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玄幻奇幻 >庄子 > 养生主

养生主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灯光夜夜照明,

从荒古,

照到今。

宋国有个智士,复姓公文,名轩,有事去见一位现任右师之职的长官。晤面时,公文轩吃一惊,因为这位长官腿有两条而脚仅有一只,显然受过砍一脚的刑罚。公文轩心有疑,暗想:“他从前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是独脚?天生的呢?还是犯了法,人为的呢?”想问对方,不便启齿。事毕告退,公文轩出门来,自言自语:“天生的哟,不是人为的哟。老天爷生他,就是要他独脚呢。一个人应该有怎样的形象,都是命中注定的呀,哪里由得人呢。所以应该说,他是天生的,不是人为的。”

密林外,小溪旁,野鸡走个不停。十步才得一啄,百步又须一饮,够劳累的。想不到误踩了翻车网,被人捉去,卖到城里,关在养禽园。此后,饮食充分供应,不必一天到晚的走,养得野鸡精神旺盛,动辄打架。终归觉得无聊透顶,常常怀念密林小溪,乡愁难遣。觅食虽然劳累,回想起来,多么有趣,因为那是天生的哟,不是人为的哟。

老聃,亦即老子,后人尊称李老君的,是大圣人。死时,他的众多学生严守导师遗教,不吊唁,不号哭,只行观化之礼。秦国来的一位隐佚之士,姓名不详,自称秦佚,也是本教派的道友,公然违背遗教,沿用世俗礼仪,既吊且号,还号三遍,也不立正观化,掉头便走,太出格了。

学生们追上去责问秦佚:“难道不是我们老师的道友吗?”

秦佚说:“是道友。”

学生们问:“那么这样吊丧,行吗?”

秦佚说:“行。我先以为那些吊客都是本教派的,所以陪同他们哭吊,从众罢了。现在我才明白错了。刚才我哭吊时,看见有老大爷哭丧如哭自己的儿,有小伙子哭丧如哭自己的妈。他们聚会在遗体旁,一定有不必吊唁而吊唁的,不必号哭而号哭的。这些人的违反自然,滥用情感,忘了本分,古人称之为违反自然的活找罪受。你们老师,他来,是服从时代的需要;他去,是顺从自然的规律,对时代,对自然,心安理得的人,对生命的欢乐,对死亡的悲哀,不会悬挂心头。生死不再悬挂心头绳结就解开了,古人称之为自然的悬解。”

燧人氏的第一盏灯,

灯油早被灯芯燃尽,

可是灯火传遍九州,

小说APP安卓版, 点击下载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