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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他至少会回头看我一眼,但是他还是没有,就这样匆匆的走了。

我忽然害怕,害怕他从此留给我的,就只剩这样一个背影了。

我冷笑。

我真的是个傻瓜。

世界上不会有比我更傻得傻瓜。

在剧组中见到他,我知道,第一眼,他就认出我了,就像我一直都认得他一样。虽然我不再是丑丑,变成了效稠——就像他不再是珉奉,变成了珉宇

但是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一阵风吹过来,轻轻抚摸我的脸,樱花瓣一样柔软的触觉。我仿佛回到了那个蹦蹦跳跳的纯白年代,一件简单的棉布裙包裹着我青春芬芳的身体,樱花一样纯净美好。那时候,我有一个可爱的乳名,叫丑丑,虽然,我一直是那样一个美丽的女孩。

他拉着我的手,在小河边放风筝。一阵又一阵的风吹过来,带着大片的花瓣,飘落在我们之间的距离。

风筝飞得很高,最终,我没能握住那根细软的线,于是沮丧。

“不要紧的,丑丑,我们还可以做一个更大更漂亮的风筝,下个星期天我们还可以来玩。”他安慰着我,一脸真诚的呵护。

“珉奉哥哥,丑丑做你的女朋友好吗?”我望着他闪亮的眼睛... -->>

这个剧组中没有人知道我们曾经相识的事实,虽然,有人对我这个无名小卒摇身一变就这样成为了女一号感到惊诧,但是,却依然没有什么太多的风言风语。毕竟,除了拍戏,我们几乎没有任何的交集。任凭你有怎样高超的想象力,就这样凭空捏造两个重叠的影子也毕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直到那一天,忽然到来。

警察来了,带走了珉宇,说是协助调查。

因为,他们知道了,上几任女主角死的前几天,都同珉宇因为戏的问题发生过剧烈的争执——而且,珉宇一直都没有拿出有力的不在场证据。

珉宇走的时候,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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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睛,忽然忍不住说道。

“傻瓜!”他伸出手指,不轻不重地点了一下我的鼻子“你知道什么是女朋友吗?你还太小了”

后来,他再也没有和我一起放过风筝。

在那个之后的星期天,我看见了他,或者准确地说,是我找到了他,在一间酒吧里,他,和另外一个显然要比我成熟妩媚的女孩,热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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