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叶倚心面无血色的呆站在暗黑的客厅中,感觉心痛。
她要的不是他的感恩,不是。
她摇着头向后退,一步,两步,停住,然后泪眼模糊的最后一次再看半掩房门的书房一眼之后,安静地转身离开。
这里已不是她的家了,再也不是。
牧少骅,再见了。
在她高三快要毕业那一年的某个晚上,她因为妈妈又跑来跟她借钱而心情烦躁,那时候的她还没那么认命,甚至有点叛逆,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然后在附近公园撞见了一个群殴事件。
多人打一人的结果,不用多说,那个被打的家伙几乎去了半条命,身上还有刀伤,血流不止。
基于人道精神,她不仅替他叫了救护车,还把帐户里仅有的两万块领出来,一并送给他。
反正与其被妈妈拿去不知道什么地方浪费掉,不如用来救人。她当时是带着叛逆的心态这么想的,但过几天恢复理智之后就后悔莫及了,可惜覆水难收。
这几年来,她其实还是经常想起这件事,但想的却不是那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家伙,而是她的两万块。
四个月后
山很绿,天空很蓝,清新的空气中透着一种慵懒的气息,让人们生活的节奏都慢了下来,这就是花莲。
叶倚心都到这里待了四个月了,却依然有点不习惯大家做事慢半拍的闲散态度。
不过倒是发现了,这里真的很适合有些懒散又爱交朋友,喜欢用夸大方式和人说话、聊天的妈妈和叔叔。
这里是花莲“梦想休息”民宿,是妈妈和叔叔躲债跑到花莲来之后所遇到的贵人所开的民宿,两个人就这么好运的在这里落脚兼工作的待了下来。
那个家伙就是牧少骅吗?
她完全不记得他的长相,不仅因为当时是晚上,更因为那时他被打得鼻青脸肿,连眼睛在哪儿都快看不出来了,又怎看得出他的模样?
他一直都在找她吗?为报救命之恩,然后以身相许?
所以不管她长得像路人甲还是路人乙,姓丁还是姓叶,叫绮玉还是倚心,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差别,因为他的目的就只是找到当年的救命恩人,然后以身相许,就这么简单。
无关长相,无关姓名,无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