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其实不用这么久的,如果不是刑锋真地喜欢自己,如果不是自己时夜扶着门框,看着外面的人已经在对刑锋的尸体拳打脚踢地泄恨。心口很痛。e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十年前。
“东少,我我喜欢你。”只是一个太过天真的男人,和王骁一样。时夜的嘴角静默地扬起一道戏谑的弧度,眼神却暗了下去。---“东少,喝茶。”
“放他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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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下来。”时夜走到刑锋的尸体边,静静地站了会。他默想起了两人十年之间的纠葛,也默想起了刑锋每次在伤害自己后露出的痛苦神色。
自己说的没错,刑锋太天真,既然想从自己手里要获得权力,就不该指望收获爱情。不过,这样的事好像也曾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夜伸手替刑锋阖上了半睁的眼,手停在对方发青的唇边,依依不舍。
虽然刑锋的脾气有时候过于暴躁,可是每次吻自己的时候却是很温暖。就象王骁的吻一样,很温暖。
之前在他心中的所纠结的情愫在看到时夜还活着的时候就慢慢解开了,现在,他想,那个真正该被同情的人,其实是自己。
“你不想问我为什么会利用你吗?”“不想问。成者王,败者寇,我要杀你的时候挺干脆,现在你也干脆些。”
刑锋闭上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早该死了,十年前背叛时夜的时候,他就该死,不过对方饶了他一命,然后折磨和利用了他整整十年。
事实上,这整个故事中最残忍的人,不是别人,就是面前这个被他“折磨”了十年的夜风东少。现在就死吧。刑锋坦然的眼里没有遗憾和懊悔,这十年,他已经活得很累。
既然得不到就毁掉。不管是时夜还是帮派,最后他都没有得到,可他没机会再去毁掉这一切了。人生有的时候你可以拥有很多机会,可有的时候,却了无生机。
“把他的尸体交给外面的人。”时夜摆了摆手,神色突然变得倦怠起来。十年了,他利用刑锋做挡箭牌,让其他各派的人把矛头集中到这个年轻人的身上,而自己则在幕后牢牢地控制住刑锋。
他早就不满足只做a市的龙头了,他要的是整个黑帮,不光是城东的帮派,城西,城南这些帮派他都要。要想最快控制住这些势力,杀了那些可以给自己造成威胁的人就可以了。
不过这个罪,当然不能由自己背。当然这个替罪羊,也不是他随手找一个出来就能算数的,所以他舍得花十年的时间,舍得过十年屈辱的日子去培养一个让人绝对不会怀疑的替罪羊。
十年前,刑锋看着他,对他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时夜就清楚,这个男人就是他要找的替罪羊,有野心却又天真,到最后一定逃不过自己的手掌。
为了尽快达成自己的愿望,他安排了向朗在刑锋身边,让向朗把刑锋的野心一步步撩大,一直大到他真地想取代自己为止,一直到让众人把他视做眼中钉为止。这段时间是十年。
“你很干脆,办事也利落,这是我欣赏你的地方。”时夜话锋一转,微眯的眸子凛冽着更深的寒意和嘲弄。
“不过,你太过天真了。小锋,人这一辈子总不能太天真的。”他的话里带了什么韵味,他相信刑锋读得出来。
“天真有什么不好?象你那样一辈子深藏不露,岂不是活得太累。”刑锋讥诮地朝时夜一笑,被人架着站了起来。有人替他在脖子套上了绳结,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从屋顶的横梁上穿过。还真是个全尸。刑锋扭了扭勒得有些不舒服的脖子,笑着叹了声。
“东少,十年前,我”绳子把横梁拉得嘎吱作响,时夜仰着头看着被吊在半空的刑锋。不等刑锋说完话,他就让人动手了。因为他知道刑锋要说什么,只是他不想听。
整个屋子里突然变得很安静,拉着绳子的人已经卖力得涨红了脸。刑锋在空中挣扎一会儿,身子渐渐软了下来,最后直直地挂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