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养生会所方案及章程
(本章程是根据寺院方丈的要求所写)
第三十一条 在本寺院建立养生会所。会所领导发挥核心作用。会所领导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会所的路线、方针、策略;讨论和决定本会所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会所外的居士和群众,完成寺院和会所交给的任务;指导会员和下属部门的组织工作。
第三十二条 会所委员会的成员,由寺院方丈决定。会所设经理,必要时还可以设副经理。
第三十三条 对下属部门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可以建立主管,主管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方丈与经理另行规定。
第七章会所logo
会所logo是寺院养生会所的象征和标志。会所的各个部门组织和每一个会员都要维护会所logo的尊严。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会所的规定退离。
第五章会所的纪律
第二十六条 会所的纪律是会所的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会所的团结统一、完成会所的任务的保证。会所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会所的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会所的纪律的约束。
第二十七条 会所组织对违犯会所的纪律的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纪律和章程的会员必须开除会籍。
(下面两个logo出自公司两位设计师的设想)
(两个logo,一个先设计了个图,一个是初步文字设想,希会所高人们定夺)
第三十四条第一个设想:会所logo为佛祖手与莲花组成的图案。
第二个设想:一个印章中有寺院字样,印章古朴典雅,与寺院的幽静安逸相呼应。
红色的印底和白色的字体,让人联想到古代文人墨客的闲情雅致,因此代表了寺院养生会所是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品味的地方,这里可以让人心情愉悦,心灵放忪,心神得到升华的好地方。
第二十八条 会所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会所内职务、留会所察看、开除会籍。
第二十九条 会所组织对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会所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三十条 会所组织如果在维护会所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会所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会所组织,经上级会所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正式宣布执行。
第六章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