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认识格兰杰福德一家
"他在黑暗中呢!那便是他所在的地方。"
"既然你知道他在哪里,你问我有何用?"
"啊,勃克,象你这样慢慢腾腾出来,人家说不定会早把我们的头皮都揭开了。"
"哦,根本没有人来叫我啊,这可不行。我老是被留下,捞不到表现一下的机会。"
"别担心,勃克,我的孩子,"老人说,"像这样的孩子一定有一天会出人头地,急什么。现在你去,按妈对你说的去做。"
我们走上楼进他的房间,他给了我一件粗布衣裳和一件短茄克,还有他的一条长裤。我穿上了身。我正换衣服的时候,他问我的名字,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他就急着对我说,他前两天在林子里捉到一只蓝喜鹊和一只小兔子。他还问我,蜡烛灭的时候,告诉我摩西在哪儿?我说,我不知道,过去也从未听说过这件事。
"那你可以猜猜,"他说。
我走进屋子,老绅士就锁了大门,把门闩上,把插销插好。他让那些带着枪的年轻人往里边去,他们就全聚集在地板上铺着百衲地毯的一间大厅里。他们都挤在一个拐角上,那里,从前面窗口朝里打枪是打不到的因为两旁是没有窗的,他们举着蜡烛,对我细细打量了一番,异口同声地说,"哈,他不是歇佛逊家的人啊不是的,他身上一点儿也没有歇佛逊家人的味道。"接下来,老人说,要搜一搜身,看有没有武器,希望不要介意,他是完全出于善意,并无恶意不过是要弄弄清楚罢了。所以他没有搜我的口袋,只是用手在外面摸了摸,摸后说没有什么问题,他要我别害怕,一切象在自己家里,把自己的身世全都讲一讲。可是那位老太太说:
"哎,你呀,苏尔,这个可怜的孩子浑身湿透啦。再说,你看他会不会已经饿慌了吧?"
"你说得很有理,拉结我给忘了。"
老太太便说:
"贝茜(这是女黑奴的名字),你赶快给他拿点吃的,这个让人心疼的孩子。你们哪位姑娘去把勃克给叫醒了,告诉他说,他来了。勃克,把这个小客人带去,把他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把你自己身上的干衣服给他穿上。"
"我怎么猜得着?"我说,"因为过去从没有听说过。"
"不过你能猜着,不是么?很容易猜的。"
"哪一支蜡烛啊?"我不解地问。
"怎么啦,随便哪一支啊。"他说。
"我不晓得他在哪里啊,"我说,"他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勃克看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十三四岁光景,但是比我长得块头大一点儿。他身上只穿着一件衬衫,头发松松的,打着呵欠走进来,一个拳头揉搓着眼睛,另一只手里拖着一支枪,他说:
"有没有歇佛逊的家人来过?"
他们说没有,说只是一场虚惊。
"好啊,"他说,"要是有的话,我看我肯定能打中一个。"
大家都一齐笑了起来。鲍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