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着,心想:该死!在离开公司时,真该脱掉西装外套,或者到十二楼去换件休闲服;而现在的自己,若再加条领带,就符合欣岚的有钱人条件之一了;不过,我应该没有铜臭味吧?!
此时,陈欣岚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装;不过,她明白她并不讨厌他,所以又进一步地解释:“放心吧!我不会把每个穿西装的人都认为是有钱人,而我,也不是讨厌每个穿西装的人。”
李凌不置信地看着她。“那你就在周末一次吃够本?”
“老实说,这是我三年来最丰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陈欣岚望着已经惊讶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继续说着:“其实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会吃到陈嫂烧的菜,上课的日子,我总是在外面解决三餐,所以我都随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难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画面出现,所以我也不见得会有好的胃口。”陈欣岚淡淡地说。
“既然如此,那你刚才为何要拒绝去大餐厅呢?那儿的菜比这儿好太多了。”
“我不喜欢去有钱人去的地方;在那儿,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没胃口。”
李凌愈来愈糊涂了。“你是讨厌那里的气氛,还是——”
李凌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时候不早了,我们下山吧!山下还有大餐等着我们呢!”
欣岚高兴地跑向“魔神”身后满脸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气息,一下子仿佛也年轻了几岁——虽然他才二十五岁,但他已经好久没这样出来散心了。每次出来,都只有孤独的自己,现在多了陈欣岚,李凌霎时觉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乐与希望。
看来,他快无药可救了。陈欣岚!她真是个小精灵。不仅打破他单身的念头,连“浪迹天涯”的梦想,也不是她的对手。李凌从不认为他有家,但为了陈欣岚,台湾将成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载着陈欣岚,他在路上告诉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认识真正的欣岚的大好时机,一定要好好把握!
当李凌告诉陈欣岚要上餐厅去吃大餐时,她拒绝了,真让李凌大感意外;再问她想去哪里吃,她的回答竟是两百元就可以吃饱的自助小餐馆。
“我讨厌有钱人!”不等李凌说完,她马上抢着说。
听到这话的李凌,则是在心里盘算自己有多少财产——二百万存款,一辆摩托车,一辆以他为名却从来没碰过的跑车,每月十万元的薪水——这样,他不知会不会被陈欣岚看做是有钱人?看来,他得弄个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马上把法拉利跑车无条件让给季郡邦,每个月的薪水也自动调整为五万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么叫做‘有钱人’?”
陈欣岚看着李凌那张写着“十万个为什么”的脸,心想:我干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兔得他一直问“为什么?”但,我有必要与这个才见二次面,彼此还算不上是熟的人说这么多心事吗?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称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彦与梦竹而已。算了,把他当朋友吧!可是,这些心事连文彦和梦竹都不知道考虑到最后,陈欣岚还是决定说了;或许她真的想交李凌这个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钱人是,穿着笔挺西装,却是满身铜臭的人”
李凌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陈欣岚,担心地说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别噎着了。”
他并适时地递了杯饮料给她。
满嘴食物的陈欣岚,含糊地对他说声:“谢谢。”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你才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就饿成这样,那你在学校,是不是零食不离手,饮料不离口的?”
陈欣岚吞下她最后一口食物,喝完最后一滴饮料,擦了擦嘴角之后,说道:“学校里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的,顶多上福利社买个矿泉水而已。”