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喜欢一个人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吗?为什么会被嫌弃恶心?
那时,他被她的态度彻底刺疼了,幽深的眸底逐渐染上一片绝望的黑暗,却无人听觉。他脸上血色褪尽,双唇嗫嚅半天,就是讲不出半句话辩驳。之后班上同学的态度更是残忍可怕,即便没有肉体上的实质残害,那感觉依旧如同芒刺在背,扎得他浑身疼痛,血流不止。
徐澐开是被遗弃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自有记忆以来,父亲每天就是酗酒,偶尔出门也是去赌,不管孩子饿不饿。若不是婶婶好心照料着,估计他更小的时候就会成为社会版面的头条,狠心父饿死稚儿之类的,久而久之便被人遗忘在边缘,化成灰烬。
婶婶能帮忙的也有限,没让他饿死已经非常值得感激,徐澐开从小没吃过一顿饱饭,领悟到当一个人饿极了,真的是什么都能吃。发了点霉的面包算什么?他吃过整个都发霉的,最后急性食物中毒,被前来探望的婶婶发现,送到医院,这才保住一条小命。
“我才不要!”一股恼火伴随班里人不怀好意的目光涌现,这个人全身上下没一点让她看得上眼的东西,居然还不要脸地喜欢上她?凭什么!
尤其想到考试成绩他次次都赢她,长久累积的不快便彻底爆发。“你这个人真是恶心!”她才不想被这种人喜欢呢!
曹菁雯骂完了,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眼眶通红,班上那些以她为尊的人围绕在她身边窃窃私语真,不怀好意的眸光不时瞥向他这儿。
从此,徐澐开在学校的生活,陷入了一片天昏地暗之中。
青春期的孩子是一种盲目的生物,看不清未来,分不明现在。他们放大自己,制造许多假想敌:同侪、老师、父母只要能反抗他们、斗争他们,便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尤其和身边的人联合起来,排挤某个人,就会产生一种被团体接纳的安心及满足。
之后,他被送往乡下,和爷爷奶奶以及堂妹徐洺芃住在一块儿。他终于能像一般小孩,上学读书,无忧无虑。那段岁月,堪称是他人生里最快活明亮的一段日子。
而他那不负责任的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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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父亲,至此从没再出现过。
合该是青春无敌的年岁,谁能晓得他们心里的恶意一旦发作出来,竟能如此惊人。
当时的社会还没有霸凌这个词,以曹菁雯的事件为引信,他们对徐澐开的排挤嘲笑变得光明正大,不管他做什么,背后总有好几双眼睛盯着,像把他当作某种珍稀动物,分析研究,语调极尽嘲讽。“看,他又在吃过期面包了,真恶”
徐澐开不懂自己做错了什么。
被曹菁雯问的时候,他只是想,什么是喜欢呢?那种看见一个人就想一看再看,很想与她有所联系却又胆怯不敢,偶尔被她瞧了一眼、和她说了句话就很开心舒服,这算是喜欢吗?
他顺应自己的心做出回答,不料结果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