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诚实来说,我会变成这样你该负起责任吧?”
呃点头。
“好消息是,我还记得大部分的生活技能,知道电脑怎么操作、饭要怎么煮;比较不好的消息是,我不记得名字也不记得我家门牌,当然,更别说是谁的电话号码或者公司名称。”
啊啊,都是我的错。
明星就很注重隐私啊。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刚刚猜测他可能是某个演员或者歌手,现在就觉得他越看越像。不然脸长这么好看干么、眼睛这么桃花干么?还有那双腿,那么长。
想起刚刚把他扶上楼的辛苦,程可凉不悦的想,这男人说不定有一百八0。
一般人那时候不是准备上班就是准备上课,他还在社区骑脚踏车,可见工作时间跟一般人不太一样不想不像,越想越像。三分钟后,她已经觉得没错了,一定是她想的那样。
捡到普通人已经很麻烦了,捡到一个明星
程可凉心里嗷的一声。也是——他们这个小区由于保全周严,听说住了不少政商名流,还有好几个明星艺人呢。
这样说来,这人会不会是明星啊?
脸长得不错、身材也好,那件休闲外套上面的标志好眼熟,振翅中的白鸽啊,那不是他们小老板的最爱吗?
小老板的女友学的是服装设计,现在在时尚杂志担任编辑,两人在一起之后,原本只会买昂贵衣服而全无品味的小老板突然开始会穿搭了,而且总不忘跟他们炫耀一下——“这是我女朋友帮我搭配的喔”、“我女朋友说这件衣服是手工限量,不是想买就买得到的。”
拜小老板的另类深情所赐,他们这一班上大夜的人莫名其妙对时尚服饰都有了了解,知道lv原来也有出男装,振翅小白鸽是运动服饰界的法拉利。
“我想,我们可能还是去一趟警察局比较好欸,不然你的家人会很担心。”她有一个组队打怪的队友是演艺园的人,那个人说,艺人放一次鸽子,至少会丢掉二十次的工作机会,要是害他没饭吃就更惨了。
而且虽然他说不记得名字,但好像也不是什么都不记得,总之,赶紧让他跟家人以及工作接上轨才是最重要的。
面对她的第二个提议,男人微微一笑“我不太方便去警察局。”
“那”那是要怎么办?
“你刚说你叫程可凉?”点头。
再仔细一看,他的裤子跟袜子上都有小白鸽。
她一个月的薪水都买不起一件小白鸽
原来她捡到的不是好野人,而是超级好野人。
这么年轻就穿得起这样高价的衣服,要不是明星,要不就是富二代,简单公式是——如果是富二代的话未免也长得太帅了,家里有钱还长得这么好,这种机率太低,也太令人气惯了,所以她倾向是明星。
而且他刚刚说了,他很注重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