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京华英雄会
当年吴戈只是一个小小的县衙捕快,而耿思明则是个穷秀才。吴戈那时忽然也想读些书,不懂之处常常会找他请教。耿思明十五年前赴省城乡试,盘缠还是吴戈帮忙凑出来的。而且中举之后他滞留京华,一直是吴戈在接济他的父母,直到他做了官,有了不多、但也不算微薄的俸禄。而吴戈,此后便从耿思明的世界中完全消失了。
耿思明并不是一个爱记恨的人。当年他迎娶高侍郎的千金,婚宴上他清楚听到宾客们的窃窃私语:才华横溢惊动京师的耿某人,在这些人眼里,无非是个攀龙附凤的小人。他清楚记得高府另一位女婿、身世煊赫的俞楚材公子,见到自己时高高亮起的鼻孔和不屑的目光。
他也记得,当年作为一名七品监察御史,自己秉公弹劾数名大员、包括前任首辅大人在内,自以为必能警示奸顽,震动朝野。谁知自己文采斐然的奏章被皇上轻蔑地扔在地上,不屑一顾。如果不是首辅大人故作姿态市恩,为自己说情,只怕要被处以流放之刑。皇上在罚了他一年的俸禄后命他去相府跪谢。他记得奉旨前去时,首辅大人揶揄的笑容,还有在座宾客们促狭刻薄的嘲讽。他记得去白云诗社,起社的几名诗坛领袖和才子俊彦们竞相去讨好那时还仅是个稚龄少年的芸少爷,而自己则捏皱了诗笺落寞地躲在角落。初为御史的那两年他几乎得罪了包括岳父在内的整个朝廷整个世界。他记得那两年无论到哪里,自己看到的,都是别人高高抬起的一对对气焰嚣张的鼻孔。
此刻,当芸少爷正努着卑微的笑容向耿思明求助,而他终于有了这么一个机会,可以向曾经不可一世的芸少爷展示自己不屑的鼻孔的时候,他并没有这么做,只是温颜一笑。
“不是我不肯帮忙。”耿思明的诚恳中有些掩饰不住的不耐烦,他皱眉看着芸官说“我性子孤僻,素来为我岳父所不喜;而且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谏官,他高居吏部侍郎,本也看不起我这个没出息的女婿。自从拙荆高氏,”他顿了一下又道“病故之后,这八年来我几乎没有怎么上过岳家的门,实在不能在岳父面前为你说项。”他说着,和颜悦色地把芸官摆在面前的三百两银子推了回去。
“老实说,我是看在令尊大人的面子上。他不是坏人。我很清楚,晚塘先生一案,颇有冤情。皇上这事,办得性急了些。”耿思明看着脸孔涨得通红的芸官,淡淡解释“如果说换了别人,我见都不会见。带了银子来的,只怕会被我当面啐他一脸。咱们是同乡,你又是燕客介绍的。但我实在爱莫能助,芸少爷还是请回吧。”
从何府借钱出来,吴戈站在何府大门口的石狮子前,叹了口气,料峭的晚风却让他挺直了身子。余一过拍拍他的肩,道:“用不着这样要面子吧,不就是求女人帮了个忙嘛,搞得如丧考妣的。要不,咱们喝一杯去?”吴戈苦笑一下。余一过也是山阳县的老乡,还是严紫嫣的远房表兄,在米行里做个工头,对吴戈也一直另眼相看,颇为照顾。自从十个月前回到京城,找到了荻小姐和芸官开始,自己就一口酒也没沾过了。吴戈这段时间,心情压抑到了顶点。
他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孤儿骨骨,后来又与十余年前的故人荻小姐姊弟重逢。三年前他决定去游历一番,便把骨骨托付给荻小姐。回到京城才知道知道荻芸姊弟已然穷困潦倒。当他把荻小姐、芸官夫妇、骨骨,还有芸官的一双儿女从城东那个破旧不堪、漏风漏雨的老宅里接出来时,确实来不及做更周详的考虑。
他托淮扬会馆的朋友在西城的塔砖胡同找了三间屋,把他们安置住下;虽然是与许多杂人共住一个院子,毕竟好过城东那旧宅子太多。他把自己的积蓄全部交给了荻小姐,一个人同时兼了几份工,马夫、车夫、保镖,在草桥、甚至天香楼卖艺演杂耍。相府的家人仆佣和丫环们早遣散光了,荻小姐换上了荆钗布裙,天天亲自下厨,揽了许多女红针黹的活计,甚至抛头露面帮人浆洗衣被。而芸官,确实没有什么谋生的路子,偶尔写些字画,并卖不了几个钱。
许是吴戈一个人惯了,实在难以适应同一屋檐下一大家子的生活。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芸官的妻子刘氏,吴戈尽了很大努力,仍无法与她相处沟通。她总是这么同芸官以及邻舍嘟囔着:“咱们再落泊,姐姐也是相府小姐;姓吴的再有恩,也只是个下人,说好听点,一个‘义仆’。这姓吴的癞蛤蟆”
听说她这些时日来,三天两头托些三姑六婆为吴戈张罗,先是磨豆腐的金寡妇,后来是关大叔的哑巴闺女,最近又在说隔壁胡同卖羊杂汤的麻脸陶二妹,这些吴戈都忍了。吴戈知道,自己在她眼里只是个老光棍,越早打发越早安心。
父丧三年,丁忧守孝之期将将已满,芸官早有打算重新在京城广交声气,以图宦途有所转机。有了赢来的五百两银子,芸官本来底气渐足,耿思明的一番话又将他打回了沮丧的谷底:之前卓燕客的乐观,给了他太高的期望。
“耿大人,家姊的夫家郑府,与高侍郎府上也是姻亲。小人的姊夫郑子遒公子,说来还是高夫人的表弟呢。”
“拙荆在世之时,也常常向我提到令姊。郑公子英年早逝,令姊守节十余年,斯诚可敬——令尊大人主政之时,我亦曾在府上有幸拜见过令姊;反而彼时芸少爷您在京城交游甚广,咱们当年虽曾多次见面,竟然一直无缘结识。”耿思明说到最后一句,芸少爷的脸涨得更红了。
“眼下我们姐弟,都是仗一位江湖上朋友的荫护,才得以在京城立足。说来这个朋友,却也是耿大人少年时的至交,他叫吴戈。耿大人还记得他么?”芸官如此说道。搬出吴戈来,是卓燕客特别交代过的:“吴戈、耿昭、项裴、在下,我们四个人十六七岁时便是最好的朋友。而当年又以吴戈与耿昭交情最好。耿思明为人狷介孤傲,却很念旧。若说是吴戈的故人,他不会不帮忙。”
其实,耿思明早已从卓燕客那儿听说了吴戈的下落和他义助芸官姊弟的事迹。耿思明在京城的朋友相当有限,卓燕客是一个,但他们官商殊途,平日也很少见面。其他的,大抵是些诗友同僚。耿思明的孤傲是出了名的,看得起的人实在不多。不过,吴戈是例外。
吴戈揉着太阳穴,他记起来两个人喝了很多酒,余一过去出恭,不知怎么跟人吵了起来,然后动了手。他把一脸血的余一过从人群中救出,拉到身后。然后自己动手了么?他拼命摇摇头,没有半点头绪。
他披了衣走出门。天只是初亮。在四合院的天井里,七八名紫衣人整齐恭敬地站立着。一名高大的锦衣汉子,背着手望着渐亮的天色。
卓燕客听到门响,转过头来,对吴戈说:“昨晚,在逍遥酒楼,你喝醉了。还打伤了我五个徒弟。”
对于吴戈来说,此刻最不愿碰到的就是山阳县的熟人。尤其是卓燕客,这个年少时的朋友,当年他和耿昭是吴戈最好的朋友。少年时的友情就是一辈子的友情,但落泊之时,最怕遇见的也是故交。
思明是耿昭的字。贫穷的父母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耿思明自认为是个天才、读书种子,至少他从乡试起成绩就相当不坏,科第之途并不算坎坷。只是艰辛苦读换来功名之后,耿思明却发现,在修齐治平的圣贤书之中,并没有一个理想世界等着自己。当他的心中一片光明之时,他的人生一片黑暗;而现在,所有人眼里,他的人生已是一片光明,然而,他的内心却是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