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写与译
电影事搁浅,nothingdoing!
现在又在写一新小说1,一时不会离开纽约。写完时,颇想去走一走——
1指鼓书艺人。
1wanghowe.制片经办人。
除非他们再来找我,我看咱们再也犯不上为那部电影操心了。假如他们再要我去看第二个电影剧本,我得找他们要每周七百五十元的报酬。
七、鼓书艺人写与译
(1949年2月9日致楼适夷)
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译。这就是为什么还未回国的原因。此书甚长,而译手又不十分高明,故颇需时日。如能完成,我想:出来一趟,若能有几本书译出,总算不虚此行;并不是因为美国舒服,才不回去——此地,对我,并不舒服!
1伊文金只是骆驼祥子的译者,不是出版人,版权若属出版公司,则对老舍有利。
六、好莱坞之行
(1948年8月10日)
我明天飞洛杉矶商量骆驼祥子电影脚本的定稿事宜。
(1948年8月19日)
离婚译本已出版了,评者十之八九予以赞美,可是销路很差!不管怎说吧,骆驼祥子、离婚,及四世同堂三书在美出版;“牛天赐”在英(熊式一译)出版,有四书在国外印行,也总算是有了点交代。若不为等“四世”译完,我早就回国了。
(1948年11月30日致高志毅)
半年来极忙,而且苦闷!
离婚已出版,居然得到好评,很奇怪!
日内将奉寄一本,作为圣诞礼,并祈惠正!
明天晚上才回来。离开好莱坞的时候,我没提要报酬的事,因为对方给我买了往返机票,付了旅馆账单,加在一起要四百美元。他们是想了解我对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剧本的看法。
好莱坞职业编剧改编的剧本实在是糟糕之极。我说了我的看法以后,他们正在考虑是不是再请一位剧作家或我本人来改编这部小说。
如果他们要我来改编,我很愿意和他们签个合同,当然,我一定会征求您的意见;但如果他们去找剧作家来改编,那咱们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1948年9月8日)
王浩1干的事真是糟透了。本来我该被邀请去帮他改编第一个电影剧本,可王却偏偏找了个好莱坞的剧作家。把一万五千块的剧本费都花完了之后,才想到了我。这次该请我了吧,他又另找了一个人。问题就在于所有为建立独立制片公司筹集的钱都不是他的,他这么大把大把地花钱只是想证明他是老板。我想,等他把钱都花完了以后,就会一走了之,到某个大公司去谋个好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