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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都市言情 >世族有名~家宝拐夫 > 第四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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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茶。”

听得自家公子大吼,站在亭子外的小冬连忙进来伺候。初雪往嘴巴塞了口玫瑰糕,嚼嚼嚼,假装没听到。

“羡慕?”

她别扭了一下,承认了。

她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以前对男女之事还不太懂,可是近一两年,她有时候也会小小的幻想一下自己穿上丝裙小袄,头插发钗的模样,穿绣鞋,抹胭脂,当一下千金小姐

“呐,你不觉得,姑娘家还是要有姑娘家的样子比较好吗?银荷整个人都是香的。”

“从不觉得。”

杜秋满见这三公子看着自己女儿,颇为得意说:“银荷从小习琴,怕手指弄粗了,总是戴着指套,练起来分外辛苦。”

讲完不由分说地拉过银荷,让初雪瞧瞧女儿的手。

纤纤十指,白嫩得像青葱似的,初雪脱口而出“真漂亮。”

“是吧。”杜秋满颇得意“这姑娘家,绝对不能做粗重的事情,免得将来夫家不喜欢,我连字都不敢让她多写,怕笔拿久了,手会长出茧子。”

初雪想起自己的手,一样是姑娘家,跟银荷却是天壤之别。

“你早上明明就看了银荷好几眼。”

册云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那你早上又看着我做什么?”

初雪被他问得语塞,又不想承认自己早上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看银荷多少眼,所以才一直数。

她太了解册云,这种事情讲出来只会让他觉得好笑。

银荷让他觉得难得有优雅,自己却只能让他发笑,她才不要让他知道呢。

五岁起她就制笔做墨,每天一时辰,六岁开始习字,五张大字两张小字,手心粗,手指上也有笔茧,骑马打猎握缰拿弓,更把手磨得跟男孩子似的。

看着银荷白白嫩嫩的手掌,初雪第一次有种羡慕的感觉。

原来,那就是姑娘家的手

晚饭过后,她跟册云在花园品茗赏月,讲起这件事情,因为她太认真了,倒是换来他一顿好笑“手是拿来做事的,为了保持漂亮而什么都不做,岂不是浪费。”

“女孩子家的手,那样真的很漂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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