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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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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她忍了、做了这一切之后,眼前的男人却说他一点都不希罕,要她如何自处?

罗澜只觉得有点累。

“出去。”

“啊?”

他是真心的。

罗澜像是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个孩子,觉得玩具不合心意了,干脆地甩手不要,不管那个玩具有多少价值,也不管旁人多么地为他珍惜。

她看着他,这个小了她六岁,性子里根深柢固带着幼稚与任性的男人,忽然有种深深的无奈及疲惫涌上。她这是在干什么呢?

范莳昀说:“恋爱不是这么谈的。”

一开始她并不理解,但慢慢地,她懂了。

“什么意思?”

他满意地看见罗澜的表情变了,带着不解及些许的惶然,尽管后者成分浅淡,不易看出。

他恨罗澜的过分冷静,那种理所当然的口吻,不在乎他与其他女人的照片被摆在一块儿,然后绘声绘影地描述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的“奸情”倘若今天立场转换,换做是她必须跟另一个男人如此,即便理由再正当,雷伊凡依旧不信自己能有这么宽大的肚量。

扁是偶尔听见她与“glamour”老板之间的“传闻”就足以使他嫉妒得想朝天下人大喊:“不!她是我的女人!”遑论如此?

所以他不懂,罗澜为何能做到这种程度?

身分的限制使她不能想见他就见他,无法想约会就约会,在外不能牵手接吻,走在一块都要东躲西藏,不能往返对方的住处,不能一起去超市购物,拿着稀奇古怪的商品相互指着哈哈大笑。什么都不能,雷伊凡对于他们的交往模式有所不满,她又何尝没有?

可她忍下来了。

一如小时候看着姊姊抱着自己一直想要的玩偶,她远远看着,内心好想要,却从来不曾表现出来,只是偷偷地偶尔抚摸一下玩偶,在姊姊扔弃一边的时候捡回来悉心清理,纵使后来喜欢上范莳昀,也是默默忍着,为他打理一切。

只要,能在自己的身边就好。

她的忍耐,是因为太重视一个人,希望那个人可以留在自己身边,即便不属于她,只要知道对方的成就来自于自己的牺牲,她便满足。她习惯一步一步,稳扎稳打,过于剧烈的脚步她跟不上,所以只想守住眼前的一切,甚至以为这个人也是愿意的。

“我之前一直在想,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我们不用这样遮遮掩掩?我想,现在刚好是个机会,反正都被知道了,就公开了如何?我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你,吻得你浑身发软,除了我以外再想不起别的事,至于那些人要怎么讲就随他们讲,我无所谓。”

既然已经无法避免,就干脆面对——这是他的想法。

但罗澜不同。

“你疯了?”她不敢相信自己听见的,尽管西方社会对于丑闻的包容力远比东方来得大,但丑闻就是丑闻。“你以为你现在很厉害?有多不可取代?你信不信有多少厂商只要一句话,就可以把你撤换下来?”

“换下来就换下来,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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