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换条件
五星、五星、五星厚,她要留口水了。
才华不能受胁迫,但就是有人优秀到无法掩盖其光芒啊,五斗米不能折腰,五斗半就、就勉强一下脊椎骨也无妨。
她拒绝的利落简洁,就像在拒绝隔壁家的小狈在他们家花盆前大小便。
“那你,想不想出去玩?下次休沐,爷带你出京。”
眼睛瞬地一亮,她要、她要
可是,真的要这样一路剽窃下去吗?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她就取代李清照,成为古代最有才华的女人?会不会哪天,她亲生爹娘突然发现,古文观止里的作者姓名全改了,改成他们死不瞑目的女儿?
撇开脸,她说得极有志气。
哈!标准那么高啊,想当年,别说毛笔,她连拿原子笔的次数都有限。谁不晓得新世代年轻人习惯用键盘写文章,能把文字全写对,已经能够充分表现她伟大的文学造诣。
他走到她身后,拿起她的杰作,一看上眼,老半天都不舍得把图放下。
阿观瞄他,就一张八开大小纸,需要看这么久吗?又不是看清明上河图。
见他不语,阿观张扬起笑颜问:“吓到了吧,爷是不是觉得妾身的字一日千里,进步神速?”
他微微一哂,诚实冋道:“字普通、图画意境不坏,但最好的是这首诗,你写得相当好。”
“尊严为上,才华是不能受胁迫的。”
“如果再加上万客楼的席面呢。”
眼睛更亮了,万客楼,她已经听过不下百次,每次晓初、晓阳在形容万客楼的情景,就会让她联想起五星级大饭店。
他们家爸妈很省、很枢、很吝啬,可在他们兄妹合力背完唐诗三百首时,居然大发善心,带四个毛头上五星级饭店。
那里的装潢像天堂,那里的食物让她连舌头都想吞掉,那里连服务人员每个都漂亮得像神仙
噗!吐血,他的夸奖让她的脸像霜打茄子似地萎了下来。
字,是她花了好一番心思练过的;图,是她累积十几年的真功力;而诗是盗版、是剽窃,是强暴陶渊明抢来的。居然她的真实能力在他眼里只是soso,而最好的部分恶寒飘过,她听到他的真心夸奖了,他夸奖:你很不错,是个优秀不凡、旷世伟大的小偷。
她别开脸、不爽与之对话。
他笑着,说:“再写一首诗给爷?”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