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1906年:两种"预备立宪”
再如,伊藤博文说,对外宣战、讲和与签订条约,须"由君主命臣僚集 议,议定请君主裁可施行",也就是决策权在议会,君主有批准权(一般是仪 式性的)。到了载泽的密折里,"臣僚集议”的部分没有了,只剩下“宣战、 讲和、缔约由君主"(如此便与庚子年一切决于慈禧没有区别)。这种偏差, 也是源于载泽理解上的一厢情愿。
法律当裁可公布之后,全国人民相率遵守,无一人不受治于法律之下。法律之 效力及于全国,全国皆同一法律。贵国十八行省,往往各定章程,自为风气, 久之成为定例,彼此互为歧异。故立宪国之法律,必全国统一者也。
一日,宪法改正发议由君主。
载泽:君主立宪国,任命官吏之权如何?
很容易看出,载泽密折中的这些“由君主”,都可以在他与伊藤博文的问 答中找到对应内容。
伊藤博文:此时君主可发紧急敕令以代法律,于次期开议会时,提交议 院,使之承认,见宪法第八条。
需要注意的是:一、如果载泽没有刻意删减自己与伊藤博文的对话,那 么,在整个对话中,他所关心的其实只有一件事:君主立宪后皇帝的权力会发 生怎样的改变?据载泽日记,他没有问过任何一个与"民权”相关的话题,全 然不关心君主立宪后民众将获得哪些权力。二、立场导致偏见。载泽如此关心 立宪后君权的变化情况,很可能会影响到他对伊藤博文回答的理解。
一日,战时及国家事变非常施行由君主。
伊藤博文:宪法第十四条,凡宣战、讲和、定约,由君主命臣僚集议,议 定请君主裁可施行。
一日,贵族院组织由君主。
载泽:如遇国际交涉,君主有无宣战、讲和、定结条约之权?
一日,议会延期由君主。
载泽:如遇紧急事故,当议会停闭时,君主若何施行?
比如,伊藤博文在回答立宪国与专制国的区别时,曾提到立宪国法律的制 定、修改与废止,"必经议会之议决”,然后再"呈君主裁可,然后公布"。 显然,这里说的议会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君主只负责签署公布这 项法令。到了载泽的密折里,议会的这种决定权便只字不提,只剩下了 "裁可法 律、公布法律、执行法律由君主"。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因为载泽没有意识到 议会的决定权和君主的批准权是两回事。9他只是在一厢情愿地按照自身立场的 需要来理解伊藤博文的回答I
伊藤博文:宪法第七条,凡议会之开会、闭会、停会及下议院之解散,必 皆候君主之敕令而行。若议员随意集会,不得谓之正式国会C
这样说并非基于猜测。因为载泽日记中还有这样一段文字:“议会之权限 有实质、形式之分。实质上之权限,一日参与立法,一日预算。盖参与立法与 立法有别。立法者,君主之大权,议会惟议定法案,请君主之裁可而已。"1。他 非常明确地误以为“立法权"属于皇帝,议会只有"参与立法"的权力。
载泽:君主立宪国之议会,君主有开会、闭会、停会之特权否?
伊藤博文:宪法第十一条,凡编制海陆军及酌定军额,皆君主大权内之 事。失此权力,即成共和之国。
一日,议会临时召集由君主。
载泽:君主立宪,有统帅权否?
一日,财政上必要紧急处分由君主。
伊藤博文:宪法第十条,一国官制,有文武之分,中央地方之别。而任命 大权,必归之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