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
每天,商场里,美容院中,镜子面前,都有我旋转的影子。我知道自己绝不是难看的女人,但我还是想打扮得精致一些,更精致一些。因为,我现在遇到了他,周伯通。我全身的从容,已然粉崩;所有的雄心壮志,就是要做他的女人,做他的“瑛姑”
我如此期待着夜晚的降临!我已经习惯,当这个城市被路灯点亮的时候,被各种色彩编织成梦境的时候,他靠着他的黑色宝马,微笑着等待在我的楼下。有时,还会有玫瑰突然出现,犹如粉红色的手枪,将我包裹幸福的外壳击得粉碎,幸福哗啦啦地流淌了下来,一地,一地。
车中,很低很低的音乐中,时明时暗的光线下,他的每个动作,每个眼神,每句话,都那样优雅,一切都是我的正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瞬间,胜似百年。
四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无需任何言语,只一次紧紧的握手。这个男人,就已经走进我的骨髓深处。那样无可阻挡。那样深。
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周伯通,与金庸笔下的老顽童一个名字。
艾莉的事情,老掉了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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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了牙。在人们耳边,这个城市,或更多的城市,都经常上演。结局里受伤的那个,总坐在对方的“对不起”中,坐在孤独的荒原上,把创伤,把自己,交给时间慢慢处理。可怜的艾莉,就是这样骤然苍老!仅仅26岁的女子,如花似玉,不经意间白发现,皱纹早生。
我深信自己不是艾莉。我怎么可能是艾莉呢?此英雄也非彼英雄。一样的英雄救美,不一样的人,肯定是不一样的结果。命书里写的,同一个时辰生的人,仅仅因为上下半时的差别,一个是地主,一个是乞丐,命就迥异。
我只是想,我还会再遇见他吗,在一个我最美丽的时刻?我端起酒杯,红色的酒精,一杯杯倒进我的嘴,我的胃,我的刻骨的痛。是什么曲子,无预警地,轻柔袭来,似天籁,似流水,地老天荒般,渗透身心。凌乱的座椅,七零八落的空酒瓶,我的眼中,有液体缓缓滑落。
他抚摸着我的长发,说不出的温柔。他俯下头来,在我耳边低低地说:“紫依,你的名字很好听,你的头发很好看,你的气味很好闻,你这个人,很好。”
我的心,一点点,一点点沉下去。
他又说:“紫依,你永远在我心里最美丽,我爱你。”他说话的气息呵得我的耳朵好痒,痒得我心飞快地升上去,升上去。我咯咯笑起来。我亲他。这个男人,我等待多年。
究竟这座城市有多少间酒吧,在每个暗夜闪烁出温情妖冶的迷离光环?时而是jazz,时而是rock,时而是葫芦丝,时而是民谣。不过我都不管它。只要身边坐着的是,这个男人,这个爱怜地用目光拥抱,用身体覆盖,用一种沧桑迷醉,我的男人,哪怕一千年,甚至一万年,我都会带着一颗瞬间沉堕的心,地老天荒地浸在这里,期待一场绚烂的花火。即便是颓废与绝望的。即使虚幻。
没什么,当爱来临,越放纵越快乐。
“小安,我很久没醉了。今夜,我要一醉方休。”我推开小安的手,将酒瓶抢在手中。酒中的世界,尘世忘却,可能还有他。
真的还有他!他仍然是那套白色休闲服,仍然那样微笑,那样注视着我。天哪,他怎么可以这么cool!
“您好,又见到您了!”他的手伸出来了,与我想象的一样,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白皙,大而匀称。
啊,原来不是醉,真的是他,是他!我握着他的手,他的体温,真切地传自指尖,幸福得我要窒息。
音乐消失了,世界消失了。只有他,在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