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如果当初那个真正的鸾镜没有救他,如果他没有愚蠢地答应了对方临终的托付,他就不会冒名顶替来到凤朝,不会见到九歌,不会爱上她,不会费尽心血,拚掉性命也要帮她,不会这样残忍地,无情地,再被杀死一次。
“千般错,万般恨,盼能一见,此见即永诀”
云初浓的话,原来已经注解了他和九歌的结局。
一见,即永诀。
两匹马,两个人,走向凤朝皇城的城门,马背上的人,一黑一白,甚是惹眼。
她没有下令杀他,可这句话却比将他千刀万剐还要来得让他痛苦千万倍。
斩断了所有情爱,掏空了所有眼泪,他和她都只剩下伤痕累累,心如死灰。
不知过了多久,鸾镜再度张开眼时,屋内空空荡荡的,九歌和云初浓都已离去。他伺楼着身子,弯下腰,半跪在地上,摸索了好一阵才摸到那枚吊
坠。
吊坠虽然是石子磨成的,但在重击之下,依然被摔碎了一角,原本圆润的石头有了锐角,冷不防地将他毫无提防的手指割破。
快到城门前的时候,黑衣人偏头说:“不再做凤朝人就真让你这么难过、这么失魂落魄?无名,打起精神来,回到大氏,你要做的人物可不下于这个什么狗屁王爷。”
白发人是鸾镜,或许,他现在已不能被叫做鸾镜了。
脱下那身跟随了他数年的银色王服,摘掉束发的紫金冠,离开他住了一年多的清心苑,他,应该被叫做无名
无名,一个连在大氏国都没有名字的人,一个在敌国将领口中被叫做“影子将军”的人。
但他不想抛弃这个名字,那代表一个最美好一一就算现今是如何的痛,也削减不了的美好。
鲜血,滴到这白王般纯洁的石头上,一滴、两滴
红色的鲜血滑过石头,滴到地上,他傻傻发楞地看着石头,想着,浸不透呐他的血,这样努力地浸染着它,为什么浸不透它的内心?
血和石,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只有傻子才会以为它们能融合在一起吧?
傻子,一个早死了一次的傻子死了一次的人,怎么会妄想再活一次?
无论他是谁,他的心早就该随着身体一起埋葬在那处悬崖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