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宁不在
在他身上我植了一缕梅香,任何女子近了他身我都能察觉。
月圆的冷夜,我会吞吐我的媚珠,汲取人间芳华,只是这人世的阴霾让我的娇媚蒙尘。
先天不足,只好后天来补。
尘世间愈发浊气逼人,人气,毒气,翻天。
那是一个小小的山城,绿柳成堆,风儿如烟。
王子服是远近闻名的商界才俊。
当然他已经不叫王子服了,但是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生生世世,他都是我的王子服。
那是什么城市我不管,他做什么我也不管。
我叫婴宁,我是人狐混血儿。
据说,狐幻化为人形,阳寿不过三十载。
可是我拥有人的体态,却可以不老,也不死。
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我是混血儿的缘故吧!
长生不老,这是人类亘古的梦寐。
假如没有王子服,任他世外烂柯,人间风雨琳琅又琳琅,又与我何干?
我只管——爱他。
他宝马香车,身畔美女如云。
这些,我都不怕。
我的笃定里有三生三世为后盾。
于我,却全无用处。
尘世不是我如此的人狐耽溺得起的。
我宁愿在第一世里与王子服一起老死,然后永不到人世碾转。
从清代,民国一直到今天,我一路迤逦而来,也该有几百年了吧?唉,谁耐烦数着日子过呢?我只记得在这人世我已陪夫君走过了三生三世。
如今已是恍惚的第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