我绝对逃得掉。”
王绝之双眼瞠大,瞪着他“信不信我用单腿跳也跑得比你快。”
金季子怪笑道:“不信,老子要打一个赌。”
王绝之道:“打什么赌?”
金季子道:“便打赌那件事,你输了,便为我们做那件事。”
他的话尚未说完,金季子便已放了他。
鬼池安笑道:“王公子,肥鸡三支,是老早风干腌好了的,刚刚烧热的,请享用。”
他说话不卑不亢,令人听得舒服无比。
王绝之想:“素闻迷小剑麾下三大得力部下,以姚戈仲武功最强、鬼池安口才最佳、武都一阳性格最直,今日一见果然不差。”
鬼池安拍拍手掌,立即有一名羌人捧着一个木盆走过来,木盆里果然有三支肥大烧鸡,大老远就已嗅到了香味,令人馋涎欲滴。王绝之至少听到了五个人吞口水的声音——他自己当然是其中之一。
王绝之斜睨着他“如果是你输呢?”
金季子语气平静的说:“我便在你的面前自刎!”
王绝之望望鬼池安、武都一阳,再望望金季子,问道:“这次羌人党又给了你多少金子,你竟肯为他们以命相拼?”
金季子笑道:“你猜猜看。”
王绝之摇摇头“我猜不到。”
“鸡从何而来?”他指着金季子问:“你不是说为了简单行装,只带稻米,不带鱼肉的吗?”
金季子笑了笑“纵是简便行装,也少不得带上十支风腌的肥鸡,来孝敬付我金子的迷小剑大爷。”
王绝之拿取一支肥鸡,咬了一大口,点头道:“噢,这肥鸡原来是迷小剑的,既然他不在,你便给我大快朵颐了。”
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得知口中食物的原来主人差不多快死了,不啻是吃着死人之物,恐怕再也吃不下任何一口,然而王绝之依然吃得津津有味,丝毫不受影响。
王绝之吃完了一支鸡,肚里有点东西撑着,力气又多复一分,他望着金季子道:“金季子,你好大的胆子,先前暗算我,把我的腿拧得好痛,居然还敢站着不逃,嘿嘿,你以为我王绝之是这样好惹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