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1880年:终于允许建设电报线路
之物……<sup>22</sup>
既不懂得利用"领海主权",又不愿意洋人将电报线设在中国,总理衙门 绞尽脑汁,出台了两项政策:一是因盗匪出没难以禁绝,洋人又必欲在海中暗 设电报线,清廷提前声明,对这些海中电线不负任何保护责任;二是“线端仍 不得上岸”,也就是说不允许电报线出海进入陆地,即便是通商口岸也不行, 只允许设在水面船只之中。I6
李拿曾纪泽自俄国传回的信息情报举例,显然是在含蓄提醒清廷,崇厚与 俄国的谈判之所以丧权辱国,与中国没有电报系统导致信息传递不畅有直接关 系。据此,李提出请求,希望朝廷允许自天津沿着运河南下,一路架设电报线 直到上海一一其实,李鸿章之前已在自己的辖区内“擅自”架设起了大沽、北 塘炮台至天津的电报线,且运作顺畅。
1870年与威妥玛的交涉是中了圈套,“同治九年之议,本可即作罢论"。<sup>15</sup>
清廷的批复是"即着妥速筹办"。
日军侵台事件中,总理衙门于1874年5月11日正式照会日本外务省,质问其, 为何没有任何商议与知会就擅自兴兵台湾,且声明全台湾皆系中国领土a。但
打破总理衙门对电报的矛盾心态的第二件事情,是日军侵台事件 (1 874 )、琉球事件(1 879 )与崇厚赴俄签订《里瓦几亚条约》事件 (1879),接连让清廷饱尝信息传递不畅之苦。 •
直到同年7月15日,日方才以一种傲慢的语气正式回复清廷,此时距离日军侵台 已过去了四个多月。日方之所以迟迟不做回复,固然是在刻意拖延以便谋求更 好的局势;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清廷没有驻日使领馆,也没有驻日使节,与日 本外务省之间更无电报连接,只能将照会托付给总理衙门雇佣的一名英国人带 去日本。此人本非专使,因事在途中耽搁,导致照会迟至6月4日才送抵日本外 务省。2。
李鸿章觉得,电报在清帝国即将进入“万不能禁”的状态。唯一的应对之 策,是将传统驿站系统改为电报系统,将传统运输系统改为铁路系统。如此才 能与洋人抗衡。李希望丁日昌能深思此事,因为这是今后数十年乃至百年不可 扭转、不可违逆的历史趋势。
1879年的中俄伊犁交涉,清廷同样因信息传递落后而处处被动。当时,电 报从俄国发出要经过海参嬴、长崎才能到达上海2二而上海和北京之间是不通 电报的,使用传统的驿站传递系统,信息在上海与北京之间往返,最快也要十 多天。再加上总理衙门在接到崇厚自俄国发来的消息后,还得去征询远在西北 边疆的左宗棠的意见(同样也没有电报线可用)。如此,就直接导致崇厚无法 将谈判的最新进展告知总理衙门,总理衙门也无法将西北边疆的情报和各国驻 华公使的立场传递给谈判前线,更无法及时阻止崇厚某些自以为是,实际上却 极不妥当的做法。信息交流迟滞一个月以上竟成了谈判中的常态。崇厚自作主 张与俄国达成荒唐的《里瓦几亚条约》,与他在前方缺乏情报支持,两眼一抹 黑,对局势只能靠猜有直接关系。
威妥玛此函,貌似是在表达一种对恭亲王和总理衙门的尊重,实际上却是 在明欺清廷朝野上下无人懂得国际法里的"领海权"。早在1864年,总理衙门 就已出版过丁魅良所译《万国公法》,将其颁发给各省督抚使用,以利对外交 涉。遗憾的是,六年过去了,清廷高层中似乎仍无人对“领海主权"有清晰的 认知。对威妥玛来函,总理衙门的理解是"由海底暗设,与前数年所议者在陆 路明设之说迥不相同,似觉无甚关碍,尚可会商”。这种理解,显然已掉进威 妥玛设置的陷阱。直到1883年,清廷才终于意识到"领海主权"的存在,开始 在交涉中以《万国公法》中的“傍岸十里之海,皆隶中国版图”为依据,指出
作茧自缚
此次所商,系由沿海水底暗设,不过仅有线端一头在通商口岸洋房屋内安 放,与从前所论迥不相同,谅贵亲王自必洞彻此理,抑思线端若非必须上岸, 此事始终可以毋庸置议,惟因沿海洋商盖房居住之地,虽系承租,究系贵国内 地,未经达明贵亲王,不便即准遽行安置。<sup>14</sup>
其实,早在日军侵台事件后,清廷改革派中的一些人物,就已经决心放弃 纠结、拥抱电报这一新事物了。
电线由海至沪,似将盛行,中土若竟改驿递为电信、土车为铁路,庶足相 持。闻此议者,鲜不咋舌。吾谓百数十年后舍是莫由,公其深思之。<sup>18</sup>
1880年9月16日,李鸿章决定“变坏事为好事”,将崇厚在沙俄的失败当成 改革的契机。他趁着满朝舆论均在批判崇厚对俄交涉丧权辱国,上奏请求朝廷 允许在上海与天津之间架设电报线。李在奏折中说,用兵之道以神速为贵,西 洋各国利用电报可跨越数万里海洋来互通军事消息,近年来俄罗斯与日本也都 已建起了自己的电报系统,如今的情况对清帝国越来越不利:
事情实际上已经失控。1872年,李鸿章闻知大北公司的电报线已在上海登 岸后,写信给丁日昌说:
各国以至上海莫不设立电报,瞬息之间可以互相问答。独中国文书尚恃驿 递,虽日行六百里加紧,亦已迟速悬殊。查俄国海线可达上海,旱线可达恰克 图,其消息灵捷极矣。即如曾纪泽由俄国电报到上海只须一日,而由上海至京 城,现系轮船附寄,尚须六七日到京,如遇海道不通,由驿必以十日为期。是上 海至京仅二千数百里,较之俄国至上海数万里,消息反迟十倍。倘堵用兵之际, 彼等外国军信速于中国,利害已判若径庭。且其铁甲等项兵船在海洋日行千余 里,势必声东击西,莫可测度,全赖军报神速,相机调援,是电报实为防务必需
随后,英国大东电报公司与丹麦大北电报公司达成协议,将上海以北的区 域划归大北公司经营,香港以南区域划归大东公司。香港、上海之间作为“中 立区”,由丹麦大北公司铺设海底电报线,利益由两家公司共同瓜分。1871 年,大北公司的海底电报线铺设至上海,无视清廷规定秘密延伸至租界电报 房。之后因电报线遭渔船铁锚损伤,丹麦公使多次与清廷交涉要求保护和赔 偿。这些交涉让总理衙门颇为烦恼。"更严重的是,眼见清廷无力迫使丹麦公司 拆毁其岸上电报设施,其他国家也纷纷前往总理衙门交涉,要求与丹麦公司一 样在岸上布置电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