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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871年:消弭教案的努力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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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往往始于文化冲突和利益冲突。比如,教民与非教民在迎神赛会、演 戏祈福这类民间活动中常持不同立场。当教民抗拒缴纳迎神赛会的份子钱时, 文化冲突就激化成了利益冲突。1861年,法国传教士福安当自拟了一份章程送 给山西巡抚英桂,其中第一条就是“教外之人不许向奉教人摊派唱戏祭献修庙 等钱” %该章程后来成了当时山西民教冲突频发的重要导火索。

威妥玛接到请求之后,深感《传教章程》是个烫手山芋,拖延了数月才向 总理衙门提交意见。威妥玛说,自己之所以迟迟没有回复,一是担心开罪法国 和其他国家;二是章程里的而容有不少难办的地方,恐怕各国不会同意。

站在教会的角度,迎神赛会与教义不合,支持教民拒缴费用似乎是理所当 然的事情。但换一个角度,对晚清的底层乡民来说,迎神赛会集祈福、娱乐、 商贸集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平摊费用是乡民们的 一项常规开支。站在这些底层乡民的立场,拒绝缴费只能被视为对共同体传统 规则的挑衅,因为教民会继续生活在乡民共同体中,他们很容易被指责为逃避 份子钱却仍享受好处,甚至会被视为恶意破坏迎神赛会。1862年直隶柏乡县的 教民与非教民互殴事件,就是这样发生的:"村众以教民路成杭等虽经人教, 亦有田禾,并不随众祈祷,徒沾伊等求雨之惠,出言讥消,路成杭等不服, 致互相争吵揪扭”19—乡民讽刺教民不出钱却占了便宜,于是发生了打架斗 殴。1869年直隶广平府的教堂被毁事件,也是这样发生的:"乡愚无知,讹言 哄传,以为久旱不雨,系教堂十字架之故。本年四月初七日,四乡•人民进城赴 庙求雨,行抵该处,咸以天主教不崇神明,以致上干天和,祈祷无灵,纷纷蚁 聚,瞻望咨嗟” 2。。祈雨活动“没成功”,乡民们找原因,找来找去,找到了抵

以上是总理衙门在1871年为推动《传教章程》而向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求 助的大致背景。

制迎神赛会的教堂头上。

天津教案对晚清政局走向产生的影响,无论广度还是深度,都远超其他事 件。自1842年的北京教案\至1911年的长武教案,教民冲突绵延了整整70年, 可谓与整个晚清相始终;其持续时间之久、产生纠纷之多、酿成血案之深,同 期其他任何外交事件都望尘莫及。教案冲突的结果往往也是双输。天津教案 中,洋人失去了性命与教堂;“知畏官而不知畏夷"的清帝国百姓丢了脑袋; 道德圣人曾国藩失去了清誉;慈禧太后与恭亲王奕诉失去了安全感,一度相当 忧惧“庚申之变”将会重演。

《传教章程》的夭折,是一件极为遗憾的事情。

用"愚味”这样的词,来责备教案中那些相信传教士会挖眼剖心的底层民 众,是很容易的。传教士会挖眼剖心这类谣言,也确实出现在许多民教冲突 当中。但是,这是很浅显的批评,远不足以解决问题(并不是说批评没有必 要)--驱除愚昧必须倚仗正确的思维逻辑与广阔的阅历见识,后两者又必须 倚仗更深层次的改革与更大幅度的开放。这种改革与开放,又取决于清廷内部 权力集团的认知更新与利益博弈,绝非一蹴而就之事。总理衙门自1861年起推 行的每一项改革措施,都相当于利益的重新分配。比如培养技术官僚会挤占政 治官僚的地盘,创设"洋关”会挤占“常关”的蛋糕;编组新军会让八旗绿营 不满。如此种种,都会引来阻力。换言之:愚昧应该改变,但改变愚昧的过程 往往相当漫长;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类似《传教章程》这样制度性的东西来 维系秩序。当然,《传教章程》的内容不能完全由总理衙门说了算,也不能只 体现各国公使的意志。它应该诞生在谈判桌上,应该是一个介于理想原则与现 实权变之间的东西。

旧基层统治秩序开始崩溃

更何况,清末教案远非“愚昧"二字可以完全解释。它实际上是文化冲 突、经济冲突与制度冲突三者交融的产物。担任清廷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 对此有着深切的体察。他曾告诫欧美各国,若想将“福音”顺利传入中国,传 教士们必须努力避免干预中国司法:

教案发生的责任全部推给清廷,还曾应总理衙门的请求赴天津劝阻法国驻华公 使罗淑亚的激进行为,获得了罗淑亚无意引发战争的承诺。在威妥玛看来,教 案爆发最主要的原因是清朝人对洋人的品德和权利缺乏理解,而不是清廷的煽 动(至少与总理衙门无关)。英国外交部也认为,各国政府有必要约束本国传 教士的活动,不能放任那种"认为皈依基督教后,就可解脱中国属民应该遵守 的公民义务”的行为泛滥,那样做只会徒劳地在中国人中引起怀疑和仇视。可 以想见,英国政府的这种立场,会引起法国的不满,也会让那些希望在中国获 取暴利的冒险家们深感失望--这些人一度主张借天津教案的机会“将所有中 国官吏一律斩首,推翻清政府,乃至将全国置于外国保护之下"。<sup>14</sup>

批评乡民们迷信当然是很容易的,这种迷信放在今天也确实该摒弃。但我 们无法苛责19世纪60年代的底层乡民。在当时,这种迷信仍是清帝国底层秩序 的一部分。总理衙门也好,基层官员也罢,包括启蒙学者在内,都不可能在短 期内消灭这种迷信(事实上他们也尚处在迷信之中)。更何况迷信的背后还有 具体的利益冲突。如何通过制度建设,让教民与迎神赛会之间不再发生武力冲 突,才是解决问题的切实路径。

基于这种中立调停立场,威妥玛既敦促清廷在教案中承担责任,也反对将

除了迎神赛会,传教士要求查还教堂和田产,也会与士绅、民众发生严重 的利益冲突。I860年的《北京条约》第六款规定,以前"谋害奉天主教者之 时”被充公没收的天主堂、学堂、坟至、田土、房廊等,应该全部还回来,交 给法国驻华公使,再由法国驻华公使转交给当地的奉教之人2\这项规定只提 到了法国天主教,所以天主教因教堂与田产问题产生的民教冲突最多。这项规 定也没有明确追溯的时间上限,于是很多地方的教民将旧账翻到了雍正乾隆时 代。问题是,自雍正时代至I860年,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世纪,其间,许多 房屋田宅的所有权已流转多次,打一场追溯官司很容易牵扯出成百上千民众, 会给底层社会造成巨大震荡。查还教堂与田产引发的民教纠纷,之所以能贯穿 整个同治年间,到光绪时代仍余波难平,这种无上限追溯是一个重要原因。22

阿礼国在1869年离任后,"合作政策"由新任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延续了 下来(1874年马嘉理案爆发,威妥玛对华采取武力威慑的手段,“合作政策” 遂告破产)。这位"中国通”来华多年,对清朝的政治文化有深入的认知, 比同时代其他国家的驻华公使更了解清廷的政治运作。天津教案发生后,英国 外交部基于“合作政策",给威妥玛的指示是"保护清政府以对抗法国的野 心”,“决不向清政府提出或强求那些会使它削弱的要求"。该指示在威妥玛 这里化为了更具体的中立调停立场:"我必须劝说中国人做些能够使法国人满 意的事情……同时我又得设法使我的法国同僚不越出范围。” "

清廷试图依赖条约外交来化解中外冲突的首次尝试,至此宣告失败。

教徒信仰基督教,并没有改变他是一个中国属民的事实。他应像其他一切 中国属民一样,必须继续遵守他的国家的法律,并且服从他的国家法庭的裁 判。传教士只是一个传教士而已,必须把自己的工作限定在传教上,尽力避免 干预诉讼和妨碍中国官吏的行动。只有尽力坚持这个原则,地方绅民、各省官 吏和中央政府的仇视才能消除,宣传福音才能免于它现在的劳而无功的情况。<sup>17</sup>

威妥玛未对《传教章程》做全面否定,意味着双方其实存在谈判的空间。 但英国政府无意做出头鸟,稍后便以担心影响商业贸易为由,拒绝与清廷订立 《传教章程》。失去英国的支持后,总理衙门只能单独面对法国的强硬立场。 1871年11月,法国政府回复称,绝不同意该章程,并威胁说,若清廷执意要实 行《传教章程》,可能会导致两国友谊动摇甚至决裂。总理衙门没有国家实力 做筹码,无法让法国政府坐到谈判桌前,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赫德为清帝国服务了很多年,明白清帝国是一个靠威权存续的前现代政 权,皇权不可侵犯的面子和地方官吏不可侵犯的权威是统治秩序里最重要的组 成部分,是让四亿清帝国百姓俯首帖耳的关键。而"干预诉讼和妨碍中国官吏 的行动”,正是在挑战清帝国的统治秩序,是在损害这个前现代政权的核心 利益。

应清廷的要求,威妥玛就八条章程逐一提出了意见:一、英国在华没有育 婴堂,所以这条不方便多说,但清廷提出来的立案登记、随时稽查的办法是可 行的。二、不许中国妇女进入教堂,也不许女传教士来华传教,这一条与之前 签订的条约不合,是不可以的。三、“教士应归地方官管束,遇有教案,教士 不得干预”这一条,是章程里最核心的部分,威妥玛"含混论之",没有做明 确的表态,但总体上倾向于传教士一方。四、威妥玛主张教案由中外双方“会 同审办”。五、同意由清廷给传教士发放执照。六、反对不许传教士收犯罪之 人入教,因为这与宗教劝善救赎的宗旨不合。七、对不许传教士直接找地方官 的规定,基本同意。八、基本赞同关于如何买地建教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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